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十批)

政务   2024-10-08 20:31   重庆  

编者按

经积极推选报送和精心组织评审,市高法院发布《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十批)》。


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典型案例选编

(第十批)


★ 目录 ★


1

市二中法院:深挖制度潜能 提高二审独任适用 全力释放审判效能

2

市五中法院:首创审判质量管理专员 构建联动发力大审判管理新格局

3

市三中法院:构建“风险提示案例库”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4

合川区法院: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 构建新型类案检索机制

5

梁平区法院:构建“库网融合”一体化机制 统一裁判使用标准 助推审执提质增效

6

开州区法院:创建“开心小渝儿”品牌  助推少年审判融合发展

7

永川区法院:打造“执警融合”模式 构建“全链条”快速执行体系

8

大足区法院:优化“规范流程+监督移送+考核追责”模式 实现上诉案件卷宗高效流转

9

巫山县法院: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助推法官助理成长

10

丰都县法院:创新“法润新禾”护农机制 探索强化乡村振兴司法服务保障新模式


01


深挖制度潜能

提高二审独任适用 全力释放审判效能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市二中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明确适用范围、完善识别机制、细化转换流程、加强审判管理等方面出发,努力减少制约民事二审独任制落地的各种消极因素,积极运用推进精准化、规范化二审独任审理机制,切实将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2款落地落实,全力释放审判机制效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现实困难。



主要做法 


(一)设置“两张清单”,明确适用范围。制定《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范围指引》,从案由、诉讼标的额、当事人人数及身份情况、上诉情况、二审争议大小、二审证据及事实情况、二审审理时间、二审结案方式、矛盾冲突程度、案件社会影响、其他可能影响独任二审的因素等11个方面出发,对民诉法第41条第2款规定的3个适用条件进行细化,并列出可以适用二审独任制或者应当适用二审独任制的正面清单,以及不宜适用二审独任制应当由合议庭审理的负面清单。


(二)建立“两套流程”,完善识别机制。建立自动识别和人工识别两套流程,为二审独任制的准确适用装上“双保险”。在自动识别方面措施有两点:一是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所规定的应当先行调解的六类案件纳入自动分案系统数据库,作为宜于适用二审独任制的初筛案件范围;二是将二审案件诉讼标的额、当事人组成情况、一审中的争议焦点数量以及上诉不服点和上诉状内容作为辅助性识别要素。此外,在立案环节设立“繁简分流岗”,其职责之一就是对经自动识别为可独任审理的案件进行再次甄别。对经人工识别适宜独任审理的案件,直接分给业务庭承办法官独任审理。承办法官在拿到随机分配的案件后发现不适宜适用独任制审理或者能够适用独任制审理而未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仍可申请转换审判组织。


(三)细化“独合转化”,完善程序构造。从法院依职权转换和当事人申请转换两个方面细化“独转合”流程。在法院依职权转换方面,建立“以独任法官主动提请转换为主,以院庭长依监督权提议转换为补充”的程序启动原则。规定对于院庭长依监督权发起“独转合”转换仅限于可能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引发舆情、可能存在违法审判等情形。在当事人申请转换方面,允许当事人在二审首次开庭前提出“独转合”申请,根据申请理由不同,分别由独任法官、庭长审查。



创新特点


(一)深入调研,健全机制。采取“调查研究+成果转化+机制构建”的路径推进二审独任制落地生根。完成题为《民事二审独任制的运行态势及规则续造——基于389个独任二审案例的实证考察》的调研报告,系统性检视二审独任制在全国范围内的实际运行态势,从案由分布、诉讼标的额、当事人构成等维度归纳提炼司法实践中独任二审民商事案件的基本特征,构建“以民商事案件案由为基础,以诉讼标的额、当事人人数、事实复杂程度等因素为辅助”的适宜独任审理的综合识别机制,为本院立案、审判部门具体适用二审独任制、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工作指引。


(二)试点先行,整体跟进。为平稳推进二审独任制改革,降低试错风险,选择人案矛盾最为突出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进行为期3个月的先行先试,探索二审独任审理利弊,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成效,补充完善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案件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识别机制、转换流程,随后给全院所有的民事案件审判部门设定二审独任适用任务,由院领导带头开展二审独任审理示范,并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改革。


(三)指标管理,适时调度。将二审独任制适用情况纳入日常审判工作管理,审管办综合考量审判部门案件类型、繁简程度、收案数量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调整民事案件审判部门的二审独任制适用目标任务,动态监测相关部门的适用情况,在审委会上“周态势研判”议题上汇报分析全院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效果,每月在院务会上通报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横向对比找差距、纵向环比找变化、部门内部比较找不足,全方面、多维度进行数据分析,引导和督促办案部门和承办人提高二审独任制适用率,确保二审判独任制适用深入推进落实。



实践效果


(一)人案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充分发挥二审独任审理的优势,有效缓解人案矛盾,不断调整优化配置审判力量,做到司法资源的投入与案件的难易程度相适应,确保简案快审快结,繁案精审细审。今年年初因抽调、下挂等原因,导致未审庭仅有2名员额法官,通过加大适用二审独任制,有缓解了未审庭办案力量不足的窘境,保障了部门审判工作正常运行。今年1-8月,市二中法院未审庭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25%,全院民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7.04%,在全市中院最高。


(二)审判效率得到显著提升。通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审判效率显著提高,最大限度缩短了办案周期。今年1-8月未审庭平均结案时间为33.1天,较条线均值少12.39天。市二中法院民事二审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31.40天,较民事案件审理时间满意值少15.36天,在适用独任制审结的案件中,30天内审结的案件占58.39%,在全面推进二审独任制适用后,审限内结案率较1-2月提升2.45个百分点,排名从中院末位上升至第3。


(三)司法责任得到深入落实。以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切口,法官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得到深入落实,真正做到判审统一,权责清晰,推动审判权力进一步规范运行。今年适用独任制审理148件案件中,有58件调解或撤诉,调撤率为39.56%。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仅有1件申诉申请再审。审判资源向疑难复杂案件倾斜之后,案件质效得到持续提升,目前改发率在五个中院最低,在不含优秀成果的情况下,审判工作评估得分在五个中院最高。



02


首创审判质量管理专员

构建联动发力大审判管理新格局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市五中法院坚持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首创审判质量管理专员制度,在办案部门设置双专员协助庭长服务提质增效,切实加强审判质量主体意识,确保全方位服务管控审判质量,全角度研判复盘指标态势,全过程精准溯源跟踪督导,纵横联动的“大审判管理”格局持续优化健全,切实带动全院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



主要做法


(一)明确专员专责,提高主体意识。以构建全员化、精细化、科学化大审判管理格局为目标,以“252”工作法为主要抓手,在办案部门设置审管专员,引导强化审判质量主体意识。一是确立“双专员”配置。各部门均实行以“中干副职专员+骨干专员”的双专员制度。通过推荐选举方式,择优选任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能强、数据研判和调研能力突出的28名审管专员。二是突出“五专责”要求。审管专员协助庭长督促指标提质增效工作,履行好五项工作职责:熟练掌握指标内容;对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执行数据会商要求;前端预警辅助提质;指标整改指令督导等工作。三是深化“双面向”联动。密切审管专员横向联动,织密立审执各条线协作网络,坚持审判质量管理全院“一盘棋”思维;指导辖区法院建立审管专员队伍,加强上下级法院审管纵向联动,带动辖区两级法院整体质效持续提升。


(二)辅助素能提升,增强履职动能。以理论教学、现场观摩和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业务素能培训,不断提升审管专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吃透指标精神。邀请上级法院专业人员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详细全面的解读,为全体审管专员理清审判质量指标体系实践操作疑点难点问题,确保各专员吃透精神、熟悉运用、精准优化,带动全部门围绕指标提升对标对表办案。二是熟练操作流程。为审管专员开通最高法院数据平台权限和司法统计查阅权限,安排交大慧谷公司全面讲解审限综合管理、三级业务流转、全流程网上办案等网上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为审管专员提取审执数据、分解指标到人到案、加强节点督促提醒做好履职服务保障。三是加强业务研讨。审管办每周向审管专员发布指标运行态势,对弱势指标进行重点提示。定期组织审管专员开展数据会商,分析薄弱指标原因,分享优势指标经验,研讨提升改进举措,形成常态化机制,凝聚闭环管理合力。今年以来,已组织指标培训会3次,开展业务交流研讨6次,汇编专员研讨发言1期,组织审管专员进行数据会商6次。


(三)聚焦闭环管理,筑牢严密防线。构建司法审判数据问题复盘机制,做实审管专员动态跟踪,督导举措落实落地,带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明确复盘原则。以全院司法审判数据问题为靶点,以问题清单台帐为载体,审管专员通过分解任务、复盘分析、挂单销号、闭环管理等程序,实现“问题能溯源、对象能锁定、线索能移送、责任能追究、风险能防范”,促进部门薄弱指标整改提升。二是界定复盘范围。明确界定问题来源为本院审判质量弱势指标和审执短板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未达标指标以及改发案件、对下监督指导等审判质量管理关联指标。三是顺畅复盘流程。复盘工作由审管部门统筹,各审管专员配合。对复盘认定确有主观过错且应承担责任的,可视情节给予督察提示、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确保全链条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已组织审管专员开展审判数据问题复盘4次,开展上诉移送时间、已结案未归档、审限变更管理等专项排查清理4次,移送审务督察线索11条。



创新特点


(一)协同高效,强化主动服务。庭长是部门审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掌控全局方向、统筹全庭资源、发挥关键作用,实现部门整体提质增效。副职专员是部门审判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带领骨干专员形成工作动能,推动指标优化整改举措落实,做到指标优化“清单交办”明任务、“上门盯办”破堵点、“现场问效”强责任。庭长与专员协同服务,共同推动全部门审判质量提升向好。


(二)潜移默化,实现自我管理。聚焦办案主责主业,保障法官主体地位,不断增强法官指标意识。通过审管专员节点流程盯控,适时督促提醒,按时整改督办,示范引导全庭全院法官树立起自我管理的案件质量主体意识,让法官从指标的优劣升降中更具获得感、成就感,发挥法官对标对表指标办案的自觉性、能动性,逐步实现法官办案质量好、效率高、指标优的良性循环。


(三)群策群力,凝聚闭环合力。审管专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把指标优化有效融入部门管理,又高效衔接审管部门的后端工作指引,切实融合部门主动管控和审管部门后端督导,群策群力、多措并举,凝聚闭环管理的合力,夯实全院质效持续提升的坚实基础。



实践效果


(一)大审判管理格局不断优化。通过组建一支熟悉指标、善于分析、敢于管理的审管专员队伍,发挥服务督促提醒作用,全院案件流程节点得到有效规范,纵横联动的审判质量共管模式不断深化,大审管格局不断健全优化。


(二)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持续趋优。2024年1-8月,全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15项指标同比趋优。审限内结案率同比提升15.57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同比下降13.69个百分点,首执案件终本率同比下降15.26个百分点。全院全员对标对表指标办案的自觉性、能动性不断增强。


(三)高端调研成果产出持续走高。审管专员与调研骨干协同发力,通过优化审判质量促调研成果转化。2024年1-8月,人民法院案例库共入选13例,新增数量位居全市第一。法答网精选问答、“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均有斩获,全院调研氛围持续浓厚,高端成果产出持续走高。



03


构建“风险提示案例库”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市三中法院坚持融跨理念和数字思维赋能法治政府建设,深挖细用行政机关败诉案例,探索构建执法风险评估、预警整改和类案检索等机制,助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主要做法


(一)嵌入一个平台:依托“法治教育网”后台搭建案例库。为避免重开赛道建库所需经费大、数据对接难的等问题,依托“法治教育网”操作后台搭建案例库。“法治教育网”覆盖全市执法人员,用于日常学习和考试的平台。按照数字重庆建设“四个最”要求,与涪陵区政府联动,利用半年时间和少数人力协助完成案例库建设。在“法治教育网”增设本地案例上传,分设执法依据、行政诉讼案例库、行政复议案例库、行政执法公示等4个板块。涪陵区2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可以通过电脑端和微信小程序登录后台,在线学习、查询和检索相关案例。


(二)编制两个清单:行政执法“正负面清单”。为应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背景下,辖区新增大量“半路出家”的执法人员,普遍对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认识不清晰,对可能造成败诉的情形把握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回应执法人员需求,防止“同案不同罚”,从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程序等五个要件出发,明确了行政执法的“正面清单”;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等5个方面列出了“负面清单”26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可对照“两个清单”逐项盘点过筛,对不符合执法规范的及时纠正,推动执法决定更加正确合法。


(三)覆盖三个领域:按照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非诉执行审查等三个领域充实案例库。坚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理念,将辖区最鲜活的行政典型案例分类梳理建库,努力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参考借鉴。指导涪陵区、南川区法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尤其是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例,按照“裁判要旨+判决书”统一格式。相比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案例库,“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更侧重于辖区针对性和风险提示性。首批提供的119个案例,涵盖辖区常见易发的违法建筑强拆、食品安全监管工伤认定等案例71个,占比65.14%;行政机关败诉案例97件,占比90.65%。积极会商辖区司法局编制复议典型案例入库,并指导基层法院梳理非诉执行审查案例入库。目前,案例库案例扩充到174个。


(四)落实四个应用:即日常学、每案检、全部考和在线答。一是日常学。将执法依据、典型案例、行政审判白皮书等纳入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培训,实行计分和测试,切实发挥案例库教育引导作用。二是每案检。协同司法局建立执法决定风险排查前置机制,针对检测情况智能推送类案,同步向上级部门和法制审核人员发送监督提示,通过提前介入指导降低执法风险。三是全部考。将案例库学习和运用纳入法治政府考核,特别是对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到位,导致重复败诉的加重扣分。四是随时答。拟参考“法答网”模式,建设可为辖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解读、疑难问题咨询和学习交流的信息共享平台。



创新特点


(一)司法建议促社会治理。该院专门针对近三年涪陵区行政机关败诉的79件败诉案件进行逐一分析发现,涪陵区行政机关存在败诉领域和败诉主体高度集中,重复败诉问题突出的情况。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建议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把脉”社会治理作用,向涪陵区人民政府发送“2024年1号司法建议”,就搭建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构建行政执法案例自检机制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涪陵区政府收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面采纳司法建议意见并书面反馈。


(二)府院联动促同商共建。为推进案例库建设,该院联合涪陵区政府、涪陵区法院、南川区法院积极召开筹备会、部署会及推进会等四次,专题讨论研究案例库建设的方案、案例选编范围和标准、考核和督查制度建设等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4月2日,案例库正式上线运行。涪陵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成洪,市三中法院党组成员曾毅及涪陵区法院、南川区法院、涪陵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上线仪式,7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受邀现场观摩上线仪式。


(三)数智赋能促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改革在为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为执法能力建设带来一系列挑战。搭建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通过数智赋能,执法人员可以快速了解法院裁判规则,预判诉讼结果,避免败诉风险,从而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通过数据共享,让数据跑路,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做到规范与指导、预防与纠错、监督与保障并重。



实践效果


(一)行政案件数量下降明显。行政执法风险案例库的上线,是对现有行政诉讼案件资源的有效利用,对推动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具有很强的参考和借鉴价值,特别是对避免同类型执法错误或瑕疵现象频繁上演,从源头减少“民告官”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市三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464件,同比下降14.23%。


(二)助力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案例库通过汇总归纳国内各省市,特别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行政诉讼案例以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和规则。执法人员可以通过案例库了解法院裁判规则,预判诉讼结果,避免败诉风险,从而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今年以来,辖区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仅8件,败诉率为2.05%,同比下降近5.6个百分点。涪陵区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42%,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


(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持续强化对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前期论证、上线运行的宣传引导,突出介绍案例库建设的重要意义、经验作法、运行效果等,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案例库上线邀请21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9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并受到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广泛关注,被人民日报、新华社、重庆日报和重庆新闻联播等媒体宣传报道,浏览量超100万次。



04


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

构建新型类案检索机制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合川法院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推广人民法院案例库使用,提供便民案例检索平台,协助当事人精准类案检索,收集社会推荐参考案例,构建多方参与下的新型类案检索机制。



主要做法


(一)设立便民窗口,创新案例检索与收集方式。依托最高法院上线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协检服务窗口集便民服务、引导检索、协助检索、现场答疑、问题收集五大功能于一体。制定《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运行规则》,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配套外网电脑等,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硬件设备。明确窗口值守人员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引导、协助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进行类案检索,针对群众看不懂的问题,现场做好解释、答疑服务。收集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过程中的问题,逐级向上反馈系统优化建议,对零入库、入库少的参考案例,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积极推荐报送。


(二)强化立案检索,营造当事人参与类案检索氛围。将人民法院案例库网址嵌入微信公众号等网上立案必经显眼页面,对网上立案的当事人提醒其在网上立案前预先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进行类案检索。针对线下尚未立案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前往协检服务窗口进行类案检索,增强当事人诉讼预期,辅助当事人决策,优化诉讼参与,从而降低当事人不规范诉讼带来的风险。制发《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指南》,详细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路径及相关注意事项,检索指南印刷成册放置于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供当事人自取,满足群众后期自行检索需求。


(三)规范立检报告,深化类案检索结果运用。制定格式化、表格化的《人民法院案例库立案检索报告》,固定检索报告格式,清晰显示检索形式及检索结果。协检服务窗口做好检索登记,引导当事人填写《人民法院案例库立案检索报告》,将立案检索信息与立案窗口共享,并随卷移送承办人,助推承办人精准、高效进行案件检索。检索报告结果细分指导性案例及参考性案例,承办人审理案件时,应当认真参考当事人提交的《人民法院案例库立案检索报告》,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确认报告结果,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文件,并参考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做出裁判,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避免“同案不同判”。



创新特点


(一)先行先试,搭建新型类案检索平台。人民法院案例库自2024年2月27日上线以来,获得社会的广泛关注。202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明确入库案例供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并要求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进行案件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虽由最高法院搭建,但基层法院运用更多,合川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走出基层法院推广、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实践第一步。


(二)多方参与,构建新型类案检索格局。传统类案检索主要依靠法官完成,检索主体单一且严重制约着类案检索效率与质量。协检窗口从“践行司法为民+提高司法能力”的内外视角出发,积极探索引导当事人参与案前、案中的类案检索新模式,形成“原告立案检索+被告庭前检索+法院庭后检索”的类案检索格局,增强当事人诉讼预期的同时缩短法官类案检索时间,较好的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类案检索的痛点和难点,获得群众及法官的双重认可。


(三)创新机制,规范类案检索运行体系。创新配套《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运行规则》《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指南》《人民法院案例库立案检索报告》等机制,从窗口运行、检索规范等运行方面保障窗口五大功能的发挥。以机制形式固定类案检索报告格式,便利当事人填写及法官二次查询、确认。同时,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的设立、运转成本较低,较好适应“互联网+司法”的时代趋势,易在基层法院普遍复制推广。



实践效果


(一)推广人民法院案例库使用,增强源头治理成效。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时间较短,在非专业人员中普及度不够,并且辖区居民普遍案例检索能力较弱,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对外消弭潜在纠纷、促进源头治理,对内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提升案件质量。制发《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指南》,深入推广案例库使用,普法兼顾实践,较好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协检服务窗口自设立以来,发放《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指南》720余册,协助当事人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1000余次,消弭潜在纠纷40余件,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调解案件2件。


(二)缓解法官类案检索负担,提高类案检索效率。《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进行案件检索,法官类案检索负担势必将增加。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引导、协助当事人规范进行检索,填写格式化的检索报告,助推承办人精准、高效类案检索,缓解法官类案检索负担的同时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通过问卷调查,95%的法官反馈,当事人提交的制式立案检索报告能够清晰了解当事人类案检索的过程及结果,提高了自己类案检索的效率。


(三)扩宽建议及案例收集通道,助推案例库优化升级。人民法院案例库目前收录案件较少、功能有待完善,协检窗口引导、协助人民群众类案检索的同时,扩宽建议及案例收集通道,广泛收集立案检索无果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例,为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升级优化夯实基础。窗口自成立以来,共收集系统优化建议22条,通过系统向人民法院案例库报送案例71件,31件立案检索无果案件待生效后编写上报。



05


构建“库网融合”一体化机制

统一裁判使用标准 助推审执提质增效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梁平法院以法答网、案例库建设和推广运用为契机,构建“库网融合”学、用、育一体化机制,深入推进“法答网+案例库”融入审执常态,促进审执业务与司法能力双提升。



主要做法


(一)“学”字为先:促推“库网融合”学习常态长效。一是纳入“三会”常态学习议题。把“法答网+案例库”作为院内各级业务学习的必选项,纳入全庭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日常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和内容清单,实行“谁主持谁领学”与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学相结合,助力提升法院干警业务能力,力促裁判尺度统一、类案同判。自“库网融合”学习机制运行以来,“三会”共组织开展精选答问、最高法院业务部门答问及入库案例学习9次,其中精选答问和最高法院答问21个,入库案例11个。二是搭建拓展学习平台。搭建“梁法善智”讲堂,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市高法院业务专家及法学界专家,围绕入库案例、精选答疑的裁判规则、适用要点等进行解读,为干警答疑解惑。在法院内网开设专栏,及时汇编并发布与审执业务相关的最高法院精选答问及入库案例,目前已发布2期,营造浓厚学习研讨氛围。


(二)“用”字为本:压实“库网融合”检索运用责任。一是落实不宜参考案件审委会说明制度。明确不宜参考案件具体情形,如认为正在审理的案件具有特殊情况,或检索的类案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等情形,承办团队须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是细化“三会”案件强制检索前置机制。要求提请全庭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须提前检索“法答网+案例库”,并将检索的入库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及市高法院相关答问和参考适用等情况写入审理报告,并在会上报告相关情况。三是完善“库网”检索运用监督评查机制。将参考入库案例、最高法院答疑裁判的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对案例库有类似案例但未参考且不能对不宜参考作出合理解释的,经评查存在审判质量问题的,严格依照审判质量瑕疵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育”字为要:强化“库网融合”优秀成果培育。一是拓宽推荐入库案例发现培育渠道。建立法官办案、质量评查、质效分析、案件阅核等多渠道、全方位入库案例发现体系,强调全院干警立足各方职能,加强裁判规则总结提炼。二是案例推荐入库纳入“三会”审议议题。全庭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将案件是否作为入库案例推荐作为必备讨论事项之一,并将打造意见记入“三会”最终讨论决定。截止目前,本院“三会”共审议12件备选入库案例,产生6篇推荐入库案例,新增提问11个。三是加强“库网融合”工作组织。审管办(研究室)牵头,将“法答网+案例库”融入审执工作,制作推荐入库案例、法答网提问任务清单,明确打造类型、责任团队、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化管理、打表式推进,建立本院内部案例库,作为入库案例储备。四是完善评估奖励机制。完善《“优秀成果”专项考核激励办法》,对入选案例库的案件承办人、案例撰写人、经市高法院推荐至最高法院的案例以及精选问答提问人,给予奖励,并纳入干警业绩考核范畴,转化为平时工作量、年度考核及尽职晋级、员额遴选加分项。



创新特点


(一)突出制度先行,构建“库网融合”一体化运行框架。一是构建“库网融合”制度体系。围绕法答网、案例库的业务咨询和法律资源库作用,一体谋划法答网、案例库的学习、运用、培育工作。二是健全“库网融合”工作机制。制发《关于“法答网+案例库”融入审执常态统一法律适用的意见》,以意见为起点,创新建立三会常态化学习机制、“三会”案件强制检索前置机制、推荐入库案例三会审议机制等“库网融合”配套机制。三是建立“库网融合”工作闭环。一手抓学习运用、一手抓发现培育,实现以学促用、用中培优,形成以案件办理、业务咨询、法律适用、规则提炼、案例培育为链条的“库网融合”学、用、育工作闭环。


(二)做实监督护航,完善“库网融合”工作落实路径。一是以“三会”促进“库网融合”。将“库网融合”引入“三会”工作,借助“三会”案件审议、审判监督等功能,赋予制度落实刚性,助推入库案例检索参考和日常学习切实落地见效,同时严格把控报送标准,提升推荐入库案例质量和典型性。二是以评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将参考入库案例、最高法院答疑裁判的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强化“库网融合”日常监督评查,逐渐培养干警“每案必查”的良好习惯,促进法院适法统一。三是以考核激发干警内生动能。坚持以考核促发展,持续完善内部考核激励,将“库网融合”优秀成果产出情况纳入干警绩效考核范畴,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为影响力、辨识度成果培育提供坚强保障。 


(三)做优效能辐射,增强“库网融合”延伸带动作用。一是潜移默化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库网融合”的检索运用,以用促学,推动裁判规则提炼,常态化积累业务知识,潜移默化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促进本院审执提质增效。二是建立优秀成果立体培育机制。以“库网融合”为抓手,将法院适法统一、优秀成果培育整体串联,以法答网、案例库学、用、育的“小融合”推动典型案例和“双优”培育的“大融合”,由以点带面实现多面开花。三是拓展人才培养阵地。以“库网融合”为契机,丰富学习资源、搭建学习平台,提升干警入库案例识别运用能力,实现学习机制培养一批、运用机制锻炼一批、成果培育发现一批,为法院培养一批业务能力、调研能力兼备的优质人才。



实践效果


(一)案件审判质量显著提升。将最高法院、市高法院答问、入库案例融入法院调解和裁判说理,补强释法说理、明确诉讼预期,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法答网、案例库逐渐成为提升审判质效、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在本院办理的重庆某运输有限公司梁平分公司与龚某某等117人合同纠纷案中,承办法官针对核心争点在法答网上向市高法院提问,并根据答疑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现场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成功化解该起涉众纠纷。2024年1-8月本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同比上涨40.9%,一审裁判被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合计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二)优秀成果产出持续向好。“库网融合”成果转化工作初见成效,推荐入库案例、案例分析、政策案例等多点开花。2024年本院共计报送入库参考案例16个,其中2个经市高法院审批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由法答网转化打造的案例分析9篇通过市高法院选评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报送的“执拘联动”“终本清仓”“未成年保护”等3篇典型案例被市高法院采用;报送的轻罪治理、未成年监护等2篇典型案例被市高法院推荐至最高人民法院。


(三)检索运用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参与法答网、案例库专题培训和亲自实践运用,法院干警切实体会到了法答网、案例库在指导司法裁判、细化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从一开始的“会用”转变成现在的“爱用”,常态化形成有问题找法答网、案例库的良好氛围。干警针对法律适用、司法政策和办案程序问题在法答网提问208个。提交专业法官会、审委会案件实现“库网”检索全覆盖,21个案件参考入库案例作出裁判。



06


创建“开心小渝儿”品牌

助推少年审判融合发展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开州法院坚持“特殊、优先、全面、综合”的少年审判工作目的导向,立足院情区情,创建独具特色和辨识度的“开心小渝儿”司法护未品牌,以品牌文化凝聚奋进力量,着力推动少年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


(一)打造品牌标识,融合地方特色。充分发扬集思广益的民主优势,以发放意见表、调研走访等方式面向在编干警、退休干警开展少年审判工作特色品牌征名及LOGO设计活动,经初评、终评程序后确立“开心小渝儿”司法护未品牌。“开心”既符合“开心开州、帅乡帅湖”的开州元素,又内涵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开心成长的职能目标;“小渝儿”即“重庆崽儿”“重庆少年”“重庆未成年人”,有浓郁的重庆味道,朗朗上口又倍感亲切。“开心小渝儿”LOGO是一颗裂开微笑的拟人化的“开心果”,形似山城的“山”,微笑的果仁代表着开心健康成长的少年,与“开心小渝儿”名称相呼应,令人印象深刻。


(二)筑牢品牌根基,融合全院力量。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立案庭、刑庭、民一庭、行政庭、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一庭,具体统筹推进全院司法护未工作、指导新类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协调跨部门联动工作等事项。组建司法护未专业审判示范团队,精心挑选办案经验丰富、具有心理学知识背景的人员“三审合一”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组建“开心小渝儿·护未队”青年志愿者队伍,征集热爱并有志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青年干警31人,踊跃参加各类司法护未活动。


(三)培育品牌亮点,融合制度集成。建立家庭教育共促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全流程融入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涉诉各环节,并结合个案情况委托妇联对未成年人监护和家庭教育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成效。建立家庭暴力共防机制,会同公安局、妇联,建立家庭暴力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开辟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申请通道,依法建立家庭暴力分级处置措施,探索完善“分级分类”处置流程。建立合法权益共援机制,对监护人诉讼能力较低,无法独立完成诉讼等监护困境情形,联同司法局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涉诉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相关问题早发现、早介入。建立困境儿童共扶机制,对涉困境儿童案件启动“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视个案情况协调公安、民政、学校等单位部门申请民政救助、司法救助,帮助解决户口、教育等实际困难。建立心理问题共解机制,邀请卫生健康委选派精神卫生中心专家担任客座心理咨询专家,建成一支15人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队伍,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有心理评估需求的未成年人,实现“应评尽评”。


(四)发挥品牌效应,融合法治宣传。整体规划打造未成年人审判、调解、心理干预和家事文化长廊等专业化、特色化工作场所,逐渐形成院机关“开心小渝儿工作站”、各人民法庭“开心小渝儿法治宣传教育点”以及区实验中学、儿童福利院等为辐射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请进来”为导向,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相继邀请数千名师生走进法院,通过参观设施、观摩庭审、情景问答等方式,接受法治洗礼。以“走出去”为导向,抽调36名法院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成“法官讲师团”,根据各年龄段学生特点打造个性化法治课堂。以“案例教育”为导向,适时发布川渝东北七家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同时注重总结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校园安全、网络成瘾等热点问题,并以司法建议方式向区教委及相关学校发送,推动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有机衔接。



创新特点


(一)打破审执部门界限,合力更加凝聚。“开心小渝儿”司法护未品牌的创立、运行均着眼于“全院一盘棋”的协同办案思维,改变了过去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的条线“单打独斗”局面,审执部门联动办案、多部门议事协调,既是对现有审判资源的再优化,更是对未成年人权益全方位保护的再深化。


(二)联动外部主体发力,服务更加精准。“开心小渝儿”司法护未品牌注重依赖发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的优势,以案为需全面深化“法院+”协同协作。通过“法院+其他政法机关”汇聚政法力量,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判后帮教等方面加强协作。通过“法院+妇联+乡镇/社区”汇聚基层力量,在未成年人案件多元化解等方面加强协作。通过“法院+团委/学校/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汇聚社会力量,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专业教育等方面加强协作。


(三)契合审判工作规律,特色更加突出。少年审判是当前人民法院审判业务中唯一以“人”为识别标志的案件类型,除了必须完成与其他审判业务类型相同的工作内容外,还更应当致力于实现涉案未成年人人格及其周边人际关系的重塑,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纠纷的诉讼效果。“开心小渝儿”所倡导的庭前调解引导、家庭教育指导、心理测评干预等工作既有基于审判产生的延伸工作,又有参与社会治理产生的延伸工作,拓宽了司法履职尽责的渠道。



实践效果


(一)工作机制卓有成效。“开心小渝儿”品牌立足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的新需求,在办案过程中与区检察院、民政局、公安局、妇联、卫健委及团区委等部门探索形成的“五共机制”,获得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好评,被纳入开州区“家庭成长环境风险防控一件事”,同时该经验做法被市高法院、团市委、市妇联、市教委评选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事例(2023)》。


(二)专项活动成绩斐然。“开心小渝儿”品牌创建以来,相继组织开展“护苗”“护蕾”“保未”“新春行”等各类专项活动20余次,启动首届“开心小渝儿”杯校园法治故事征文大赛,印发宣传资料6200余份,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20余份,执行涉未成年人案件到位580余万元,帮助38名未成年人走出监护困境,并向区儿童福利院捐赠现金13530元、图书326本等若干生活学习用品。


(三)实质解纷成效明显。“开心小渝儿”以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导向,以案为基、能动履职,切实有效呵护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理了一批示范典型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如,办理的指定爱心人士担任困境儿童监护人案解决了监护“空位”问题;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彰显了“当下救”与“延伸救”并重发展理念;办理的未成年人因追星而支付的大额购卡款返还案倡导关注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


(四)品牌效应初步形成。“开心小渝儿”品牌以联席机制为牵引,持续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相关工作内容获人民法院报头版聚焦,被人民网、新华网、法治日报、重庆日报等重点媒体集中报道近百次,同时被市高法院作为开州元素写入2023年度工作报告,正逐渐成为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色品牌,辨识度、影响力不断攀升。



07


打造“执警融合”模式

构建“全链条”快速执行体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永川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用足用好“24”字战术要领,以“改”的动力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愁难盼的“找人难、送拘难、兑现难”问题,创新打造“执警融合”模式,构建起前端广集线索、中端快速反应、后端强力威慑的“全链条”执行体系,用好联动机制、用足强制措施,努力将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推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纵深迈进。



主要做法


(一)拓宽前端线索收集渠道。针对执行中普遍存在的被执行人查找难的困境,充分借助公安机关、网格员、当事人力量,不断拓展信息来源渠道。一是完善公安协助临控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执行联动协作,定期梳理长期下落不明、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的重点被执行人名单,移送公安机关运用天网系统、协查系统等技术手段动态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速路口检查站等场所重点布控,发现被执行人立即控制并通知法院。二是建立网格员协助调查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区委平安办出台专门制度,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定期向街镇综治中心定期推送被执行人信息,调配村社网格员广泛拉网排查被执行人行踪、搜集执行线索,并实时反馈、动态更新。三是畅通当事人线索反馈渠道。随案发放“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告知书”,告知申请执行人线索反馈方式,鼓励申请人主动搜集执行线索。开通“执行110”值班报案电话,在“永永在线”智慧诉服平台设置执行报案功能,设置专人24小时值班备勤,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知情人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立即拨打电话或线上平台举报,原则上接警必出。


(二)构建中端快速反应机制。针对出警难、出警慢的问题,选优配强精干力量,探索司法警察独立开展执行行动,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一是配强执行快速反应行动团队。组建由3名执行法官、3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和5名司法警察组成的快执团队,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全天候轮组备勤,原则上在工作时间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出警,非工作时间30分钟内出警。二是畅通执行快速反应工作流程。出台快速反应机制实施细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实施步骤,接到执行报案后,值班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承办人及执行团队负责人,迅速研判案件情况,甄别紧急程度,并决定是否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对于确需出警的,由专人履行审批程序后,由快执团队负责人调派司法警察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有效避免因程序繁多而导致的执行时机延误。三是创建司法警察独立执行模式。全市首创“法官出具文书,法警独立执行”办案模式,对需出警执行案件,执行法官负责梳理行动方案及具体事项、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司法警察根据快执团队负责人调派迅速赶往执行现场处置,并根据法官指令采取拘传、拘留强制措施,法警与法官分工协作,强制措施与规范执行并驾齐驱,提高查人找物效率。


(三)突出后端执行联动威慑。针对被执行人主动兑现难、和解意愿低等问题,加强与拘留所、监狱、公安联动协作,努力提高执行威慑力,联合开展执行矛盾化解,力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一是与拘留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打通送拘便捷渠道,简化拘留手续、送拘流程,对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等具有法定送拘事由的被执行人直接移送拘留,体检事项统一由拘留所驻点医院办理,送拘时间大幅缩短。改变“一拘到底”的惩戒模式,发挥拘留所管教民警协同配合作用,对被拘留人员常态化开展思想教育,协助化解执行矛盾。二与监狱加强刑事涉财案件执行联动。发挥监狱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被关押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涉财产刑判项,督促填写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提升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效率。三是与公安开展拒执犯罪联合查处。与区公安局出台打击拒执犯罪实施意见,对严重抗拒执行、妨害公共秩序、危及人员财产安全,可由执行人员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请求,公安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明确拒执案件线索移送、侦查流程,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在三十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创新特点


(一)突出专业优势。建立快执专业化团队,择优选取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质硬、热心执行工作的党员干警,提高办理执行案件专业化能力。创新司法警察独立参与执行形式,最大化发挥司法警察威慑力强、反应迅速、处置专业的优势。优化团队内部职责分工,执行法官专业办理程序事务,司法警察独立实施现场处置,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做好执行工作,有力提高执行效率。


(二)重塑办案流程。打破“一人包案到底”、“各自为战”的传统执行模式,建立集约高效办案模式,值班人员统一接收案件线索,快执团队负责人统一调配人员执行,专人统一履行审批程序,简化繁琐执行流程,使执行出警办案更加高效便捷。实行执行“警务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严格限定出警时限,有效避免执行时机延误。


(三)全程一体联动。转变法院执行工作“单打独斗”局面,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积极推动社会各方各方参与,对执行难问题进行联动治理。凝聚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员、当事人等社会合力,全方位摸排搜集被执行人行踪下落,执行线索来源更加广泛、更加精准。不断扩大执行联动“朋友圈”,大力加强与公安、拘留所、监狱联动协作,共同打击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行为,执行威慑力进一步提高。发挥信息化优势,推动与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通过其“大数据”技术支持,补齐法院查人找物短板,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都大幅提高。



实践效果


(一)线索收集多。2024年2月机制建立以来,通过各类途径收集执行线索1600余条,较去年同期增长56.2%。其中,借助公安机关提供被执行人轨迹信息252人次,街镇综治中心、村社网格员协助提供线索437条,通过接听来电、“永永在线”等途径接收当事人提供线索537条,为查人找物拓宽了更广阔的路径、指明了更精准的方向。


(二)办理效果佳。运用快速反应机制,累计出警741次,较去年同期增加2.17倍,有效线索出警率100%。出警平均用时仅27.3分钟,较去年同期减少71.3%。依托全链条快执体系,执结案件656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227件、执行和解429件,兑现金额1513.11万元。在袁某某等7人与四川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快执团队通过报案电话得知财产线索后火速出警,促成7案全部执行到位,帮助7名受工伤劳动者拿到“救命钱”。在胡某与付某合伙纠纷执行案中,快执团队得知双方在火葬场门口约架后,仅用时10分钟赶到现场,成功制服携有刀具的付某,有效避免一场可能引发“执转刑”的冲突。


(三)执行威慑强。2024年2月机制建立以来,拘传253人次、拘留84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17倍、1.34倍,强制措施频次显著增加。平均送拘时间不到1小时,用时较2023年减少2.7个小时,效率大幅提高。与公安联合出警22次,协助紧急控制被执行人19人次,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人,对被执行人的威慑高压态势显著增强。


(四)社会反响好。快执团队获《重庆日报》、《人民法院报》采访报道,运用该机制办理的“唐某与李某劳务合同执行案”入选“涉民生执行案件·2024”典型案例,“约架火葬场”、“消失的一百万”等案例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法院报》、重庆电视台等广泛报道,观看、阅读量达17.5万,引发社会热烈反响。



08


优化“规范流程+监督移送+考核追责”模式

实现上诉案件卷宗高效流转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时,普遍存在移送时间较长、移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当事人上诉权利和人民法院审判效率。大足法院强化规范流程、监督移送、考核追责,推动上诉案件卷宗移送高效运行。



主要做法


(一)规范移送流程。一是制定规范。坚持安全、规范、协作、高效原则,制定《上诉案件卷宗移送管理规定》,将办结案件划分为上诉期、流转期、移送期,执行“15+30+7”特定时长,严格限定业务庭移送上诉案件卷宗至立案庭的最长时限为30日、立案庭收到移送上诉案件卷宗起7日内完成向上级法院移送。二是形成机制。对上诉案件移送形成“定岗、定人、定责、定时”移送机制:“定岗”即明确立案庭为上诉案件移送管理的专职部门;“定人”即设置一名法官助理专人负责卷宗移送工作;“定责”即实行上诉案卷审查登记制度,明确审查-接收-登记-移送-签收流程节点职责;“定时”即对符合移送要求的刑事案件等案件案卷,固定每周三由专人一并移送二审法院。


(二)加强移送监督。一是专职人员“严查”。对业务庭交由立案庭移送的上诉案卷,由专职人员严格审查上诉状、答辩状等材料的送达、缴费以及是否提交各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最大程度减少后续因移送不合格退回上诉案卷导致拉长移送周期的情形。二是院庭长“严管”。每月月底,院庭长通过智能查询了解本部门上诉案件及应当移送案卷信息,对可能出现超期或即将超期的,直接督促到个人。三是办案部门“严导”。业务庭送达裁判文书时明确、具体地向当事人说明上诉状的递交流程,引导当事人直接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避免径直向二审法院递交或邮寄上诉状再邮寄返回一审法院的情况,有效减少上诉案件流转时间。


(三)强化移送追责。一是与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关于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将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设置为绩效考核点。审判管理部门每月通过智能化排查,对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是否超期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通报,对因业务庭自身原因造成超期移送的,视情况扣减院庭长、员额法官及书记员绩效;对因专岗专人自身原因导致超期移送的,视情况扣减上诉案件移送管理部门人员绩效。二是与晋级评优挂钩。将上诉案件移送考评与书记员年度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和综合考评挂钩,将超期移送上诉案件卷宗设为负面评价指标,书记员每年有5件以上超期移送案件的,取消当年职级晋升、评优评先资格。



创新特点


(一)设立移送工作团队。 整合全院力量,设立专业化、精细化的“N+1+1”移送团队,即N名书记员、1名移送专员和1名监管专员,实现上诉案件移送协同开展,最大限度缩短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书记员严格按照全流程网上办案要求,对上诉材料进行扫描、生成、编目,确保扫描质量符合办案要求;移送专员严格审核上诉案件电子卷宗是否完整、规范;监管专员预警提示上诉案件及时移送、定期通报上诉案件移送情况,靶向督导移送时间过长的案件。


(二)科技赋能打通堵点。运用“全渝数智法院”三级业务系统,围绕上诉材料送达难、流转不畅通、监管不到位等难点堵点,扎实推进电子卷宗移送,实现案件移送由“面对面”转变为“键对键”。畅通电子送达渠道,引导当事人提供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提高上诉状等材料的送达效率;规范电子卷宗扫描,业务庭将纸质材料扫描后形成电子卷宗,对电子卷宗细化编目后上传至案件移送系统;全流程在线监管,线上跟踪把控一审结案至二审立案时间节点,依托法院卷宗物流跟踪系统,跟进上诉案件移送进度。


(三)定期通报考核督办。建立“周提醒、月通报、季研判、年考评”工作机制,实时把握上诉案件流转动态情况,做好跟踪评价和定期考核。移送专员每周一在工作群督促书记员按要求移送上诉案件卷宗;审管办每月排查通报上月超期移送案件,要求各业务庭分析超期移送原因并及时整改;全院每季度召开研判分析会,总结上季度移送情况,部署下季度移送目标及工作要求;政治部年终考评书记员上诉案件移送工作,将考评结果与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挂钩。



实践效果


(一)移送周期低于均值,流转高效。始终精细管控案件移送,确保上诉案卷流转高效运行。2021年,大足法院上诉案件移送时间27.48天;2022年,全市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移送平均用时58.92天,大足法院移送时间35.82天,较全市平均用时少23.1天;2023年,全市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移送平均用时76.96天,大足法院移送时间41.18天,较全市平均用时少35.78天;2024年1-8月,全市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移送平均用时59.07天,大足法院移送时间39.19天,较全市平均用时少19.88天。近几年,上诉案件一次性完成移送率高达98%,避免了因二审法院多次退回修改导致上诉案件移转周期延长的情形。


(二)移送效率稳居前列,质效上升。上诉案件流转时间及相关时间信息填录情况已纳入中、基层审判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作为效率指标直接影响审判质效。2021年以来,大足法院效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时间单项指标均获满分,排名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其中2022年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1名,2023年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2名。借助上诉案件电子卷宗高效流转,基本实现“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纸质原件混合单套归档”,进一步提升案件归档质效,近三年的年平均归档率高达97.96%,连续三年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1名。


(三)司法为民切实践行,满意度高。直面群众反映强烈的“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的问题,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坚持督查问责,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等方式开展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情况监管和督导,2021年至今无一例上诉案卷超一年未移送案件,未出现因故意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上诉案卷超期移送、不规范移送,引发舆情、信访等不良后果情形。业务庭随时接受当事人对上诉案件进度的咨询,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09


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助推法官助理成长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巫山法院以推动审判辅助事务深度集约化改革为抓手,对从事审判辅助事务的书记员进行集中管理,对审判辅助事务分段集约分配和办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审判辅助事务流程管理,完善配套机制强化书记员队伍建设,有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提升执法办案效率的同时,助推法官助理队伍快速成长,形成浓厚的干事创业、脱薄向强工作氛围,推动全院工作向着更高水平发展。



主要做法


(一)对书记员进行归口集中管理。为改变原有的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混同使用、各部门对书记员管理宽严不一、各部门书记员工作量忙闲不均的现象,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审判辅助性事务集约化改革方案,成立由审管办具体管理的全院性审判辅助性事务中心,除各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预留必要书记员外,将全院27名书记员集中到审判辅助事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对审判辅助事务分类分段集约。一方面,对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的职责进行厘清,将送达、扫描等对专业素养要求相对较低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到审判辅助事务中心办理,让法官助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庭前证据交换、草拟裁判文书等相对核心、层次较高的审判辅助事务和司法调研工作中;另一方面,在审判辅助事务中心内部对审判辅助事务分段集约、分组办理,将27名书记员分为诉讼服务组、送达组、扫描编目组和综合组4个组别:诉讼服务组负责办理诉前引导、立案审查、案件信息查询、12368热线接听、上诉案件移送等辅助性工作;送达组负责办理院机关承办案件的诉讼文书、裁判文书送达工作;扫描编目组负责办理所有案件的诉前、诉中和归档阶段的诉讼材料数字化处理工作;综合组负责诉讼案件的网上信息填录、开庭审理记录、卷宗整理等辅助性工作,各小组之间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高效办理审判辅助性事务。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过程。制定《巫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流程规定(试行)》,按照立案环节、送达环节、审理环节、结案环节、上诉环节、归档环节、其他特殊审判辅助事务办理等不同阶段对不同内容审判辅助事务办理主体、标准、时限及与其他审判辅助事务办理主体之间的衔接、交接标准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为不同组别的书记员办理相关辅助事务提供规范指引,确保相关审判辅助事务办理规范、高效,如在送达环节规定“员额法官在收到新收案件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事务中心开展送达工作。事务中心管理助理在接收到审判业务庭移送的案件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轮案规则将综合组书记员编入案件,同时将该案分配给送达组的书记员开展送达。”


(四)完善配套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审管办设立一名专职人员对审判辅助事务中心进行管理,对审判业务庭与事务中心及事务中心内部不同组别之间的工作衔接、沟通联络进行协调调配,处理突发、应急审判辅助事务需求。建立书记员考核机制,每年年初和年底开展书记员技能考核竞赛,结合其考核成绩和平时工作表现对事务中心书记员作出讲评指导。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按照不同组别书记员所从事审判辅助事务的工作量大小、工作难度系数高低确立不同的绩效工资标准,并根据书记员平时表现和其工作量变化等适时调整,激励高标准工作,引导形成多劳多得工作导向。完善轮岗工作机制,根据书记员本人申请和工作实际需要,结合书记员平时表现和工作量变化,定期对不同组别书记员进行轮岗,鼓励书记员学习掌握不同组别岗位工作技能,提升书记员工作能力水平。



创新特点


(一)对书记员的管理和使用实现全院性深度集约。在传统实践模式中,多将书记员散落到各审判执行部门中进行管理使用,对书记员的管理强度和使用效能多依赖于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因不同的部门负责人管理风格不同而容易导致出现对书记员的管理宽严不一、工作忙闲不均的现象,对书记员通过归口集中到审判辅助事务中心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执行管理标准,平均分配工作量,能够有效改变书记员原有的推诿、懒散、怠工等消极工作现象。


(二)对审判辅助事务的分配和办理实现全院性深度集约。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实践中较多法院也通过不同的形式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但多对送达、扫描等工作集约化办理,而对庭审环节、结案环节等辅助性事务并未集约化办理,集约化程度不高,容易出现审判辅助性事务办理标准不统一、快慢进度不一致等现象,通过对审判辅助性事务进行全院性深度集约办理,有利于提升审判辅助事务办理的规范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有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释放法官助理工作潜能。以前将法官助理与书记员混同使用,法官助理办理与书记员同内容同等量的审判辅助事务,无法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层次相对较高的案件办理、司法调研等工作,加之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名额较少,法官助理入额周期较长,成长通道相对狭窄,致使众多法官助理躺平思想滋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降低,打造优秀成果的主力军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通过推行深度审判辅助性事务集约化改革,将法官助理从相对低端的审判辅助性事务中释放出来,让法官助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相对高端的辅助办案和司法调研工作中,激发法官助理干事创业激情,助推法官助理快速健康成长。



实践效果


(一)执法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对照《审判工作评估表》,1-8月巫山法院审限内结案率为97.83%,高于满意值2.97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为44.43天,同比缩短2.71天,民事、刑事、行政条线平均结案时间分别为41.28天、19.74天、15.54天,分别优于满意值5.48天、13.37天、42.44天;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为52.38天,比上年度年底缩短15.57天;效率指标项下各项指标均在满意值之上,为全市效率指标评估得满分的3家基层法院之一。


(二)法官助理深度协助办理案件的效果初显。自推行改革以来,13名法官助理深度协助办理案件1396件,占同期结案数量的34.94%;深度协助办理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为49.26天,调解率、上诉率、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等指标均在满意值之上。


(三)法官助理参与优秀成果打造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明显提升。18名法官助理撰写第36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论文17篇,比上年度增加16篇,且有2篇论文进入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的定评论文,为本院历史最佳成绩;有1篇论文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专业委员会年度征文中获三等奖,获评市高法院各类典型案事例4例,调研成果产出有明显提升。



10


创新“法润新禾”护农机制

探索强化乡村振兴司法服务保障新模式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丰都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触角,聚焦“新农人”法治需求,设立“法润新禾”涉农服务站,创建“234”法治工作体系,坚持“阵地建设、工作机制、调解力量、科技赋能、普法宣传”一体推进,致力实现“让‘新农人’五个有”目标,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主要做法


(一)搭建2大工作阵地。一是依托“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县30个乡镇街道选取部分有条件、有需求的“新农人”基地、“共富农场”挂牌成立“法润新禾小站”,选派青年法官定期轮值,实施“信息共享、定期座谈、要案会商、类案研讨、联动普法”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司法力量深入下沉乡村一线。二是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巡回审判点“以点带面”作用,用好“5G车载便民法庭”,定期到“新农人”基地、“共富农场”、田间地头,现场立案、当时调解、就地开庭,形成“固定巡回审判点+流动巡回审判车”模式,常态化、全覆盖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二)深化3重服务功能。一是深化涉农纠纷多元化解的核心层功能。通过街镇联系法官下沉指导调解、易解平台线上调解、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解等方式整合调解力量,共同促进纠纷化解。二是深化涉农纠纷诉讼服务的辅助层功能。在“法润新禾小站”配备“全渝数智法院TV版”,张贴二维码扫描方可进入在线司法确认、执行一网通办等平台,实现涉农纠纷一“站”办通。三是深化便农护农司法服务的拓展层功能。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内嵌AI法律咨询助手为“新农人”提供法律咨询、类案检索等功能,同时内置问题留言、“新农人”建言板块,后台收集梳理形成问题、建议清单,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引。


(三)创新4种普法形式。一是制发涉农纠纷“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文书模板、风险提示”于一体的涉农法治手册,促进“新农人”法律素养提升、合规生产经营。二是梳理归纳涉农案件纠纷常见问题,围绕“土地流转”及“生产经营买卖”等主题制作标准化宣传课件,利用“赶场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讲。三是改编涉农典型案例自制普法宣传视频,在“评理堂”“新丰书院”等农村精神阵地及“新农人”基地、“共富农场”循环播放,让法治观念潜移默化浸润人心。四是根据问题清单,邀请农业领域人大代表联合授课,通过法官讲法律、代表讲技术的“双讲”模式,同步增强“新农人”应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能力。



创新特点


(一)司法服务“全流程”贯穿。制定《全面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新农人”“共富农场”发展的十四条措施》,建立上下贯通一体、全面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依托2大工作阵地,构建“审判点、解纷线、诉服网”全方位诉服体系,发挥核心层、辅助层、拓展层3大服务功能,将护农便农司法服务贯穿涉农纠纷的调解、立案、送达、审判、执行全流程,将“专家代表”技术指导贯穿“新农人”产前规划、产中指导、产后销售生产经营全环节。


(二)解纷力量“多元化”聚合。制定《持续优化“法润新禾”司法护农品牌工作指引》,进一步推动“法润新禾”司法护农品牌与“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深度融合,汇集街镇联系法官、人民调解员、代表委员等解纷力量,同时整合熟悉农村工作的派出所、乡村干部等基层力量,通过一对一答疑、点对点服务、面对面解纷为“新农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司法服务。今年以来,通过下沉农村基层,协助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


(三)科技赋能“一站式”应用。充分运用重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信息技术在“法润新禾”司法护农品牌的实践应用,通过内嵌AI法律咨询助手、“易解”“易诉”“渝诉快执”平台,配备“全渝数智法院TV版”助力涉农纠纷“一条龙”高效化解。发挥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功能,定期分析司法数据,撰写资政报告、司法建议,《丰都法院反映涉土地流转纠纷多发影响“新农人”“共富农场”健康发展》获县委书记批示肯定、安排部署。



实践效果


(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有突破。聚焦新农业发展之需,通过重心下移、服务下倾、资源下沉,为“新农人”提供保姆式服务,让乡村振兴的主体,干事创业更有信心,依法审理涉农纠纷,用审判力量守好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2023年以来,审理土地租赁、耕地保护等案件87件,协助培育“新农人”22名,推动更多“新农人”成为“兴农人”。


(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有作为。聚焦新农村治理之需,依托“法润新禾小站”“一街镇一法官”,协同联动基层组织,强化力量下沉,积极参与涉农纠纷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调解,助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综合治理体系。2023年以来,联络法官参与实质解决重大矛盾纠纷112件,如依托新禾小站联合司法所共同化解53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确保纠纷消弭于“未讼”之时,今年以来新收涉农案件51件,同比下降23.8%,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头版报道。


(三)维护“新农人”合法权益有成效。聚焦“新农人”法治之需,通过依法快调快立快审快执涉农纠纷案件,依法保障涉农民资金安全、土地流转收益、征地补偿等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农民胜诉权益,利用元旦、春节等节点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迅雷行动,共发放涉农民工工资255.48万元,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活封”“放水养鱼”等善意执行措施,促成农户、涉农企业达成执行和解12件。



来源:市高法院研究室
编辑:吴辉、罗姗姗

审核:吴美来、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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