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互爱,护航职工健康——云南省第二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开始!快来参互~

2024-11-15 17:51   云南  

无病我帮人 有病人帮我


职工朋友们看过来

第21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开始啦!

本期互助金标准每人120元

那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

哪些人可以参加?

如何参加?

补助标准是什么?

……

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


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目的是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组织广大职工互助互济奉献爱心,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医互活动的宗旨是“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医互活动坚持发挥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参加医互活动的职工患病住院后,除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等保障外,医互活动给予相应的保障。


哪些人可以参加?



    (一)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会会员(在职职工);从第22期(2026年)活动起,年龄满55周岁(含 )以上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须是参加了上一期职工医互活动的人员,如属于省外新调入的在职职工,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方可办理。

    (二)参加了上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且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或参加了上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且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三)互助对象发生漏参加医互活动(以下简称“漏参”)情况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基层工会在第二十一期集中参互结束后2个月之内发现漏参人员并及时逐级反映,书面说明具体情况的,可以办理补参,保障期不变;当期集中参互结束后2个月以后发现漏参人员,不予办理补参第二十一期。

    2.年龄满55周岁(含)以上人员发生漏参1期(含)以上的情况处理:漏参1期的,交费标准为参加当期互助金标准的2倍;连续漏参2期的,交费标准为参加当期互助金标准的3倍;连续漏参3期的,交费标准为参加当期互助金标准的4倍;连续漏参4期(含)以上的,不再接受参加医互活动。漏参人员交费为参加第二十一期互助金,只提供第二十一期医互活动保障,不予提供所漏参期的医互活动保障,但参互期可以连续计算。

    3.漏参人员参加职工医互活动于当期集中参互结束后3个月内集中办理。


怎么参加活动



互助对象按规定缴纳互助金的,由其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参互”)。参互人员中在职职工(含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会会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60%,职工总数小于等于10人的,必须100%参互。

医互活动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互时,通过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管理系统办理,同时须提供《参互申请表》《参互单位名册》纸质文档一份。


第21期交费起止时间




     (一)宣传动员:2024年11月11日—12月20日

    (二)办理参互:各基层工会第21期医疗互助交费时间为2024年12月20起至2025年1月10止。



本期医疗互助活动的交费标准



(一)2025年第21期互助金标准为每人120元,每人限交一份,互助金一经交纳,不再退还。参互人员须在集中参互时间内交纳互助金,逾期不再办理。

 (二)组织符合参互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参互的,省总工会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参互补贴。各基层工会也可结合实际给予补贴。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工会会员新参互的,按照农民工会员办理。以上人员不是工会会员的按照先入会后参互的方式办理。
(请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总工会、系统工会做好下辖企业(村、社区)、学校、医院、供销社等下属基层工会医疗互助政策宣传。


互助期限



第21期医互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

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 

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参加活动后,生病住院,如何申请补助



参互人员在互助期限内生病住院时,按当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获取补助。出院时间在当期互助期限内的补助申请,按当期实施办法的补助标准计算补助。

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和认可医院住院治疗出院15天后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一)可在“云岭职工APP”上办理补助申请;

(二)可凭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费用结算单、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手机号、医保个人编号委托基层工会申请办理;

(三)可本人或家属凭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费用结算单、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到所参互的代办点办理。


补助标准怎么计算



按照参互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含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全自费费用,以省医保系统推送数据为准)为计算基数,补助基数起点为3000元,将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以下简称“费用总额”)按由低到高分九个档次实行定额和按比例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最低补助标准为100元,最高补助标准为50万元。分档及补助计算方式如下:

一档:费用总额在3000元(含)— 6000元(不含)范围的,给予定额补助金100元;

二档:费用总额在6000元(含)— 10000元(不含)范围的给予定额补助金200元;

三档:费用总额在10000元(含)— 5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3%给予补助;

四档:费用总额在50000元(含)— 1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5%给予补助;

五档:费用总额在100000元(含)— 2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7%给予补助;

六档:费用总额在200000元(含)— 4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9%给予补助;

七档:费用总额在400000元(含)— 6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12%给予补助;

八档:费用总额在600000元(含)— 8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15%给予补助;

九档:费用总额在800000元(含)以上的,按费用总额的20%给予补助。


在参互期内多次住院怎么计算



参互人员在一个互助保障期限内发生多次住院的,补助基数可以累加计算。为避免“过度保障”,补助金额不能大于个人负担金额。


最迟申请补助时间



当期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于次年6月30日前提交补助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有期限变动另行通知。


二次补助怎么计算及办理



(一)凡参加本期医互活动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医互活动补助和工会救助保障后,个人负担剩余费用(以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管理系统数据为准)超过10万元(含)不足20万元的,按照个人负担剩余费用的20%给予“二次补助”保障。

超过20万元(含)的,按照个人负担剩余费用的40%给予“二次补助”保障。

连续参互2期(含)以上的人员每增加1期增加1个百分点的补助,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二次补助”保障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二次补助”需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方能给予办理,具体办理审批流程可咨询所参互的医疗互助代办点。


不予办理医疗互助补助的情况



(一)在互助保障期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况,如工伤及应当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伤害等;

(三)门诊费用,包含特殊病、慢性病、急诊及急诊留观等门诊结算的医疗费用;

(四)非医保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

(五)国家规定的非疾病治疗项目产生的全自费费用。含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类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

(六)由国家负担医疗费的新发、突发传染病产生的住院费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住院产生的全自费费用;

(七)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请的,逾期不予办理;或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错误导致补助发放失败的,自首次发放失败之日起超过1年仍无法成功发放的,不再予以补助,当笔补助申请做作废处理;  

(八)不符合参互条件办理参互的,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互的;

(九)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补助金的。如有第八、九款所指的行为,即时取消其申请补助的权利,已发放的追回已发放补助金,并追究有关工会和责任人的责任。因参互人员未按规定办理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而影响补助的,由参互人员承担责任,所交纳的互助金不予退还。


连续参互实惠多



参加第21期职工医互活动人员,赠送一份重大意外伤害保险,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可按照《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云医互〔2021〕3号)办理。


线上补助申请指南



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和认可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可在“云岭职工APP”上办理补助申请,也可凭医保部门提供的住院结算单据、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和费用结算单在办事处、代办点申请办理补助。

扫描二维码下载“云岭职工”APP

打开“云岭职工”APP

进入首页点击“医疗互助”

进入医疗互助页面

点击在线补助申请

填写相关补助申请信息

操作流程:

向上滑动阅览

一、APP注册

1、进入APP点击“我的”进入页面;

2、点击“登录/注册”;

3、点击手机右上角“注册账号”;

4、输入手机号码、验证码、设置密码、选择阅读并同意协议进行注册;(设置的登录密码需要包含大写、小写字母及数字,位数不一定非要如上面提示的8-18位,只要有这三样组合,职工本人方便记忆、不易忘记即可!)

5、在“我的”页面上方点击“实名认证”,进行实名认证、面部识别等操作完成注册。

二、绑定银行卡和医保卡

1、登录APP,在“我的”页面点击“系统设置”;

2、分别点击“银行卡”、“医保卡号”进行绑定;(银行卡和医保卡必须是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有效且无任何问题的。任何一个银行都可以,但切记不能绑定信用卡;如果绑定的是银行卡,卡号位数、卡号数字均必须100%正确无误!另外,输入卡号后,“开户行”和“开户行联行号”无需输入,会自动显示,切勿随意更改联行号;如果绑定的是存折,要绑定打开页左上角的账号,而不是绑定其他的存折号码。账号的位数和数字均100%正确无误,如果账号的尾数是*,可以不输入。账号输入后,要选择开户行,联行号无需输入,会自动显示。切勿随意更改联行号!)

三、提交补助申请

1、登录APP,点击“首页”或“服务”页面中的“医疗互助”;

2、点击下一步,选择“社保卡类型”中的“一代卡”、“二代卡”任选其一之后点击下一步;

3、然后点击“确定”关闭系统提示(系统提示有则点击关闭,没有则继续下一步),勾选需要申报的住院记录(每一条住院记录末尾有“报销明细附件”选项,里面有费用结算单、住院收费收据、其他附件<公务员补助、二次报销、其他补助单据>三项,若需要上传附件将另行通知。上传附件时,传结算单或住院收费收据均可,但绝不允许出现上传结算单处传收据或药品清单之类的现象出现,这样胡乱颠倒的上传还不如不传,传错了反而适得其反。因此若要上传附件就要一一对应地上传),最后点击“提交”后等待审核和补助金发放即可。

四、查询

在补助金到账之后,可登录APP,在“我的”页面中选择“我的参互”,可以查询参互记录、补助记录,以及查询《补助审批表》和《补助审批明细表》。

五、注销

在实际问题中,如有不得不注销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时,可以使用“注销”功能。登录APP后,在“我的”页面中选择“注销”,详阅“阅读须知”后仍要继续操作的点下一步,输入验证码后点“注销”即可完成注销。因此,请慎重考虑后再使用此注销功能,切记!!!

六、备注

在提交补助申请时,以出院之日起至少要15日之后才可提交补助申请;

1、若需要提交同一年内的多次住院记录时,请一并提交,不用分开分次提交;

2、跨年的单据以出院时间为准算互助期,跨在两期的多次住院数据不能合并提交。

如有疑问请咨询:新平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邵凤琼

联系电话:0877-7018216

    


图文来源:玉溪工会

       

新平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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