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基金投顾费率机制优化探讨(二)——专题征文之十

财富   2024-10-26 10:25   北京  

编者按】2019年10月,我国正式开展基金投顾业务试点,发展至今已近五年。目前基金投顾业务处于试点转常规的关键阶段,其中费率机制的设计影响着整个业务的发展方向。专题征文九与十聚焦于我国基金投顾业务的费率优化研究,两篇文章都分析了美国投顾发展历史及其费率结构,并结合我国基金投顾发展现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因两篇文章的研究视角各有不同、政策建议各有侧重,我们均予发布以飨读者。

一、前言

我国基金投顾业务开展试点至今已近五年,期间规范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频发,60家机构陆续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格并且绝大多数已展业。目前基金投顾组合涉及的费用包括投顾服务费、成分基金交易费用、成分基金运营费用。2023年7月份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方案秉持让利于民的理念打响了基金降费第一枪,基金投顾费率优化也旨在提升投资者的服务体验,从而进一步促进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美国投顾行业经历近90年发展,买方投顾模式已十分成熟,本文第二部分对其发展历程、收费方式和收费水平进行了阐述。受到投资者的旺盛需求、金融机构的转型压力、公募基金的工具化和组合管理实践的成熟等多种因素催化,美国买方投顾业务在上世纪80年代兴起并在未来40年间稳步发展,同期公募基金费率显著下降为投顾业务让出利润空间。全权委托管理是美国投顾的主流模式,不同服务适用不同收费模式,按规模收费是最常见的类型,目前美国人工投顾平均费率约1%,智能投顾多在0.25-0.5%之间,以先锋投顾收费标准为例,人工投顾全指数基金组合费率可低至0.35%。

本文第三、第四部分结合目前我国投顾发展现状和现有费率结构,针对费率优化提出了几点建议。自基金投顾试点以来,管理规模已实现稳步增长,券商、基金、第三方机构由于机构禀赋的差别各具优势,管理型投顾是目前大多数持牌机构采取的形式。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投顾业务目前存在收益率不达预期、“卖方”思维尚未完全转换、底层资产品种不够丰富的问题。基于现状我们针对费率优化提出几点建议,具体包括:投顾费率与投资者利益挂钩、鼓励成分基金交易费用抵扣投顾服务费、构建多层次收费方式、部分场景下规避双重收费、全链条投资者利益保护措施。

二、美国投顾生态演变历程与费率结构

(一)美国投顾生态演变历程

美国投资顾问从19世纪30年代初具雏形发展至今已经历了近90年的变革,过程中实现了卖方投顾向买方投顾的转变,目前买方投顾形态已十分成熟。

投顾业务最早呈现为一些保险营销人员的理财咨询,后在1940年《投资顾问法》颁布时明确了投资顾问的定义。我国语境下的“投资顾问”可对应多种美国财富管理中的角色,如Broker-Dealers、Investment Advisors、Financial Planners,同一名投顾可兼有以上多重身份。[1]Broker-Dealers类似于卖方投顾,本质为经纪商或销售人员,以赚取佣金为收益。Investment Advisors包含但不限于买方投顾,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并从中收取费用的角色均可归类于其中,因此除了买方投顾外,投资经理等承担资产管理职能的角色也属于Investment Advisors。[2]买方投顾和卖方投顾的区分在上世纪40年代便已经提出,但在之后的近40年间直到80年代,卖方投顾仍占市场主流。

投顾发展脱胎于理财需求,二战后美国得益于较小的战争损伤和全球重建需求实现了近20年的经济繁荣,随之而来的是居民收入增长和婴儿潮,居民满足家庭消费后的结余激发了理财诉求,直接拉动了投顾业务的发展,而婴儿潮一代的出现也产生蝴蝶效应,在20多年后间接地作用于投顾业务的转型。此时,美国金融机构处于分业经营的格局,并且采用固定佣金制,即经纪商以垄断的地位享受着固定佣金收入,尽管投资者需要为高昂的代销费用买单,但经纪商缺乏动力向买方投顾转型。

转折点发生在80年代,但诸多事件在70年代就已埋下伏笔,多重因素交织在一起,下面将按照需求端、供给端、产品端分别介绍。

1.从需求端来看,考虑到居民日益增加的养老压力,美国政府在1974年推出《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并在1978年新增《国内税收法》第401条k项条款,正式推出401(k)计划并赋予其具备吸引力的税收优惠,以此来鼓励居民增加养老储蓄。此时恰逢上文提到的婴儿潮一代处于青壮年,其旺盛的养老理财需求直接刺激投顾业务的发展。

2.从供给方来看,美国在70年代经历滞涨期,股市相应大跌,在此情况下卖方投顾的信任危机放大。另外,美国在1975年修订证券交易法废除了固定佣金制,并且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限制也逐渐宽松,失去持续造血能力的经纪商不得不加入佣金价格战,同时向买方投顾的财富管理模式转型。

3.从产品端来看,大量养老资金通过公募基金入市间接改变了基金的产品形态。401(k)的推出提高了美股的机构参与度,市场有效性的提升促使公募基金逐渐工具化,为投顾提供了风格更加清晰的底层资产。“卷王”先锋集团率先推出免佣基金引得佣金价格战日趋激烈,为投顾提供了更便宜的底层资产。另外,现代投资组合理论逐渐成熟和流行,为投顾组合提供了基础方法论。

就这样,投资者的旺盛需求、金融机构的转型压力、公募基金的工具化和组合管理实践的成熟,共同催生了买方投顾业务在80年代的兴起。Investment Advisors代替Broker-Dealers更多地参与到居民理财计划中。

在接下来的40年中买方投顾稳步发展。1980年SEC通过《投资公司法》下的12b-1规定,允许基金基于资产规模计提销售费用并支付给分销机构,持续性的收费方式让投顾重持营而非销售。基金的前后端收费(佣金)和12b-1并非互斥,基金可同时收取两类销售费用,免佣基金无前后端收费但仍可能会收取较低的12b-1(0.25%以内)以避免过于打击投顾配置公募基金的动力。

销售费用下降是美国公募基金近40年费率下降的前半程,买方投顾发展与基金费率下降同步,进入21世纪后基金费率先后在规模效应、指数基金发展、费率竞争等推动下逐步下降,为投顾业务让出了利润空间。

此外,养老金入市为美股提供的长期资本流入助推了牛市,投资者身处其中逐渐形成对投顾的依赖。2000年以来美国投顾管理规模基本连年上升,在2008年和2022年下降,基本和美股走势吻合。截至2022年,投顾管理规模达到114万亿美元[6],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投资顾问配置的资产并非只有公募基金,还包含股票、债券、私募基金等各类资产,因此其管理规模不等同于基金投顾管理规模,但公募基金是投顾配置建议中最重要的资产。根据FPA对2022年的统计,65%的投顾会建议客户配置ETF,52%会建议开放式基金。[7]

21世纪之后美国投顾的主要创新在于智能投顾的诞生。智能投顾在2008年由Betterment等初创企业推出,经历几年成长后引得大型金融机构入局。金融危机后被动投资和低费率ETF开始流行,传统人工投顾下资产规模较低的客户通常需承担更高的费率,而智能投顾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以及低成本ETF能够覆盖长尾客户。人工投顾的起投金额通常在5万美元及以上,智能投顾拉低至几百美元甚至无门槛。

(二)美国投顾常见收费模式

美国投顾对投资账户具有相当大的权限。全权委托管理类似于常说的“代客理财”,即投顾有进行证券选择与买卖的权利并代客操作,非全权委托管理则只允许投顾提供投资建议,证券买卖的决定权仍只在持有人手中。全权委托管理一直是美国投顾的主流模式,规模约为非全权委托管理的10倍。[8]

投资顾问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投资建议并进行账户管理,其承担着类似FOF基金经理的职责,但要为每个账户提供千人千面的服务,而非标品的输出。投顾提供的不同服务适用不同的收费模式:

1.按规模收费:95.2%的投顾接受的最常见的收费模式;

2.固定费用:通常为单次服务的收费模式,例如构建财富管理方案等,也可作按规模收费的替代模式;

3.业绩报酬:常见于为私募基金提供的投顾服务;

4.按小时收费:常见于咨询服务;

5.佣金:卖方投顾收费模式;

6.会员费:常见于智能投顾。[9]

投顾通常不会只接受一种收费模式,仅17.2%的投顾只按规模收费,其他模式中按规模收费搭配固定收费、按小时收费、或业绩报酬是比较常见的形式。


从下图中可以看到,依靠佣金收费的投顾在2000年就已降到很低的比例,且21世纪继续保持着下降趋势。按收费模式可将投顾分为Fee-only Advisor、Fee-based Advisor、Commission-only Advisor。Fee-only Advisor仅通过向客户收费来盈利,Fee-based Advisor会向客户收费但也可能会收取佣金,Commission-only Advisor仅收取佣金。客户了解投顾的费用结构和潜在利益冲突十分必要,根据SEC的要求这些内容必须在ADV表格Part 2A中进行披露。对于不收取任何佣金的投顾而言,其将在表格中予以声明。

除信息披露这类事前保护投资者的措施外,当客户发现利益受损,例如投顾为获取佣金推荐不符合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产品、或是频繁交易获取交易佣金等行为,客户有权提起仲裁或诉讼。个人投资者对抗金融机构通常力量薄弱,因此常采用集体仲裁或集体诉讼的方式进行。

(三)美国投顾费率水平和分布情况

投顾费率的确定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以按规模收费为例,包括但不限于:1)底层资产类别,通常ETF组合低于主动管理基金组合;2)智能投顾vs.人工投顾,后者收费明显高于前者;3)资产管理规模,规模越大费率越低;4)地区。

目前美国人工投顾平均费率约1%,智能投顾多在0.25-0.5%之间。不同机构在不同统计口径下数据结果略有差异。根据Harness Wealth统计,2023年,按规模收费的投顾费率多处于0.5-2%之间[10],叠加基金的管理费用后,投资者配置基金的成本并不算低。

美国人工投顾成本较高,费率随资产管理规模的增加而降低。根据Michael Kitces于2020年的统计,规模在50万美元及以下的账户多数需缴纳1%以上的投顾费率,资产过百万后费率明显下降,500万美元的账户费率中位数在0.8%以下。[11]也正是人工投顾偏高的费率,为信息时代的智能投顾留出发展空间。

1.美国投顾服务流程与费率情况示例:先锋集团

多数投顾的服务流程大同小异,均包含投资目标确定、投资组合构建、投后跟踪再平衡三个步骤。以低成本投资代表先锋集团为例,其旗下投顾业务分四类,一类为智能投顾,另外三类为人工投顾,起投额度依次增加。其中,Personal Advisor为非指定投顾,即享受人工投顾服务但并无特定投顾进行全流程跟踪;Personal Advisor Select为指定投顾;Wealth Management为指定投顾团队,除常规投顾服务外可提供家族信托、遗产规划等更多样化的服务内容。

在指定投资计划前,投顾先对客户进行调查以确定其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家庭收支状况、当前家庭资产配置、边际税率等内容。之后,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资产配置比例,通常为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在出具客户的风险等级评估后,客户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也会随之改变。先锋集团信奉分散化投资理念,当然这也是大部分投顾的共识。因此在确定好资产比例之后,在各类资产内部投顾也期望能构建分散化组合,例如在股票市值风格、价值成长风格上的平衡,债券久期、地区上的平衡。下一步,投顾将进行投资标的选择,通常为先锋管理的低成本ETF或共同基金。在构建好组合后,投顾会根据账户性质将资产在不同的账户间分配以求税收最优,并在之后对账户进行持续跟踪与再平衡。

不同类型投顾服务基本都遵循以上流程,但由于人工参与程度、定制化程度、管理难度不同有差异化的收费标准。智能投顾为其中最标准化的服务,起投额度为3000美元,费率约0.15%,一些独立智能投顾机构(如Betterment)起投额度可低至零。人工投顾通常账户资产越高费率越低,智能投顾和人工投顾中纯指数基金组合费率偏低。

2.通过投顾配置基金的总费率水平是多少?

买方投顾模式在避免了利益冲突问题后,为提高账户的收益,通常会选择低费率基金,其中最先降低的即为销售费率,即免佣基金。

免佣基金通常指不收取前端和后端佣金、且12b-1费用低于0.25%的基金,12b-1费用本质上是前后端佣金的替代,可拆分为分销&营销费用、服务费用。12b-1费率上限为1%,其中市场和分销费用上限为0.75%,服务费上限为0.25%。12b-1诞生之初即存在争议,它通过激励中介机构去销售或鼓励客户持续持有基金,期望帮助基金增加规模以降低单位成本,但在其诞生之后的几十年中,有研究发现基金规模增长了但并未因12b-1变得更加便宜。[12]对于Fee-only Advisors来说,其更倾向于推荐客户购买“真”免佣基金(True No-loads Fund)[13],即“No Loads, No 12b-1”的基金,这类基金是规模增长的主力,其中的代表即为先锋集团。

根据ICI统计,被动管理股票和债券基金的平均费率为0.05%,主动管理股票基金平均费率为0.66%,主动管理债券基金平均费率为0.44%。[14]我们以费率最便宜的基金类型,即指数基金,来估计除投顾费率以外的其他成本。对于人工投顾来说,按平均投顾费率1%估算,则全指数投顾账户的平均费率约为1.05%;对于智能投顾来说,投顾费率在0.25-0.5%之间,则全指数投顾账户的平均费率约为0.3-0.55%之间。需要注意的是,基金费率计算中包含了12b-1费用(如果有12b-1费用),因此对于低成本投顾组合来说,实际费率可能更低。若采用前文介绍的先锋集团的Personal Advisor来估算人工投顾账户的总体费率,全指数基金组合费率可低至0.35%,随着账户规模的增加总体费率可更低。

三、国内投顾业务发展现状

(一)基金投顾试点已四年,相关规范政策频发

过去我国市场上的投顾业务模式基本以“卖方投顾”为主,即投顾机构主要通过产品代销赚取佣金,往往从自身短期利益出发,导致投顾利益与客户利益不一致。而基金投顾业务作为“买方投顾”,投资者是基金投顾市场上的买方,支付投顾服务费用,这意味着基金投顾是以投资者最大利益为核心,为其提供长期的理财规划和理财引导。

2019年10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拉开了我国买方基金投顾业务的序幕。

《通知》表示试点机构从事基金投顾业务,可以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根据与客户协议约定的投资组合策略,试点机构可以代客户作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开展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即基金投顾可以代客户作出全委托型的交易决策。

目前基金投顾业务开展试点已经四年,期间相关的基金投顾业务相关政策频发,规范行业健康发展。2019年后发布的基金投顾相关规范文件和政策要点梳理如下:

(二)基金投顾持牌机构各具优势,管理规模稳步增长

截至2023年10月,已有60家机构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格,其中包括了29家证券公司、25家公募基金、3家银行与3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其中除3家银行外,57家机构均已展业,以线上渠道为主开展业务,在基金代销平台或直销APP上线了各类投顾组合。

已展业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第三方机构各有所长,特色化布局基金投顾业务:

1.证券公司渠道、服务的综合优势较为明显。券商自身渠道广泛,客户基础较大,多为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线下渠道主要为分布全国的营业部,线上APP渠道也在不断完善。并且有一定投顾团队基础,拥有较丰富的财富管理经验,投资研究能力较强,在投、顾两端均具有相对优势。

2.基金及基金子公司投研能力强,但渠道能力相对较弱。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完备的投研团队,主动管理经验丰富。但直销客户基础小,主要靠外部渠道代销、引流,所以试点基金公司积极与外部销售机构合作,尤其是第三方销售机构,通常会在第三方销售平台上线多个投顾策略产品,甚至是渠道定制化策略。

3.第三方机构销售渠道优势突出,互联网运营能力强,但投研能力较弱。第三方机构把握线上渠道,拥有庞大的客户流量,易于覆盖大众客户和长尾客户,且线上运营经验成熟。但投研能力、产品能力较弱,因此多寻求与基金公司、券商等合作,积极引入外部投顾策略。

经过四年的发展,基金投顾规模稳步增长。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截至2023年3月底,基金投顾服务资产总规模达1464亿元,覆盖投资者约524万户,1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占比94%。基金投顾业务整体规模稳步增长,与公募FOF相比,规模差距逐渐缩小。

(三)国内基金投顾业务费用情况

目前我国有两种投顾模式:管理型投顾和非管理型投顾,其中管理型投顾是目前绝大多数持牌机构采取的形式。

管理型投顾是指持牌机构投顾主理人接受客户委托,代替客户做出具体品种、数量与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替客户执行基金产品交易。

非管理型投顾,也称建议型投顾,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客户可以在自主交易账户选择一键跟投或灵活跟投,调仓由客户自主完成。

与传统的卖方销售模式相比,基金投顾业务采用买方投顾模式,并收取投顾服务费。持牌机构可以在不同的基金代销平台或自家直销平台上发布投顾策略产品,策略组合中持有的基金需在销售平台中可购买。因此持牌机构在不同的平台中发布的同一策略组合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在于不同平台的基金销售清单差异。

对于投资者来说,若在某个平台上购买了基金投顾策略,相当于购买了一篮子基金,需要支付以下几类费用:

1.投顾服务费

投顾服务费由投顾组合的持牌机构收取。

目前来看,管理型投顾产品根据持有市值按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0.1%至1.0%之间,为固定管理费。一般来说,偏短期理财的投顾组合服务费较低,而投资难度较高的权益类组合的服务费相对较高。

非管理型投顾产品也会按一定比例收取投顾服务费,或者采用固定年费的模式。

以天天基金销售机构为例,我们统计了天天基金app上的管理型投顾策略产品,可以分为五类策略:闲钱升级(货债型组合)、稳健理财(固收+型组合)、均衡配置(股债均衡型组合)、追求收益(股票型组合)和养老投资。截至2023年10月,共有317个投顾策略产品(不包括养老投资),来自31家投顾持牌机构。

不同产品的投顾服务费率在0.1%-1.0%/年之间,服务费每日计提,每日计提费用=当日投顾资产市值*投顾服务费率/当年天数。下面展示了不同类型策略的投顾服务费率分布情况,可以认为通常风险偏好越低的策略,投顾费率相对越低。

2.成分基金交易费用(认购/申购/赎回费)

投资者在销售平台买入投顾策略产品时,需要支付买卖成分基金产生的交易费用(认购/申购/赎回)。认购/申购费是按照一次性买入金额单笔费用计提,不同的销售平台会有不同的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根据基金持有期限阶梯收费,持有不达7天,可能高达1.5%,持有时间大于2年,可能没有赎回费,不同的销售平台也会有不同的费率优惠。

目前大部分销售平台上的基金认购/申购费都有优惠,因此投顾组合的交易费用也有对应的折扣。除此之外还有平台不收取任何交易费用,或根据条件以交易费抵扣投顾服务费。例如:

腾安基金上线的投顾产品均由持牌机构提供策略,免除调仓过程中产生的认购/申购费,以及尽最大可能减免调仓过程中产生的赎回费(法定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除外);

招商证券旗下的投顾产品在直销平台上均免除认购/申购费,如基金管理人有最低折扣限制的,支付的费用将用于抵扣投顾服务费;

盈米基金旗下的且慢投顾平台中,非管理型投顾产品中各基金交易产生的交易手续费将会抵扣投顾服务费,不额外产生费用;

银河证券旗下的投顾产品在直销平台上会根据投资者持有策略的期限来调整交易费用,若持有6个月以上,交易费用全额抵扣投顾服务费,持有时间在3-6个月,则按照交易费用的50%抵扣,持有3个月以下,则不抵扣。

3.成分基金运作费(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成分基金的运作费中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由相应的基金管理人收取,托管费由基金托管人收取,目前投顾策略产品中该部分的费用均无折扣。

(四)国内基金投顾业务存在问题

与美国的投顾市场相比,目前我国投顾业务处于萌芽阶段,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美国的股票和债券市场自1980年以来经历了漫长的牛市,催生出美国共同基金完备且成熟的产业链,包括养老目标基金、基金投顾、ETF等业务。在赚钱效应好的市场中,美国的投顾机构针对客户做“千人千面”的投顾策略,帮助客户进行资产配置,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入市。结合上一章节中美国共同基金费率的分析,可以认为美国投顾的发展离不开长期赚钱的市场以及共同基金的降费(降费能够倒逼财富管理机构向“买方投顾”转型)。

截至2023年3月我国基金投顾服务资产总规模为1464亿元,对比公募基金市场超26万亿元的体量,渗透率极低,目前基金投顾业务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投资者认为投顾组合收益率不达预期。虽然在2019-2020年的牛市中部分基金投顾组合表现突出,但是在随后的2021-2023年极端的结构性行情中市场赚钱效应差,公募基金整体表现欠佳,多数投顾组合的表现迅速回落。叠加投资者普遍存在的“追求短期利益”理念,使得投资者持有投顾组合的体验感较差。

2.“卖方”思维仍未完全转换,部分机构将基金投顾“产品化”,做成类FOF产品,追求规模与收益。实际上长期以来公募基金市场重视规模排名,规模越大佣金越高,未考虑投资者实际利益。若不能解决基金销售越多、投顾收费越多的情况,很难将“卖方投顾”的窘境打破。

3.底层资产品种不够丰富,产品类型及投资工具仍需扩充。美国的共同基金市场能够提供的丰富完备的投资品种,覆盖海内外多个资产实现全球配置,不限于股票、债券,还有商品、房地产、对冲基金等。而目前我国投顾组合能够选择的底层资产多集中于国内的股债两类资产,主动投资仍是主流,大类资产配置的效果不够显著。

四、国内投顾费率机制相关建议

目前我国的基金投顾业务立足于基金组合形式,根据不同的投资目标来构建相应的基金组合,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偏好进行选择。该模式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顾问还可根据投资者画像为其构建与之匹配的组合,从而实现“千人千面”。但目前投顾双重收费、综合费率较高等问题仍然存在,投顾组合离真正的私人定制组合也仍有距离。对比美国投顾现状,国内的基金投顾的更接近于更具有主动管理属性的智能投顾。结合国内外投顾费率的情况,我们认为我国基金投顾生态中的费率机制可以有几下几点改进:

(一)鼓励投顾服务费采用浮动管理费方式,将基金投顾利益与投资者利益挂钩

投顾服务费方面,目前投顾策略产品多采用根据持有市值按一定比例收取的模式,该比例一般在0.1%至1.0%之间,为固定管理费,已有机构会根据投资者持有策略的期限来调整投顾服务费。结合我国公募基金市场上常见的浮动管理费模式,我们认为可以鼓励以下几种方式:1)与组合内资产规模挂钩,规模越大,费率越低;2)与组合业绩挂钩,组合多赚钱则多收取服务费,少赚钱则少收取服务费;3)与投资者持有期限挂钩,持有期限越长,则费率越低。

(二)鼓励以投顾组合中成分基金交易产生的交易手续费抵扣投顾服务费

2023年6月我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表示:基金投资顾问机构不得采用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收费方式。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基金销售费用收取作出合理安排,基金组合策略年度单边换手率超过1倍的,应当以基金交易费用抵扣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费等方式规避利益冲突。该项规定有效避免了为赚取基金交易佣金而频繁调仓的投顾策略。

传统卖方投顾的销售模式下,基金相关的费用与销售规模、客户换手率成正相关,而买方模式下,若投顾服务费仅根据客户资产规模或跟投份额来收取,其余基金运作费用均通过投顾服务费抵扣的方式操作,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投顾机构与销售渠道之间的利益冲突。

目前已有持牌机构在直销平台上的投顾策略产品会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限将基金交易手续费抵扣投顾服务费,或直接全部抵扣投顾服务费。我们认为若是代销平台上的投顾策略产品,也可采用该种方式,代销平台收取的基金交易费用可以让渡一部分给持牌机构以抵扣投顾服务费。

(三)构建多层次基金投顾费率体系

依照投顾组合的管理难度和标准化程度,可构建多层次收费标准。例如,被动型的指数基金管理费普遍较低,全指数基金组合相较主动型基金组合,在基金优选、日常交易、组合跟踪等方面管理难度更低,参考美国市场上全指数基金组合的费率普遍低于含主动基金组合的费率,我们认为应当适当降低投顾服务费率。非管理类投顾仅提供投资建议,并不参与账户的实际运作,也可收取相较管理类投顾更低的费用。

另外,投顾组合的标准化程度也反映着管理难度,标品投顾组合不涉及对账户进行“千人千面”的调整,对应的投顾费率也应偏低。美国的智能投顾相较于人工投顾的标准化程度较高,更适配于资金规模较小的长尾客户,这也解决了小规模资金购买人工投顾服务成本高的问题。

(四)若持牌机构的投顾策略中买入了自家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其运作费应做适当减免

参考我国公募市场中FOF基金的收费模式,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中,FOF基金资产中持有基金管理人自身旗下的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持有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不收取托管费,申购自身旗下的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如有)等销售费用。

我们认为,若持牌机构的投顾策略中买入了自家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应当免去成分基金的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在直销平台上线的策略中成分基金应当免去交易费用,在代销平台上线的策略中成分基金的交易费用应做适当减免。

(五)事前、事中、事后保障投资者权益,增强信任是基金投顾可持续收费的基础

对于投资者缺乏信任的基金投顾服务,资金只会在账户内做短暂停留,投顾难以获得持续造血能力。营造良好的信任基础,需要事前对费率结构进行充分披露、事中对收费情况进行定期报告、事后为投资者提供可行的申诉渠道和补偿方案,尽可能打消投资者的担忧与疑虑,促进基金投顾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

[1] 见FRINRA,Working With an Investment Professional | FINRA.org,https://www.finra.org/investors/investing/working-with-investment-professional

[2] 见Think Advisor,The History of the Financial Planning Profession, Part 1,https://www.thinkadvisor.com/2021/09/29/the-history-of-the-financial-planning-profession-part-1/

[3] 见ICI,Trends in the Ownership Cost of Equity Mutual Funds

[4] 见ICI,Total Shareholder Cost of Bond and 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

[5] 见ICI,Trends in the Expenses and Fees of Funds, 2022

[6] 见IAI,INVESTMENT ADVISER INDUSTRY SNAPSHOT 2023

[7] 见FPA,2022 Trends in Investing Survey

[8] 见IAI,INVESTMENT ADVISER INDUSTRY SNAPSHOT 2023

[9] 见IAI,INVESTMENT ADVISER INDUSTRY SNAPSHOT 2023

[10] 见Harness Wealth,Average Fees for Financial Advisors in 2023,https://www.harnesswealth.com/articles/average-fees-for-financial-advisors/

[11] 见MICHAEL KITCES,Financial Advisor Fee Trends And The Fee Compression Mirage,https://www.kitces.com/blog/financial-advisor-average-fee-2020-aum-hourly-comprehensive-financial-plan-cost/

[12] 见MICHAEL KITCES,12b-1 Fees: It Is Time To Bid Them Farewell? https://www.kitces.com/blog/eliminate-12b-1-fee-marketing-distribution-cost-mutual-fund-trails/

[13] 见SEC,Division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 Report on Mutual Fund Fees andExpenses

[14] 见ICI,Trends in the Expenses and Fees of Funds, 2022


【本文由招商证券基金评价团队姚紫薇、高艺、江景梅供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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