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集中优化调整
建议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经市州人民政府申请、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议,形成本次全省开发区集中优化调整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如对上述名单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931-8929152(兼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一号
邮 编:730030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