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国:以“影像+科普+法普”关注自然

乐活   2024-09-11 17:04   北京  

今年7月在青海省玉树市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野生动物摄影大展上,北京市华夏律师事务所主任、生态摄影师谢建国带领的北京市华夏律师生态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参展并为大展提供法律支持,无疑为这一摄影活动增添了独特的法律视角和深层的社会意义。不是将法律法条束之高阁,而是通过将“影像+科普+法普”这一创新模式融入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更能呈现出影像记录野生动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和谐之美的价值意义,也更能激发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共鸣。谢建国讲述他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热爱与实践过程,让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用镜头记录自然、传播保护理念的初心始终未变。


谢建国





从镜观世界到专注身边



作为首批获律师资格证的从业者,我自1992年创办律所以来,一直专职从事法律工作。作为摄影爱好者,我最初喜欢拍摄长城和自然风光,后来我又迷上了拍摄野生动物。拍野生动物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了解它们的习性、活动规律和栖息地环境,拍摄过程中的观察、等待,成为我摄影之旅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让我开始对生命与自然共生关系慢慢有了感悟,萌生了自然生态保护意识。


春季,刚出洞的北极熊幼崽。谢建国 摄


夏季,花丛中的北极熊。谢建国 摄


秋季,在苔原上觅食的北极熊母子。谢建国 摄


冬季,北极熊与狼对峙。谢建国 摄


我曾经拍摄过世界不同地方的北极熊,在丹麦格陵兰岛、美国阿拉斯加、挪威的斯瓦尔巴群岛、加拿大巴芬岛、俄罗斯约瑟夫岛等地方记录下北极熊在春夏秋冬的不同风采。有的北极熊仔春天刚出生便随母亲出洞,有的小北极熊跟着母亲漫步在夏季花丛中偷食鸟蛋充饥,有的北极熊聚在一起在秋季的苔原上嬉戏玩耍,还有的北极熊一家在冬季与狼斗智斗勇……我也曾多次深入南极洲的帝企鹅群居地,在极地恶劣的环境中,被好奇心强烈的帝企鹅们簇拥围观,享受着大自然的神奇和拍摄的乐趣。用相机记录野生动物在不同环境下的生存状态,赞叹自然界的四季更迭和生命的顽强美丽。对于我来说,这些都是非常珍贵的影像记忆和经历。后来,随着加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了解到中国多姿多彩的生态系统和丰富多样的生物物种,我越来越发现,与其行走天边,不如专注身边。2012年我将镜头转向国内,开始聚焦中国野生动物。我走过了三江源、可可西里、祁连山、西双版纳、海南热带雨林、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近百个野生动物保护区,拍摄中国野生动物物种,关注中国野生动物保护。


好奇的帝企鹅簇拥围观飞机。谢建国 摄


珠穆朗玛峰下的黑颈鹤。谢建国 摄


四川卧龙,在树上玩耍的大熊猫。谢建国 摄


秋季,黑龙江林中的东北虎。谢建国 摄


拍摄中,我注意到野生动物的保护面临着很多问题。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公众,甚至摄影师本身都面临着如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如何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如何做到拍摄不影响动物生存的困境。作为摄影师和律师,我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以影像为媒介通过展览、书籍、讲座等形式将生态保护及法律知识融入其中,更好地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深入人心。为此,我做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将全新理念付诸实践



“生命精彩 万物共生”摄影展上嘉宾合影。芦苇兴 摄


在今年的第二届中国野生动物摄影大展上,我们策划承办了“生命精彩 万物共生”和“和谐共生 大美中国”两个摄影展。在摄影作品旁,我们特意制作了二维码,观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阅一些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经典案例、法律法条。如此一来,大家在欣赏摄影作品的同时,也能了解到保护这些图片中的野生动物背后所需的法律支撑和道德责任。活动期间,我们还开展了“生态华夏 律师同行”生态普法系列公益活动,以生态影像为媒介,融入生态法律宣传的内容,结合生态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由律师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早在2016年,我就曾与中国林业生态摄影协会主席陈建伟联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共同发起了面向大众侧重于科普的自然保护传播项目——自然影像中国。项目出发点就是用影像展现中国特有的、珍稀的野生动植物和自然生态奇观,呈现和认识中国无比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记录与宣传中国自然保护的突出成就。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共组织了国内外自然影像拍摄活动30项,举办国内外自然影像展100余场,展出作品7000多幅,出版了《中国野生动物》《雪豹家园》《中国湿地》《看中国——动物也有趣》《中国鹤》等8部野生动物摄影科普画册。


在拍摄野生动物的经历中,生态保护法律问题也是我们经常遇到和关注的。组建“生态华夏 律师同行”律师志愿团队,通过影像+的方式,开展生态普法系列公益活动。这样的结合不仅丰富了野生动物生态保护的宣传方式,还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有益于推动野生动物生态保护事业的发展。


在北京玉渊潭公园开展活动的合影。


中外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摄影师及律师志愿者团队座谈。


今年4月,在北京玉渊潭公园首次开展的活动中,志愿团律师与市民的面对面互动,公益普法形式直观、有效。活动还邀请了瑞典摄影师斯塔凡·维德斯特兰德等国内外知名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法学学者,为公众带来了前沿的生态保护理念和法律知识。活动也在青海玉树、河北北戴河等多地实践,证明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把好生态影像法律伦理观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的行为准则,也是评选野生动物影像作品的根本遵循。在常规性的摄影展览活动中,对野生动物、生态自然的摄影作品,通常要从摄影艺术与法律伦理两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虑,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拍摄行为对野生动物的干扰。使用长焦镜头、无人机,允许拍摄者从远处捕捉野生动物的瞬间,避免直接干扰。隐蔽户外道具、红外相机等工具可以帮助拍摄者更好地融入自然环境,减少被野生动物察觉的可能性,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还确保自己的拍摄活动不会惊扰到野生动物的繁殖、迁徙和觅食等自然活动。

二、拍摄活动不违反野生动物的生存规律和自然法则。例如,对于“巢片”,就需要尤其注意拍摄内容和方式,不一味地一刀切。我们的共识是坚决反对因拍摄而破坏动物捕食规律、生活习性的行为。如果因拍摄而产生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圈养、棚拍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一些拍摄者为了获得更近距离的拍摄机会,采取非法手段捕捉、买卖野生动物,不仅侵犯了野生动物的生存权利,也可能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会被法律制裁。


除了关注国内法律法规对拍摄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外,我也一直关注着国外的相关领域动态。塔凡·维德斯特兰德是“奇境欧洲”项目的创始人之一,我们曾合作过“奇境中国”项目。通过中国摄影师与国外摄影师一起拍摄中国自然生态,我也看到了国内外在影像推动生态保护和传播上的共识。当然,除了举办拍摄活动,我们还在俄罗斯、芬兰、荷兰、南非、韩国等国家举办展览,特别是2019年在俄罗斯莫斯科艺术家中心举办的第六届全俄自然摄影节展览,引发了不少当地人对中国自然生态物种保护的欣赏和关注。


目前,我们正在拍摄且即将汇集成册的项目是“中国灵长类”和“京生万物”:“中国灵长类”是介绍生活在中国的28种非人灵长类动物,“京生万物”讲述了生活在北京这座古老而又现代的都市中,与市民朝夕相处的野生动物。我们准备将有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编入这两本书中,让读者阅读欣赏野生动物图片的同时,也学到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关注和保护这些近在身边的野生动物朋友们。


文章刊发于《中国摄影报》·2024年·第 69期·5版


口述:谢建国

文字整理:唐瑜

声明:本文内容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取得授权

《中国摄影报》邮发代号1-126
对开每周两期
24个版全彩印刷
全年100期共150元


怎么订阅报纸




  • 前往邮局订阅或拨打邮政订阅热线11185咨询

  • 登录中国邮政报刊订阅网订阅

  • 扫描中国摄影报在线订阅二维码支付


我就知道你“在看”

中国摄影报
《中国摄影报》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国摄影界的权威动态信息刊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