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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编者:柳叶飞刀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以“法律咨询”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查询到截至2024年10月17日,国内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咨询”的公司已超过43万家。
注:上图为2024年10月17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企*查,以“法律咨询”为关键词,查询在业、存续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相关结果。
其中,2020年至2024年10月17日,成立的法律咨询公司超过33.2万家,约占总数的67%。从每年新设数量来看,法律咨询公司的增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2020年至2024年10月17日,每年新成立法律咨询公司的数量(万家)
法律咨询公司在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扩张,互联网推动线下服务向线上延伸之下,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法律咨询公司抓住大量消费者转向线上平台寻求法律帮助这一市场变化,借助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社交软件的普及,搜索引擎、线上咨询平台功能的优化,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以及电话外呼等线上渠道的便利,大范围触达互联网潜在客户。同时,凭借较律所更加低廉的价格、更加快捷的服务,迎合消费者心理,进而获取大量业务机会。
先看下面两张截图,这是法律咨询公司网推营销文案,满满的套路:
“1月1日起离婚,无需对方同意了”
“2025年1月起,离婚新规定已发布,离婚变得简单了”
“网上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对方一直拖着不理也没用了,不需要对方签字同意,单方面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离婚,方便快捷!”
“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全程线上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不用回老家来回跑,不需要见面,方便快捷!”
“1月1日起,离婚新规定如下。
彩礼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两岁之内的孩子抚养权直接归女方所有。
对方常年在外双方长期分居的,可直接申请离婚。
对方给他小三的转账以及赠送的贵重物品,可要求全部退还。
从上述营销套路看,法律咨询公司自己能立法了,而且每一句都绝对化,经不起推敲,且有些话根本就是错误的,纯粹就是为了接单误导不明真相的当事人。所有的营销话术,给当事人传达一个信号,那就是可以快速离婚。至于交完钱能不能心想事成,那就是另外的事了,他们可以找到N种借口回复当事人。
更有甚者,会给当事人发一张假的离婚证书。
网传所谓的网络离婚证↑
下面这个法律咨询公司宣传的更是厉害:
号称“网上诉讼离婚是国家21年颁发的政策,全程线无纸化办公
第一不需要对方同意,不用和对方商量
第二不需要回到户籍地老家,不用见面第三,没有冷静期30天,最快7-15工作日帮你解除夫妻关系”
那么真实的情况是什么?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在其个人微信公号撰文,对于网上诉讼离婚的事情予以解释和说明。
1、网上起诉离婚到底是怎么回事?
因为之前疫情的影响和促进,全国法院都开庭了网上在线诉讼服务,可以网上立案,网上视频在线开庭。特别是在疫情的3年期间,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通过视频在线开庭完成的,全程都是网上操作,不需要到法院开庭的,就是把原来法院起诉的流程在网上进行提交和审查立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各地法院app等在线上调解或视频开庭。
但是随着疫情封控的结束,虽然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离婚诉讼的立案,但是大部分案件的审理都需要线下进行,而且需要夫妻到庭参加诉讼,较难在线上完成全部流程,只有少部分法官同意可以在线开庭的。现在大部分法院不会同意线上开庭,因为牵扯到很多举证质证的情况,而且离婚案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绝大部分需要双方到场,并不是单纯看双方证据,所以法院现在都要求到法院进行开庭处理。
如果只是简单立案,现在当然可以通过网上完成。一般来说,法院一般通过“人民法院在线”、“移动微法院”等微信小程序,或者各地省一级法院官网等提供电子诉讼服务
2、七天一次性判离的套路
在一些社交媒体上看到过不少人询问说网上收费几百元的律师,代为办理网上离婚,是真的吗?律师提醒,要注意这种网上离婚的骗局。网上和留言写的那些网上代办离婚律师、夫妻双方不用见面,七天一次性判离等等话语都是骗人的,千万不要相信。很多现在的法律咨询公司,都根本不是律师,没有律师资格,所以收了你的几百元律师费之后就找借口拖延办理,甚至玩消失,你根本找不到投诉和处理的地方。也不会为了几百元和对方死磕,最终不了了之。
很多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些法律咨询公司能够如此“嚣张”?难道监管部门都在“睡大觉”?事实上,这些公司的“成功”离不开市场和监管的双重漏洞。法律服务行业虽然市场需求巨大,但真正了解法律的人却很少。这为这些不法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在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管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01、监管部门和执业规范不同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除了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管外,还受律师协会管理,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约束管理。
法律咨询类公司
法律咨询类公司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法律咨询类公司从业人员无执业规范要求。
02、证照不同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
法律咨询类公司
法律咨询类公司持有《企业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03、从业人员不同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为专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人员,一般而言,律师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
法律咨询类公司
法律咨询类公司对从业人员资质没有要求,律师不得在法律咨询类公司执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04、业务范围不同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等。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法律咨询类公司
法律咨询类公司有严格经营范围限制,只能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不得以律师名义开展任何业务。
由于法律咨询公司并不属于律师行业的直接管辖范围,他们不受《律师法》的约束,这使得在经营上有了更多的“弹性”。例如,他们可以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方式获取客户,而不必承担《律师法》下的法律责任。这种监管上的真空,恰恰是法律咨询公司乱象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更令人担忧的是,很多这些公司背后往往有着严密的组织架构,从业务员到客服,从主管到“假律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这种精细化的分工,让他们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取客户,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收割”。这些“法律咨询公司”利用监管漏洞,疯狂敛财。他们背后的利益链条究竟有多深?我们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继续放任这些公司胡作非为,不仅公众的利益会受损,我们整个法律行业的声誉也将无可挽回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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