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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玉东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9日决定任命:
赵珍妮为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仲康为平邑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挂职时间1年)。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第59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平邑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魏新春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9日任命:
张华平为平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宋西文的平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第60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邹春雷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9日免去:
孙峰松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陆庆伟的平邑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张西安的平邑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第61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9日免去:
孙晓东的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 来源:平邑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