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30名,限男性。
聘用合同制。
巡(特)警大队和派出所等警务辅助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相当于小数视力表0.6);无纹身。
6.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在18-25之间。其他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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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17-2222355。
审核:罗良明
编辑:敖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