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科技   2024-11-19 17:25   北京  

财建〔2024〕38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58号)以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已推广但尚未完成清算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和第二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其中,第二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关省(区、市)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并对照你省(区、市)绩效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已推广但未完成清算车辆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4.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奖励资金汇总表

5.提前下达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财政部

 查看附件请联系秘书处

各相关单位: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为积极响应号召,提升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有效发挥标准对产业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助力企业辨识产品生命周期中主要温室气体排放过程,制定有效碳减排方案,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现面向各单位征集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团体标准征集范围

1.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

2.其他需要制定碳足迹团体标准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各单位均有资格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三、申报要求

1.填补本领域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空白。

2.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订的需求及必要性开展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项目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4.标准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能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申报程序

1.计划申报团体标准的会员单位填写《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申请表》(附件1)、《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草案》(附件3)。

2.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团标申报材料进行查重,确定拟立项标准。

3.经立项公示后,项目单位应组建标准编写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制订并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见《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申请表》

附件

1.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申请表

2.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3.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草案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会秘书处

电话:010-63839809

邮箱:cnc@cecaweb.org.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703室

联系人:

常务副秘书长张军涛13552070628(微信)

副秘书长王挺15210302808(微信)

陈军13911360850(会议活动及培训咨询)

张京良18618188220(会员及项目合作咨询)

柴玉文13521619697(零碳工厂创建及奖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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