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逃亡路 落网终有时”
文摘
2024-12-25 17:02
四川
为进一步消除社会风险
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眉山仁寿公安主动出击
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
一上网在逃人员在辖区内活动
掌握线索后
民警经过紧密部署
迅速出击
成功将该在逃人员抓获
经查
2023年6月22日
犯罪嫌疑人秦某伙同王某某等人
以介绍工作为由将夏某某
骗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后
被人驾车带至越南境内
到案后,秦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秦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12月23日
12月24日
1.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2.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3.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怎么也逃不出,法网的世界~”
漫漫逃亡路
落网终有时
供 稿:仁寿公安
审 核:廖 煜
责 编:杨 波
编 辑:李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