笔墨在中国绘画的发展史中经历着很长而渐进式的改变。从最早的作为描绘物象的手段,逐步演变成为具有独立价值的存在体,其中最关键的发端,大约首见于13世纪末的元代初期。在那个时候,吾人在赵孟頫等人的作品及言论中开始看到绘画中的使笔用墨本身,不再以写形状物为唯一的目标,而自具一种足供品味观赏的价值。这种现象虽然在传统上习以“书法入画”称之,而赵孟頫本人亦有“石如飞白木如籀”之说,但实与书法中的笔墨无具体的借用关系,只是在“非写形”的立场上,两者产生了本质上的互通与共鸣。它的发展在入明之后,得到更多的支持;不仅所谓的文人画家奉之为圭臬,职业画家中亦多以能掌握笔墨本身的表现能力而自豪。这个趋势发展到明末,终于形成了可以称之为“笔墨中心主义”的高峰,而由董其昌提出“以蹊径之怪奇论,则画不如山水;以笔墨之精妙论,则山水决不如画”的论调。在如此的主张中,笔墨终于脱离了描绘形象的功能性束缚,成为绘画中的首席角色。
由董其昌所代表的这种笔墨观,具有一种近似于抽象主义的倾向。笔墨的形式本质在此不必再附属于物象,甚至还超越之,带有“反写形”的性格,而成为绘画的最高价值之所在。在这个理解中,笔墨纵使容许可有许多种不同的样貌表现,但基本上则在追求单一的最根本的完美形式。这种理想笔墨的形式追求可以透过两个途径进行,一是师法古人,一是学习自然;但这些途径的最终标的皆不在于外表形貌的模仿,而是要藉之体悟造化的内在生命,并将之化现在笔墨的形式之中。石涛在其《画语录》中所说“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即是此种概念的最佳宣示。一旦掌握了这个理想形式,由之而构成的作品便能得到可与造化创造生命相呼应的境界,画家亦得以超越时空的限制,和他所选择认同的古代名家进行平等但复调的对话。这可以说是中国笔墨的第一层意涵。
除了形式的意涵之外,笔墨亦因是一种精神文化的象征,而具有第二层次的社会性意涵。笔墨的发展自元代以降即已成为一种自具意识的行为,而其追求亦经常要求与传统产生契合,所企望的理想境界又极为幽微奥妙,因此对画家的学养、悟性与思辨能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此情况下,笔墨即成为一种文化符号,而得以在各阶段之社会脉络中产生文化作用。这种作用尤其在16世纪以后商品经济逐步发展的环境中,显得特别清晰。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中国社会的冲击,最明显地表现在旧有士庶之分界限的崩溃上。士庶之分原本的根源在于所谓“士”的精英阶层之能与统治者分享政治权力,而与一般民众产生一种上下位的区别。
但是,这个历史悠久的社会阶层之分,到了16世纪后却产生了严重的混淆。此一方面是因为僧多粥少,大批士人无法进入政府工作,即使进入了也因无法适应日益复杂化的政治生态,纷纷受到挫折,无法分享政治权力,可说与传统士人的统治阶层性格产生了严重的脱节;另一方面则与其时(尤其在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关。经济的发展不仅使得受教育的人口快速增多,而且产生了文士商业化、商人文士化的现象,很实际地迫使原来的文士对其所属群体的社会地位重新厘清。在进行这个重新定位的过程中,艺术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落实在品味的雅俗之辨的工作上。绘画的笔墨在此即成为新的雅俗之辨的依据。它的难度既日益提升,能拥有它的人数便受到严重的限制,而其作为标志着高雅社会身份的文化符号也愈为有效。这可以说是笔墨的第二层意涵。
摘自《多云》第五十四集,关于笔墨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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