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献血,这些权益要知道
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而无私的行为,它不仅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与关爱,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无偿献血行为,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特此发布一系列无偿献血激励措施,旨在保障献血者的权益,弘扬社会正能量。
一、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临床用血时,享有免费用血权利。
(一)减免方式
1.直免服务:为了保障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已经实现了全省无偿献血信息的互联互通,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省内医院临床用血时,可依据免费用血政策在用血医院出院结算窗口直接减免。2.线上减免: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跨省异地用血时,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国政府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微信、支付宝、百度“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等查询献血记录,并在线办理无偿献血者血费跨省异地减免申请。
(二)免费用血标准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2.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3.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4.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优先用血
为保障广大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的优先用血权益,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权益的通知》,其中指出,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的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我市临床需要用血时,享有优先用血权。各级医疗机构要在确保急救、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的优先用血权益。
优先用血办理流程:献血者本人或家庭成员需要临床用血时,在临床医院住院科室直接申请办理。医护人员应指导符合优先用血范畴的患者或家属填写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献血者本人用血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身份证;献血者的家庭成员用血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献血者身份证、用血者身份证及无偿献血者与用血者有效的关系证明(不便提供关系证明的需签订“承诺书”)。
三、减免诊费
为了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营造关心关爱无偿献血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减免无偿献血者普通门诊诊查费有关优待政策的通知》,决定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减免无偿献血者普通门诊诊查费。
(一)减免条件
在河南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以及在我市自愿献血累积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凭有效证件到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包含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指政府定价项目,即除急诊、特需门诊以外的门诊,相关医师职称包括高级职称在内的各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减免流程
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就诊需要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纸质或电子版无偿献血证等,经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即可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和特需门诊除外)。三级医院正在进行献血信息联网接口工作,待完成后献血者持身份证即可实现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无偿献血不仅是个人对社会的爱心奉献,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献血激励措施,确保每一位献血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共同守护生命的希望。
责编: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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