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家长和师生 这份《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请查收

政务   2024-10-17 15:23   云南  



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家长、同学们:

昆明四季如春,气候干爽宜人,电动自行车是大家出行使用率 较高的交通工具之一。但是,部分家长在选择电动自行车便捷、灵活出行的同时,却常常忽视了交通安全。驾乘过程中不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将自身和孩子置于危险之中。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目前发生交通致亡事故最多的车型,致亡原因约80%都是头部遭受重创致颅脑损伤。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将交通事故致亡风险降低60%至70%。实践表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减少甚至避免交通事故伤亡的有效措施,关键时刻能够保护生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个学校和每位家长对孩子的共同心愿和共同责任。


在此,我们郑重向各位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老师、家长和亲 爱的同学们发出倡议:

一、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老师、家长要率先垂范,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务必做到“一人一盔”,不仅要自己佩戴头盔,更要确保孩子正确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培养孩子从小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二、佩戴合格安全头盔。购买正规厂家生产且经检验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头盔,使用前先检查,确保头盔无破损能够正常使用。使用时适度调节头盔绷带,并扣好头盔安全锁扣,保证头盔不晃动并佩戴舒适。

三、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家庭教育的主导者,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给孩子带来最为直接的示范效应。因此家长要以身作则,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电动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得骑摩托车。不购买、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自觉做到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不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一个小举动,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让我们牢牢把安全握在手上,从“头”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十大队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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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十大队,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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