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通告

文摘   2025-01-03 18:13   云南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开展2024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yn.gov.cn),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也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进行报送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年报不收费,要谨防“年报诈骗”,任何以年报或信用修复等为由要求缴费的都属于欺诈行为,请广大经营者提高防范意识,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填报。

(二)填写年报信息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等时要注意相关要求和数据准确性。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未按时年报、报送虚假年报信息后果严重,企业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面临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也会受到限制,还会影响企业贷款、投资、招投标等行为。

(三)发现已报送并公示的2024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可在2025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更正。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取部分经营主体开展公示信息核查。


五、咨询电话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6-6127326

新华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129521

里达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491070

木央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467666

田蓬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320056

归朝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480056

剥隘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430056

洞波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390178

花甲市场监督管理所:0876-6470126


特此通告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来源: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谭金娥

责编:白芸璐

审核:韦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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