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摘   2024-11-12 11:12   黑龙江  



一、聘用条件:

爱辉区内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4.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经办工作和单位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750元/月。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承担。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0456-6107080

地址:爱辉区魁星路与雪松街交叉口爱辉区医疗保障局423室




一审:杜馨玉|二审:杨越涵|三审:郭淑英

实施创业战略

强化就业服务

开通爱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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