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新材料】获悉,12月20日,联泓新科披露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联泓新科表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经营稳健,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联泓新科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67,113,6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2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入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按照计划,联泓新科拟通过此次定增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亿元,全部用于“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130万吨/年DMTO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20万吨/年EVA装置(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装置)、30万吨/年PO装置(环氧丙烷装置)、5万吨/年PPC装置(聚碳酸亚丙酯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2024年前三季度,联泓新科实现营业收入49.67亿元,同比增长0.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55.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0亿元,同比增长19.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亿元,同比增长16.55%。说明:本文部分素材来自于联泓新科及网络公开信息,由作者重新编写,系作者个人观点,本平台发布仅为了传达一种不同观点,不代表对该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果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180945601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