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文摘   2024-11-15 17:12   黑龙江  

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原则

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就业资金承受能力,结合初创主体带动就业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请补贴后一年内,不同初创主体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承办:爱辉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

联系电话:8270579



一审:杜馨玉|二审:杨越涵|三审:郭淑英

实施创业战略

强化就业服务

开通爱辉就业

发布动态信息


爱辉就业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全面助力劳动者就业。搭建信息平台、直播平台、服务平台,这里有招聘求职、政策宣传、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更多无缝衔接的就业服务。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爱辉就业服务中心在行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