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相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政务   2024-11-18 18:25   青海  

为全面推进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加强医保基金日常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茫崖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含敦煌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集中攻坚检查工作,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二、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以提供免费接送、免费体检、免费住院、包吃包住等方式诱导参保群众到医疗机构虚假就诊、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包干、减免费用、返现、回扣、赠送礼品、办理会员卡、拉亲朋好友等形式诱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治、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五)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六)定点医药机构向非医保定点机构或已被暂停医保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借医保结算系统,或代刷医保卡,从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七)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

(八)参保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九)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77-8252207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30,15:00—18:30

受理单位:茫崖市医疗保障局   

受理地点:茫崖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室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详细的问题线索,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并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茫崖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李永娇  值班编辑|王姝宇
责任编辑|冯俊儒  总监制|郭准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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