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小”“你跟小孩子计较什么”,近年来,遇到“熊孩子”闯祸,有些家长总抛出这样的理由,试图逃避监管责任。近日,徐州贾汪法院对一起生效的侵权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一直不愿承担责任的家长不得不履行判决,作出赔偿。
据《扬子晚报》报道,9岁的小强在小区玩耍时,拿着石头在一辆小汽车上“作画”,导致该车辆出现多处明显划痕。车主张先生通过调取家里监控发现系邻居小强所为,但小强父母却以“孩子还小”“你跟小孩子计较什么”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近一年时间里,张先生反复跟小强父母交涉,对方每次都拒绝作出赔偿。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得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应于一周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修车费用1800元。然而,调解过后小强父母不但未按期履行判决,还多次对张先生冷嘲热讽,张先生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人们常说,每个“熊孩子”背后往往都站着“熊家长”。“熊孩子”闯出的祸、闹出的事,表面上是孩子干的,本质上还是家长的责任。9岁的孩子已经上了小学,会不知道划坏他人车辆的后果吗?会不清楚损坏别人东西要赔偿这个简单的道理吗?这背后无疑是家长教育的缺位。从强制执行干警上门后,小强父母仍然是一副不服气的态度,就足见这对家长平时给孩子做的什么“榜样”。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前述案例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这不仅是对当事孩子过错的一种“惩罚”,更是对其他未成年人和家长的一次警示。发生类似事件时,父母应以身作则,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引导孩子自觉遵规守纪,学会面对错误,勇于承担责任。反之,如果父母以溺爱之名逃避责任,很可能会导致“熊孩子”更加目无章法、得寸进尺,严重的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陈梦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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