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仪征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上中旬在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仪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仪征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仪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仪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仪征市2025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仪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仪征市市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2025年仪征市市级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其他。
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范围
(2024年11月27日仪征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为,不是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
1、市委常委;
2、市政府副市长;
3、出席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市政协委员;
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主任、副主任、有关派驻纪检组负责人;
5、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6、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垂直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7、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主席;
8、仪征经济开发区、扬州化工园区、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领导班子成员;
9、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
10、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
仪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7日仪征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苗为仪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张正和仪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仪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7日仪征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刘海为仪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仪征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俞学文为仪征市水利局局长,免去其仪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潘天宏为仪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仪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邵卫等辞去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仪征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邵卫、梅云、奚蕾、潘天宏、周安亭辞去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奚蕾所担任的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仪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仪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