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盟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民盟中央下发了《民盟先贤廉洁自律事迹读本》等学习材料,民盟岳阳市委会陆续刊登民盟先贤廉洁自律的故事,希望广大盟员见贤思齐,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增强遵规守纪、修身自律的自觉,让纪律学习教育落实见效。
清风誉神州 光辉照人间
——民盟先贤沈钧儒的勤廉事迹
民盟领袖沈钧儒,新中国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总理称他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董必武赞其为“一切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辉榜样”。
一、秉公执义,廉洁自律——沈钧儒勤廉事迹
1
反对曹锟贿选(北洋政府时期)
曹锟贿选究竟是怎么回事呢?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直系获胜。由于曹锟在直系内部处于优势地位,又获得了美国的支持,所以,直系独自控制了北京政府之后,曹锟通过收买国会议员,最终于1923年10月当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是民国史上有名的“猪仔总统”、“贿选总统”。
这个时期,沈钧儒在北京担任着国会参议院秘书长。在曹锟逼走黎元洪后,为反对曹锟的不法行为,部份国会议员已经去了天津,并且议决将国会南迁,继续完成制宪任务。一开始,沈钧儒等40多位在北京的议员向直系提出:“如曹锟表明停办大选,便不出京,设法完成宪法,否则即日赴沪。”但是,曹锟为了当总统,运作了那么久,逼走了原总统,六度更换国务总理,就差这临门一脚了,这时候,说要让他放弃,绝无可能。
道不同不相为谋。7月初,沈钧儒向参议院递交了辞呈,要求辞去秘书长职务。第一次,国会没有批准。第二次,沈钧儒去辞职,特地把参议院秘书长的印章给还回去了,参议院还是不同意,推说要开会商讨一下。但商讨的结果,仍旧是“一致挽留”,同时派专人将秘书长印章又送还给他。7月9日,沈钧儒又去了国会,这回他不说是“辞职”,改为“请假”,同时推举了公报科科长陈定远,在他请假期间,兼代秘书长职务。参议院无奈地在7月11日“照准”了沈钧儒的假条。
7月16日,沈钧儒到上海后,就与在沪议员发表了一系列宣言和通电,内容包括:1.揭露直系军阀祸国殃民的罪状,吁请国民共起,讨贼戡乱;2.指责议长吴景濂依附军阀,挟其议长资格,公开贿买议员;3.劝告留京议员“联翩戾止,以成共和大业”。为了反对吴景濂帮助曹锟贿赂议员,同时邀约更多的议员南下制宪,不久,沈钧儒和另外十几名议员又返回了北京。在沈钧儒的努力下,当时北京、天津两地的议员,有很多都表示愿意随他南下。
对于这种情形,曹锟既恼怒又恐慌,于是让吴景濂,加紧收买议员,明码标价:出席常会的可得100元,出席总统预选会的有500元,选举曹锟为总统的每票竟高达5000元。这5000元是什么概念呢?根据历史资料换算,1927年之前的一元约合现在的人民币40元的样子,所以5000元真的是一笔巨款了。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果然,就连有些已经南下的议员,也甘为5000元,而放弃政治主张,离沪返京,沦为“猪仔”议员。
沈钧儒能够抵得住这么猛的金钱攻势,是十分让人钦佩的!曹锟贿赂议员的时候,正是沈钧儒经济状况非常艰难的时候,他的长子沈谦当时在德国留学,已经博士毕业,马上就要回国行医,他要设法筹集长子回国的路费,以及准备开业行医所需要的各种费用,那边长子准备回来,这边二儿子又马上要出国留学,这更加加重了他的经济负担,可以说是焦头烂额。这些在他那个时期的家书里时有体现,比如这封1924年2月,他给长子和次子的家书,开头这样写道:“我本与杏约,多寄谕,然,竟爽约,一则忙,一则终想筹到几个钱,与信一同交邮,以此迟迟。……未在家过年,牺牲家庭幸福,亦是为了经济的缘故。此次曾赴杭州,借钱未得,家中既不了,尤念汝等在外之窘苦。人家讨姨太太,狂赌瞎闹,固属荒唐,能力则深可佩服,我竟如此无用,实可叹也。”
就是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沈钧儒也没想过要为了五斗米而折腰。10月6日,即曹锟以重贿当选总统后的第二天,沈钧儒就和13名在天津的议员联名致电上海参、众两院,指出:“元首重职,买卖公开,四维不张,甚于灭亡。”要求汇齐未出席选会的同人连署发表声明,一致声讨曹锟违法行径。随后,沈钧儒又在天津和22名议员发表宣言,表示“南山可移,此志不易”,强烈反对贿买的大选。
2
政治律师(国民政府时期)
在四一二政变后,沈钧儒暂时脱离政界,在上海从事律师工作。沈钧儒一直热衷于议会斗争,为什么会暂时脱离政坛?1927年初,北伐形势一片大好,沈钧儒在中共的支持下,出任浙江省政务委员会委员和秘书长,参加决定了全省许多机关的改组、政策制订等重要工作,那段时间,他非常的忙,常常晚上一两点钟才睡觉,甚至连家信都来不及看,后来,他被关的时候,大哥沈保儒为他整理办公室,在抽屉里找到好几封没有开封的家书。
沈钧儒原来既不算左派,也不算右派,但在共产党人宣中华和潘枫涂的影响下,(他们一个时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党团书记,一个时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组织部长),逐渐在感情上和行动上向左派靠拢,在制订政策和决定人事方面,大都事先和宣、潘二人交换意见,而宣、潘二人也认真听取和尊重他的意见。那时,国民党右派的反共气焰已经极为嚣张,沈钧儒这时靠拢共产党,思想左倾,必然遭到国民党右派的忌恨。
1927年4月11日凌晨,即“四一二”政变的前一天,杭州市公安局局长章烈奉蒋介石密令,全城戒严,抢先“清党”。14日,沈钧儒和褚辅成被公安局长派两名特务“邀”去了留守营部,以保护为名,拘押在营部楼上,房间外有看守轮流持械监视。这一关,直到21日才被“护送”到南京去见蒋介石。这段被捕和囚禁的经过,沈钧儒后来以《楼居七日记》为题,详细阐述,并发表在《浙江日报》第1卷上。
这一次的事情,可以说是九死一生,沈钧儒差一点就被蒋介石给处决了。幸好,他以前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时,教过一个学生叫马文车的,当时任蒋介石司令部秘书处处长,偶然间,见到蒋介石暗中下令逮捕并枪决沈钧儒二人的公文,于是将公文扣压了几天,同时多方活动营救。有一个叫庄崧甫的,也是当时的浙江省政务委员,在得知这个情况后,不禁大骂章烈“无耻政客,戕害忠良”。因为,庄崧甫曾是蒋介石的老师,在蒋介石那里有几分面子,于是,他专程赶往南京去见蒋介石求情,他对蒋介石说“褚、沈二人乃浙江名宿,众望所归,如加杀害,何以见故乡父老?!”不知是庄崧甫的话确实管用,还是蒋介石没有抓到沈钧儒是共产党员的确实证据,(1930年11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还发了国民党党证给他)总之,在听了庄崧甫的一席话后,蒋介石答应电令浙江方面,把沈钧儒二人给放了。沈钧儒这样才幸免于难。
重获自由后的沈钧儒看到南京国民政府将中国共产党和劳动大众看作仇敌,把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视为同盟,深感失望,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暂时离开现实政治,从事法学教育和律师工作,为国家培养一批宪政和法治人才,为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为争取实现民主政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准备工作。
沈钧儒早年毕业于东京私立法政大学,但回国后,因为从事政治活动,一直没有机会做律师工作。直到1928年4月,他向国民党政府司法部申请取得了正式的律师证书,接着加入了上海律师公会,才正式开始律师生涯。
沈钧儒从事律师职业,不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更是为了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大律师沈钧儒先生办案,从不专门挑选那些能赚大钱的案子,而是有所选择,尽管他当时的经济状况还是不宽裕。1928年,他写过几首杂诗,其中有这样一首:“杖头间挂百钱游,如此人生何处求。水价而今十倍此,吾家正为百钱忧。下面是他自己写的注释:‘购水票需铜元百枚,探囊只50枚’”,诗很浅显,字里行间充斥着“拮据”二字。
但即便境地如此窘困,沈钧儒还是秉承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经常为冤狱、为无力负担诉讼费者办案,甚至经常资助有困难的被告,因此人称“政治律师”。他尤其支持进步学生的活动,凡遇到进步青年被逮捕,如果是他任教的上海法学院的学生,他自是责无旁贷,即便不是上海法学院的,他也一定会挺身而出,不遗余力地进行营救。所以,国民党逮捕他的学生最感到头痛,常常一发现抓到的是他的学生,就赶快向苏州或杭州监狱转移,他于是就不辞辛劳地赶到苏州或杭州去和国民党交涉,向他们要人。办理这类的案件,沈钧儒不仅义务辩护,而且常常亲自保释,对假释出狱的人,他还往往救济钱物,让他们赶紧离开上海。
3
不能慷人民之慨(新政协运动时期)
1948年中共发布“五一”口号后,在香港的民主人士中,沈钧儒率先响应党的号召,并且第一批离开香港,前往东北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开幕。沈钧儒作为民盟代表,在会上发言表示“我们一定要制定出一个能反映全国人民要求的施政纲领草案……以便顺利地进行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建设;迅速实现独立、民主、和平与富强的中华人民统一民主共和国。”这是“比推翻蒋介石统治更为艰巨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一艰巨伟大的历史任务,我们要把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召集,作为一个伟大的开端。”筹备会上选举了沈钧儒为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筹备会常委设立了六个工作小组,沈钧儒参加第一小组(拟定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单位及其代表名额)和第四小组(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工作。
在筹备新政协期间,沈钧儒同时又主持着民盟总部临时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救国会临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7月25日,在人救会临时工作委员会的会议上,沈钧儒向会议报告了民主人士生活待遇过于丰厚,提议应表示要求降低生活待遇。因为沈钧儒在民主党派中极富声望,会议经讨论决定由他邀同各党派发起。
7月28日,沈钧儒参加各民主党派集会,讨论纪念“八一”,发动节约劳军具体办法。他在向招待处处长管易文了解了民主人士的生活待遇情况后,对管易文说了一段话,十分地情真意切:“你们招待我们政协代表过于优裕了……我们心实难安。毛主席、朱总司令、周恩来等多位同志在延安住窑洞,吃野菜,战斗几十年,才有今日。现北平初得解放,而江南各省还在反动统治之下,人民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希望你们在这时期不要把我们民主党派当作外人,食宿过于优裕。我恳切对你管处长说一点知心话,今后接待客人要不吝不奢,注意对象,不能慷人民之慨。”
4
首任院长(建国初期)
1949年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日,75岁高龄的沈钧儒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在《共同纲领》第17条中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为了更快更好地建立起人民司法制度,沈钧儒先生用了很多的精力。一方面,他加紧学习理论和经验: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特别是有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原理;认真学习吸收老解放区,20多年来的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的先进经验。
一方面,他还常常不辞辛劳地下基层深入调研。1950年,沈钧儒率团在新疆进行访问时,他参加了一个各族各阶层妇女座谈会。会上,各族妇女都谈到了妇女地位问题。在那里,妇女根本没有地位可言,别说“男女平等”这种新名词,很多人还是第一次听说,更多时候,她们连做人起码的尊严和人格都没有。维族妇女更是纷纷控诉某些阿訇的劣行。这个说阿訇权力太大了,那个说妇女出门如果不带面纱,就常遭阿訇辱骂,没等说完又有人忙不迭地补充说何止骂人,还常用鞭子抽打,甚至游街呢。听完后,沈钧儒严正指出:“我们尊重宗教自由,但不允许无理打人,打人及侮辱人格是违法的。”会后,沈老觉得这种事应该尽快处理,于是马上指示当地公安干警把那些殴打妇女的阿訇拘留起来,关一夜再放,以示儆戒。这以后,街上就再也看不到阿訇随意殴打侮辱妇女的现象了。沈老这种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果敢作风,赢得了西部各族人民的信任,于是,访问团所到之处,路上不断遇到有人拦车告状和反映问题的,最多的时候,一天之内,就收到状子15份。
沈钧儒在生活上一直是克勤奉俭,可谓“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这一点,在他荣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之后,依旧没有改变。在救国会成员、著名的经济学家千家驹的纪念文章中,提到了一件几乎令人难以相信的事。沈老在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时候,有一次曾向他借一百元钱以应急需,当时,千家驹自己也没钱,于是代为在企业家俞寰澄先生处借到了钱,沈老发了工资后马上归还了这笔钱。
沈老在生活上勤俭,在工作中更是简朴,他最高法院院长的办公室,也是简陋非常,连一贯以简朴著称的周总理,也觉得实在太过简陋。总理体恤沈老年长,于是特批一长沙发作为沈钧儒的办公用品。
二、清正仁善,先辈风范——沈钧儒勤廉思想的渊源
古语有云“天下之本在家”,中华民族历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就有许多重要论述。他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
沈钧儒出身于书香门第、官宦世家,清正仁善,一直是他们家所秉承的家风。家中长辈们的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给了他良好的示范。
沈钧儒的祖父沈玮宝,在他4岁时就过世了。据《沈钧儒年谱》记载,祖父虽然历任江苏苏州海防同知、总捕同知、太仓直隶州知州、苏州知府等职务,但是家中生计就靠着薪俸来维持,因此,家境非裕,时或典当度日。原籍嘉兴,也没有其他产业。只有几亩曾祖母蒋氏夫人陪嫁田地,和嘉兴南邦岸一所房屋为族产(就是现在的沈钧儒故居所在地)。从这些描述中,可以看出其祖父“为人正直不阿,秉性孤傲,清贫自守”。
祖母是个伟大无私的人。沈钧儒曾经这样深情地回忆他的祖母:“说到我的祖母,真形容不出她的伟大。在她的理想中,世界上是不应有,没有饭吃和没有衣穿的人。”当时,他们家有一个窗口,就对着一个贫民窟,祖母常常给那些穷人们送衣、赠药,甚至还亲自给他们挤脓疮,贴膏药。那时他们家也很穷,祖母便卖了皮袍,来做这些善事,就这样,还觉得远远不够。祖母这种没有限制的帮助他人的善举,启发了少年沈钧儒的思想,让他感到“世界上苦人这么多,我们应该给他们帮助,不要只顾自己享受”。
父亲,是一位仁人君子。沈钧儒曾说,“我从父亲那里得到了最好的家庭教育,……至今仍切实履行,数十年来如一日”。沈钧儒16岁那年,有一件关于父亲的事情,让他印象极深。“那时父亲在吴淞做官。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生日时,父亲带我们兄弟五人和我们的教师到上海观看焰火。在人群中发现一名与家人失散的南翔幼儿。父亲决定将我们托教师照顾,自己放弃观看焰火,连夜护送该幼儿回家。待到达,天已破晓。”试想一下,从上海的公共租界,到上海毗邻的嘉定县,在当时(1891年)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这种遵循儒家“仁爱”思想“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做法,对于沈钧儒伟大人格的形成,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言传身教,勤廉家风——沈钧儒勤廉思想的传承
2016年12月12日,习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教育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明白见利忘义、贪赃枉法都是不道德的事情。沈钧儒可以说是勤廉家风建设的表率。
沈钧儒由于工作原因,生计需要,与家人聚少离多,因此书信成为他与儿女们互通消息、联络感情的重要方式。虽然经常分离,但是他对于家中事务,儿女的成长都十分关注,他尤其注重培养儿女勤俭的美德。1919年11月13日的家书中,他对长子沈谦在家用如何开支方面做了详细的指导:“用了这个钱,身体可以强健,则用之,用了这个钱,知识可以增加,则用之,用了这个钱,家中可以安乐,则用之。……应酬要省,买物非必要者须省,买物勿买华贵者,饮食要省得实在,寄款到后可存银行,放在手头一日可尽,每日上帐,须要考究,此钱是否用得的当。”在沈钧儒数以百计的家书中,经常会看到他要求儿辈们做人要有志气,要独立自强,要光明磊落。如1927年5月4日写给沈谦的信:“非要立起志气,提起精神,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出来,向社会去奋斗……”
沈钧儒纪念馆是浙江省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几年前,嘉兴市南湖区纪委想出版一本嘉兴名人家风家训的书,他们工作人员来咨询,沈钧儒有没有这方面的表述。最后,他们收录了沈钧儒书写的一个条幅。1960年1月,沈钧儒在从化温泉休养期间,有感而发,录写了白居易《观刈麦》诗的最后六句,“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这几句诗,沈老书写了很多幅,每个子女人手一张,以为勉励。所以,这个条幅,就可以看作是他的家训了。
在沈钧儒的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之下,沈老子女们耳濡目染,勤廉的美德已经烙印在骨子里了。有一位沈家的远亲,说过一件关于沈老女儿沈谱的小事。有一次,她寄信给沈谱,沈谱看到她用的信纸,是其丈夫单位抬头的信笺纸,于是在回信中,就告诫她说,写私信可不能用公家的纸,她很受教育,从此之后,她写私信都是用的自己购买的信纸。她还说,沈谱非常节俭,生活中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她寄信的信封基本上都是将已经用过一次信封,仔细地裁开,翻面粘合,再一次使用的。这几年,通过与沈老孙辈们的交往,我对沈老遗传下来的勤廉家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沈老的孙辈给人的观感就是朴实、低调,从不张扬自己与沈钧儒的亲属关系。沈老的孙子沈宪,前几年有事要回嘉兴处理家族事务,需要单位开一个他是沈钧儒孙子的证明,他们单位这才知道他还是名人之后。沈钧儒的外孙范小建,曾担任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等职务,现在他已经退休,但还是热心于乡村振兴事业,一些单位找他咨询、请他开会,他都拒绝单位的专车接送,宁愿自己挤公交前往。
习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沈钧儒关于勤廉家风的发扬和传承,是一笔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对于新时代以德治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民盟先贤廉洁自律事迹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