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禁想起诗人席勒的一声叹息——“德意志?它在哪里?我找不到那块地方。”
带着直击面门的疑问,研发一做就是十来年,试验由浅入深,从模仿和遵守,到理解和变通。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带新手上路。而针对强制降解试验,业内多年来本就讨论纷纭,但求本次深入浅出——未尽之处,感谢各位看官谅解。
一、强制降解试验的意图
强制降解试验(stressing test),也称为破坏试验,本质上隶属于专属性考察。它是在人为设定的特殊条件(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等条件)下,研究可能存在的降解产物和降解途径对杂质测定的影响,并对主成分进行色谱峰纯度的检查,以证明主成分色谱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的降解杂质。
参考阅读:《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强制降解试验目的:考察色谱条件的分离能力、样品的可能降解途径和样品的稳定性。
试验前先要想:我做的这个试验是为了什么?
若是有关物质色谱系统,那么小朋友们排排坐,分果果,不管降解杂质和主成分,大家分离度要符合要求,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若是含量测定色谱系统,降解出的杂质是什么,就不再是重点关注项,仅关注降解产物与主成分是否分离即可。
当然,降解对象相同,即使强制降解试验有时难以精准重复,即使存在样品浓度和色谱条件不同的情况,有关物质与含量测定的降解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同样敬请关注。
二、强制降解试验条件和程度
相信每一名试验者,在设计方案之前都曾托腮冥想过:我到底要选择怎样的降解条件才合适?
问问题之前,也请同学们先问自己,对所研究的原料、辅料、制剂到底有怎样的了解。是否像关注爱豆一样对它们有所研究和查询——
原料的化学结构中有没有不稳定基团?在哪些条件下可能发生反应?辅料和工艺是否对主成分有这样那样的影响?
上面这些都了解了,就尽情开始你的表演吧~~
注意降解后的主成分峰尽量不低于80%,如果太过剧烈,极容易产生二次降解——你白云大妈都不是你大妈了,你黑土大爷也很难还是你大爷,检出的降解产物若难以控制在研究范围内,那么降解途径和机理也都免谈。
在最后的最后,如果,条件已经足够剧烈,仍然没有降解出任何东西,色谱图平坦成一条线,那么别执念了,就放开那个样品,把序列走上,欢乐地出门吃个火锅吧。
现将推荐的极限条件大概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具体试验过程中还需要针对品种灵活变通:
三、试验中其他应关注事项
其中,氧化破坏最容易不按常理出牌,请务必小心它顽皮滋事。
对供试品溶液的光照破坏试验结果可提示供试品在配制过程中是否需要避光操作。
湿热破坏为复合破坏条件,可根据品种需求自行选择是否进行。
若分析方法为等度洗脱,为保证洗脱充分,降解试验的采集时间应适当延长。
为避免降解试验中酸、碱、氧化等溶剂峰的干扰,请尽可能增大样品称样量采用大体积(25ml及以上)量瓶进行降解试验。
强制降解试验不仅在方法学验证的阶段进行,有时也应做在方法开发之前,试验结果作为对该品种杂质谱研究的依据。
四、强制降解试验的结果分析
降解试验结果有如下要求:
(1)供试品降解溶液中,主峰与各杂质峰之间分离良好,主峰峰纯度合格;尽可能确保已知杂质之间、已知杂质与未知杂质之间分离良好(针对含量测定,仅要求杂质与主峰间的分离度良好)。
为能带给新手一个感性认识,截取一张图谱如下,图谱上明确出图该有的各项信息,包括分离度和主峰纯度等要求。
注:峰纯度指数大于950时,即为主峰纯度合格。不同色谱工作站对峰纯度的体现形式不同,需遇具体情况时再具体分析。
(2)供试品降解溶液需满足质量守恒(针对含量测定,不做此要求),质量守恒指数要求在0.90~1.10之间,可按校正因子将峰面积折算后进行计算。
注:守恒指数为各破坏条件下“总峰面积/称样量”值与未破坏样品“总峰面积/称样量”值的比值
(3)有明显的降解产物时,若为已知杂质,需分析其降解机理;若为未知杂质,需进行定性分析(如LC-MS等)。
(4)在比较降解试验结果时,原料药、自制品、市售品在相同的降解条件下的降解趋势、降解程度应基本一致;如不一致需查找并说明原因。
言尽于此,希望对新手小朋友们有所帮助。
变成熟的标志就是,以前屁大点事就多愁善感,现在即便千山万水,单枪匹马也可以应付得来。毕竟对实验者们来说,最好的祝愿就是:
祝大家实验顺利!
参考文献:
《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ICH 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 Q1A(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