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S33泸永高速公路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文摘   2024-10-18 16:16   四川  

通  告


S33泸永高速公路自2022年10月1日通车至今,均按照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关于S33泸永高速公路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通行的公告》(厅高公三发〔2022〕43号)要求,严格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现泸永高速通车试运行已超两年,未发生管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运营期间道路基础设施、管养、安全、清障救援、应急及运营服务均满足相关要求,经泸永高速“一路三方”商议,决定解除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解除客运班车限制通行的规定。

二、解除运载危险化学品和超限超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限制通行的规定。

三、解除大型货车(国庆大假期间)限制通行的规定。

四、解除限制通行日期2024年10月22日零时起。

特此通告。

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一大队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十八大队


供稿 | 运营管理部

校对 | 叶传杰

责编 | 罗   佳

审核 | 熊雪飞



泸渝公司
公司工作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