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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高空抛物,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这个高楼林立的时代,我们的生活虽然因高度而更加便捷,却也潜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高空坠物。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频发,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身心重创,也引发了社会对于责任归属的广泛讨论。【高空抛物如何打官司,点此查看攻略】
《民法典》第1254条为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划定了明确的法律红线。它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这是每一位公民应自觉遵守的基本法律义务。一旦有物品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直接侵权人必须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法律对个体行为的直接约束。
然而,现实情况往往复杂多变,有时因监控缺失、证据不足等原因,难以迅速锁定具体侵权人。这时,《民法典》的智慧便体现在其公平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上:除能证明自己非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无辜受害者的权益,同时敦促所有建筑物使用人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点此咨询查看】
值得注意的是,补偿并不意味着责任的终结。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后,一旦发现具体侵权人,他们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进行追偿。这一追偿机制,既是对无辜者的一种保护,也是对违法行为者的一种震慑,确保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此外,《民法典》还强调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责任。他们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的发生。若因未履行这一义务而导致损害,物业服务企业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提醒我们,物业管理不仅是简单的服务提供,更是对公共安全的重要守护。
◆ 结 语
高空坠物,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与社会和谐。通过《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我们既看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也感受到了其对无辜受害者的深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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