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降
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18个节气
也是秋季的最后一个节气
此时
金风飒飒,银霜沉沉
枫叶红透,秋菊盛放
嵩明法院与高校双向赋能
用心用情
为当事人送上温暖
为绚烂的晚秋
添上一抹多元解纷新“枫”景
从“心”出发
让纠纷调解更有温度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因被告拖延货款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嵩明法院。该案件被分流至昆明城市学院高校特邀调解工作室办理,由高校教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学生作为特邀调解助理辅助,嵩明法院法官对案件调解进行指导,并组织学生旁听学习。
调解开始,双方当事人对货款存在较大争议,调解人员全面了解双方诉求,从双方之前良好的合作基础出发,融情于法,释法说理,分析案件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对事实部分进行确认,逐步缩小思想差距。最终,在法官与高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也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由“联”突破
让法治育人更有深度
近年来,嵩明法院充分利用嵩明职教基地的区域优势,不断拓展院校“朋友圈”,先后与昆明城市学院、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湘潭大学建立合作,构建“案件共调、人才共育、教学共研、普法共促、活动共享”的良性发展机制,架起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共同培养更多实用型、技能型、专业型人才,让纠纷解决、社会治理更加多元化、高效化。
目前,嵩明法院已聘任16名高校教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并实际开展调解工作,努力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批”的效果。
以“效”为首
让纠纷化解更有广度
嵩明法院在与昆明城市学院“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借助高校的学科优势和法学理论优势,在法院设立高校教师调解工作室,在昆明城市学院建立全省首家高校特邀调解工作室,与高校联合签署相关实施办法,聘请法学专业教师为特邀调解员,在校学生以特邀调解员助理身份和教师进驻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协助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院校联动多元解纷新力量。
同时,嵩明法院积极开展实践培训活动,选派调解经验丰富、实务水平高的法官,以定期培训、以案代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对高校师生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高校特邀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能力,着重培养适合新时代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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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嵩明法院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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