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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城区交通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临近,为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市民欢度春节,交警大队联合城管部门根据道路状况,结合我县春节期间开展的各类欢庆活动,对我县城区春节期间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优化,全力为市民春节期间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5年1月26日—2月12日
二、城区停车
1、城区东方路、新大街、中大街现有“潮汐”式停车位春节期间实行全天候停放。
2、免费公共临时停车场停车需知:
一是进入临时停车场的车辆,要规范停车、文明停车。
二是爱护临时停车场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各类设施、设备,自觉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三是临时停车场属公共免费停车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请自行负责。
三、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春节期间将继续采取“宽严相济”的执法,一是首违免罚:对于较轻的违法行为,在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情况下,免于罚款处罚、给予警告处罚。二是部分违停不罚:对于不影响交通且情节轻微的违法停车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执法方式,服从指挥的不予处罚。但对造成道路拥堵、逆停、占盲道及人行道、双排停、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且情节恶劣的违停行为,仍将依法处罚。
四、严重交通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交警大队将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过新年,幸福和家人团聚,靖安交警将持续坚守在道路安保一线,力保畅通,守护着您和家人的出行平安。衷心恭祝全县人民出行平安!新年快乐!
特此通告
靖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