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碳足迹管理对绿色转型至关重要

科技   2024-11-01 17: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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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峻,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再次对产品碳足迹管理提出要求。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以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双碳”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国根据《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从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的发布,到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启动,再到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遴选,每一步都彰显出我国在绿色低碳转型道路上的决心与行动。碳足迹不仅是衡量企业和社会环境影响的一个重要指标,更是评估可持续发展成效的关键参数。它贯穿产品从原料采集、生产制造到最终废弃处理的全生命周期。因此,精准计算并有效管理碳足迹,对于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至关重要。

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际涉碳贸易政策,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8月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该标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主要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ISO 14067国际标准,采用与国际通行的生命周期评价标准(GB/T 24040和GB/T 24044)一致的方式,针对我国国情与产业背景,规定了一套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贴合本土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的研究范围、原则和量化方法等。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定了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具体包括使用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功能或声明单位、迭代的方法等。二是规定了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的4个步骤、生命周期的5个阶段,以及产品种类规则编制要求、核算边界选取原则、计算方法等。三是提出了产品碳足迹报告要求以及基本内容。

在此通则标准发布之前,国内企业在进行碳足迹计算时,往往依据的是国外标准或自行设定的规则,核算方法不统一会导致相同产品的碳足迹结果之间存在差异,削弱了碳足迹结果的可比性和参考价值。相较于国际标准,本通则标准增加了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标准的参考框架、数据地理边界信息建议等,内容更加丰富,也更具有操作性。此外,还规定了鉴定性评审、产品碳足迹声明和具体产品碳足迹标准框架等内容,为本通则标准的实施应用提供充分的指引和保障。该通则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不仅确立了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统一量化准则,为我国的企业、行业和社会的碳足迹管理提供了规范化依据,同时也推动了与国际主要贸易伙伴在核算规则和认证结果方面的衔接互认,夯实了全球绿色贸易的基石。

设立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为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我国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在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的引领下积极推进。2024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的产业,确定围绕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等11类产品开展认证试点。

试点作为标准实施的“试验田”,是标准与现实应用结合的桥梁。试点的设立,既可检验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又能丰富拓展通则标准的推广应用场景,为后续的全面推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及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具体而言,一方面,在特定地区和企业中先行先试,可及时发现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为标准的完善提供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试点也是企业绿色转型的“练兵场”。

参与试点的企业,主动承担起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的责任,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的全过程,全面量化碳足迹。例如,一些制造业试点企业通过量化管理碳足迹,能够清晰掌握自身碳排放的“家底”,有助于发现减排缺口和潜力,促进优化生产流程,引入高效节能设备,最终实现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双提升,大大推动了产业升级和企业绿色转型。

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机构遴选工作。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国家认监委于2024年9月启动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将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确保所选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代表着我国对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质量监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遴选第三方认证机构时,需从专业性、公正性、独立性等多个维度进行严格评估。需要说明的是,专业性要求第三方机构具备碳足迹计算、核查、认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认证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则强调认证过程的客观性,防止利益冲突,确保认证结果的公正无偏。独立性要求第三方机构与被认证企业无关联,确保认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一系列严格要求旨在构建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碳足迹认证体系,为消费者和市场提供真实可信的碳足迹信息。

同时,国家对碳标识虚标的严厉打击,彰显出认证监管的从严趋势。虚假碳标识的出现会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最终破坏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生态。因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对虚假标识的处罚力度,引入信用评价体系,鼓励社会监督等,确保碳足迹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维护了认证体系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从标准确立到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的顺利实施,再到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严格遴选,每一步都标志着我国碳足迹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的方向稳步迈进,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碳足迹管理从理论到实践的重要跨越,蕴含着我国碳足迹管理工作既要“一盘棋”,也要“分步走”的战略智慧。在大力推广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的背景下,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绿色低碳生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也标志着我国在构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主动作为与责任担当。

来源:学习时报

各相关单位: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为积极响应号召,提升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有效发挥标准对产业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助力企业辨识产品生命周期中主要温室气体排放过程,制定有效碳减排方案,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现面向各单位征集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团体标准征集范围

1.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

2.其他需要制定碳足迹团体标准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各单位均有资格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三、申报要求

1.填补本领域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空白。

2.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订的需求及必要性开展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项目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4.标准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能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申报程序

1.计划申报团体标准的会员单位填写《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申请表》(附件1)、《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草案》(附件3)。

2.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团标申报材料进行查重,确定拟立项标准。

3.经立项公示后,项目单位应组建标准编写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制订并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见《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申请表》

附件

1.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申请表

2.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3.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草案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会秘书处

电话:010-63839809

邮箱:cnc@cecaweb.org.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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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13911360850(会议活动及培训咨询)

张京良18618188220(会员及项目合作咨询)

柴玉文13521619697(零碳工厂创建及奖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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