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茫崖市公共租赁住房档案建档的通知

政务   2024-11-15 18:20   青海  



茫崖市辖区居民:

根据茫崖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住房领域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茫崖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正在开展的规范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相关工作安排,现请居住在阳光小区、金山路小区(不包括拆迁安置户)、光明小区、嘉欣小区、欣荣小区、廉租房、公租房、警苑小区、公安局家属楼、法院检察院家属楼、市监局平房及三楼仍未办理住房建档的相关住户于11月30日前,按“一房一档”目录清单工作要求尽快前往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一楼专班配合办理住房建档,便于后期工作的开展。逾期未办理的,视为长期空置住房,将依照相关住房管理办法及规定进行清退处理。
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确保住房信息真实准确
地址: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一楼专班办公室
咨询电话:0977-8252950

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5日
编辑|多杰夏若  值班编辑|娜仁花
责任编辑|冯俊儒  总监制|郭准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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