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法院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文摘   2024-11-08 21:04   广东  

近日,江城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罪案件。该案被告小张(化名)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切实保障小张的合法诉讼权利,江城法院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出庭,并积极协调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妇联代表出席并见证此次庭审。


庭审过程中,小张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区委政法委、区妇联代表全程参与了该案整个庭审过程,并在庭审后勉励小张要正确面对法律处罚,对生活充满信心,在今后的生活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走好未来的每一步。


本次邀请未成年人相关保护组织到庭参加涉未成年人案件庭审,是江城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审理,联合多部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为类似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缺失情况提供处理范例,保障司法审判公正有序开展及当事人合法行使权利。接下来,江城法院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意识,为形成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合力提供契机,推动构建更完善、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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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城法院
编辑|黎铝桃
审校|敖玉婷
审核|杨广恒

投稿邮箱:jc31186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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