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民生   2024-11-10 16:03   福建  

因工作需要,惠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惠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须为泉州市户籍人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1月9日至2006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予以解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7.正式报到前应解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8.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三代直系血亲有遗传性精神病史的;

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1.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2.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补贴、五险一金、年终奖,其中绩效工资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平均每月工资约3000元至6000元,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

(二)“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从个人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年终奖根据考核等次发放。

(四)享受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请休假等其他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复核、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本次招聘工作预计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惠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23:59截止。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3.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对所学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2)作为审核判定依据。

(2)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需自行于3个工作日后点击报名链接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3)报名链接将于2024年11月25日12:00失效。在报名截止时间(11月22日23:59)之后、报名链接失效时间之前,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被审核人员退回的考生,仍可根据页面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资格复核

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携带以下个人材料到面试考试地点提交审核:

1.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

2.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籍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并签字确认,方便招考单位后续通过查档核实学历真实性;

4.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自行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如: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

6.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7.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须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8.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面试

报名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面试现场打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

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采取机考方式,随机抽取100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规章制度常识等。考题为主来源于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法规等范畴。考生可参考《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三期)》(附件3)进行学习,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文职辅警考生须加考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1.测试项目和标准

报考巡特警反恐大队岗位考生的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引体向上和俯卧撑,其余岗位考生的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所有项目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993年11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3年11月8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2.实施规则

(1)男子1000米、3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组测方法:受测试者按组别进行测试,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测试时,受测试者出发时不得抢跑;出发时脚不得踩线;途中跑时不得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2)引体向上

组测方法:计数员、安全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员,按照分组进行测试。要求杠下有安全员站在受测试者的侧后位置,做好保护工作。受测试者一律采取正握杠,双手开度与肩同宽或略宽于肩,直臂悬垂其始,发力上拉身体至下颌过杠视为完成1次。

(3)俯卧撑

组测方法:计数员、安全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员,按照分组进行测试。挺胸收腹,躯干与腿部保持一条直线,手臂自然伸直垂直于地面,双手与肩同宽,始终保持腰背挺直,肘关节屈至小于90度然后完全伸直至180度为1次。

(六)考试总成绩

体测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勤务辅警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文职辅警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两项笔试科目成绩总和/2。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名次排在非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之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属优先招聘对象或同属非优先招聘对象,则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考生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考生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

从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环节的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单侧矫正视力高于300°视为不合格。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九)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考生予以公示,经公示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须服从内部岗位二次分配,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提交的证件材料存在虚假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惠安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

(三)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惠安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0595-87371829 (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

(五)本公告由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1.惠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3.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三期)


惠安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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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惠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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