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
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的范围限于: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审核:罗良明
编辑:敖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