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有视频显示, 一学校食堂员工脚踩食材, 网友质疑食品卫生问题。
网络视频画面
江西“渝水发布”消息,
渝水区教体局1月15日发布情况通报:
1月14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称:“新余十六中食堂存在食品卫生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视频内容属实。经研究,已对食堂工作人员简某某作辞退处理,对学校校长刘某和总务处主任付某某作免职处理,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作进一步处理。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感谢广大网民的监督。
相关新闻 五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现代化治理水平,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
通知明确,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完善校长陪餐制等学校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和膳食委员会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调度”工作。学校应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
实行校外供餐的,通知指出,学校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校外供餐单位,并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管理,拥有符合规定的餐饮食品运输专用车辆及设备设施,通过HACCP、ISO22000等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等级高的校外供餐单位。
通知指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同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网络视频画面
江西“渝水发布”消息,
渝水区教体局1月15日发布情况通报:
1月14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称:“新余十六中食堂存在食品卫生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视频内容属实。经研究,已对食堂工作人员简某某作辞退处理,对学校校长刘某和总务处主任付某某作免职处理,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作进一步处理。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感谢广大网民的监督。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现代化治理水平,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
通知明确,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完善校长陪餐制等学校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和膳食委员会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调度”工作。学校应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
实行校外供餐的,通知指出,学校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校外供餐单位,并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管理,拥有符合规定的餐饮食品运输专用车辆及设备设施,通过HACCP、ISO22000等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等级高的校外供餐单位。
通知指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同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