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观点 | 政策解读:《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

文摘   2024-12-26 18:17   天津  


2024年12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货车上装委托加装提出规范要求。《细则》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一   

什么是上装委托加装?

《细则》明确定义,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是指取得货车类产品准入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委托企业”),在本企业所生产二类汽车底盘的基础上,委托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受托企业”)生产、加装上装,完成产品制造的生产组织方式。


上装委托加装的生产模式在货车行业内十分普遍,特别是对平板、仓栅、厢式、自卸等货车产品,上装委托加装是主流生产方式。



   二   

为什么要规范货车行业上装委托加装活动,而不禁止?

一方面,上装委托加装有利于货车生产企业集中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允许货车企业上装委托加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货车市场活力,促进货车行业更好发展。


另一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50号令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优化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管理”。长期以来,货车行业内上装委托加装活动存在参与主体过多、受托企业能力参差不齐、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出台《细则》,规范货车行业上装委托加装,既是对50号令管理要求的细化落实,也是解决行业积弊,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



   三   

上装委托加装的责任归属?

委托企业是责任主体。《细则》第四条明确“委托企业是上装委托加装车辆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第五条要求“委托企业应当对受托企业进行评估”。管理方面,由委托企业申请产品《公告》并承担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责任,产品出厂合格证明采用委托企业样式。



  四   

货车企业如何合规开展上装委托加装?


企业申报方面:

1)由委托企业依照《细则》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材料(包含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申请书、上装委托加装企业清单等)。如申请材料不齐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需及时补齐。


2)受托企业变更信息或委托双方自愿解除上装委托加装关系时,委托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变更申请。


产品申报方面:

1)新申请上装委托加装车型产品准入时,需在其它栏注明“可采用上装委托加装方式生产”。


2)委托企业应当做好相关产品出厂检验工作。使用受托企业检验能力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时,委托企业应当进行考核确认并保留相关记录。


3)产品采用委托企业的出厂合格证明样式,并在合格证电子信息中明确受托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等相关信息。


4)不得委托未列入本企业上装委托加装企业清单的企业开展相应委托生产业务。



  五   

对货车企业有什么建议?

一是梳理自身相关业务情况。货车企业应按照《细则》要求,梳理自身上装委托加装业务情况,严格审查评估受托企业的能力,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体系和检验能力,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是及时完成申请工作。货车生产企业应在2025年7月1日前,按照《细则》要求,完成评估受托企业能力条件、签署上装委托加装合作协议等工作,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三是持续关注政策动态。目前《细则》适用于平板(含栏板)、仓栅、厢式和自卸四类货车产品,未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可能根据《细则》实施情况动态调整适用于上装委托加装管理的产品范围,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后续也可能出台配套措施。货车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动态变化,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经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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