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

民生   2024-11-21 12:43   江苏  

11月7日6点多,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辖区天山红旗路一家超市路口,一拄拐老人王某(男,78岁,高邮天山人)被不明车辆撞伤,老汉伤势较重,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中队事故处理值班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发现事故现场遗落了一张银行卡、一只老汉使用的拐杖、一顶帽子、一把瓦木匠使用过的小铁锤以及疑似电动车车身碎片,现场留有一滩血迹。考虑该交通事故人伤较重、案情复杂,中队立即启动对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


交警部门一方面调取事发周边道路、沿街商铺的监控信息,因事发天未亮,通过监控信息筛选,并不能准确锁定肇事车辆及肇事者;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前往涉事地点,对遗落在现场的银行卡进行甄别,读取银行卡信息安排专人赶赴江都区某银行,发现该持卡人多年以前就已经遗失该卡,并办理了挂失手续。


面对一条一条线索中断,办案民警丝毫不气馁,并重新梳理案件线索。期间,遗落在事故现场的一把铁锤,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重视,会不会是肇事者摔倒在事故现场后遗落下来的?会不会是肇事者长期使用过?


带着相关疑问,办案人员将保存好的涉案铁锤,及时与高邮市局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经过科技手段最终锁定涉嫌交通肇事嫌疑人夏某(男,55岁,仪征市大仪镇人),并于11月18日晚19点,在夏某家中将其查获。


经过询问,夏某对该起事故如实供述:原来,夏某是名瓦工,事发当日凌晨,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仪征家中到高邮菱塘做工,车上放着平时干活用的工具。当行驶至天山红旗路一家超市门口时,不慎将拄着拐杖的王老汉撞倒,自己也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其因害怕赔偿就骑车逃逸了,慌乱中把铁锤遗落在了现场。


受伤王老汉经医院及时救治,现已没有生命危险,等待夏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骑手,在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并及时抢救伤者,配合公安机关处理,这个才是正确的方法。


来源:扬州交警

名城扬州网
扬州本地最具影响力的官方新媒体,每天发布最新资讯。名城扬州网,精致幸福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