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房租合同,竟牵出20万现金"迷案"。一场租房故事,意外上演了拾金不昧与无端指控的人性对决,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法律真相?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案件,用法律的视角来还原事实真相。
01 案情回顾
刚毕业的黄护士,怀揣着美好的梦想来到陌生的城市。机缘巧合下,她租下了刘先生父亲生前住过的老房子。签约时,刘先生特意提醒,房子已经空置一年多,需要好好打扫。
就在黄护士和男友小王收拾房间时,意外发生了。衣柜上的一颗钉子,划破了黄护士的手。小心的小王决定把钉子钉进去,谁知竟在衣柜深处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盒子。
盒子里装着整整20万现金!面对巨款的诱惑,这对小情侣会如何抉择?他们最终选择了拨打报警电话,将这笔不属于自己的钱交给警方。
然而,好心没好报。得知失而复得的20万,原本感恩戴德的刘先生突然变了脸。他坚称父亲留下的应该有30万,怀疑黄护士和男友私吞了10万。百口莫辩的两人,被刘先生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在拾金不昧者,天理昭昭;而诬告他人者,法网难逃。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要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很显然,黄女士在发现现金后并未私藏,而是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这已经尽到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她的行为无可指摘。
反观刘先生,他仅凭父亲存折上的取款记录,就笃定家中藏有30万,进而指控黄女士"吞金"。然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存折记录只能证明刘父生前确有30万钱,却不能证明所有现金都放在那个房子里。
再者,就算确有30万,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也绝不能随意指认"少的10万"是黄女士所取。这是赤裸裸的诽谤!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法律面前,事实胜于雄辩,证据高于口舌。刘先生的无端指控,既无事实根据,亦不符合法理逻辑。难怪法院当庭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可谓大快人心!
03 案件评论
这起案件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戏称:既然房东都说是30万,那"捡"到的20万不就是无主之物吗?干脆判给小姑娘算了。虽然是句玩笑话,但也从反面印证了房东的荒唐无理。
还有不少网友对房东的责任心提出质疑:房子闲置一年,竟然不知道父亲留下巨款?是铁了心要给租客"埋雷"吗?这样的房东,不把房客当人,反倒要怪房客不够"贴心"提醒他,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你怎么看待这起案件?房东的做法有没有道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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