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雄县2024年度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
(省内跨市第二批)补助人员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垦局 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申请省内跨市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举报,举报电话:0870-3120645。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