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营山县司法局、营山县人民法院、营山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期为三十日,从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本次拟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7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6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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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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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附: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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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司法局
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1日
审核:罗良明
编辑:敖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