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天空,群星闪耀!一起倾听他们的故事→

政务   2024-10-25 20:03   云南  


今天,

有一群人站在舞台中央,


他们,

砥砺法治初心,敢为时代风骨;


他们,

坚守法治信仰,传承法治精神;


他们,

以行动践行使命,以信仰书写忠诚;


他们,

是一面面法治旗帜,是一道道法治之光。


一个名字就是一颗星,

群星熠熠,闪耀在法治苍穹!



特别贡献奖



“布朗哨兵”(集体):

边疆平安的守护者




收集民情民意,普及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实施抢险救灾……在双江县邦丙乡,活跃着一支家喻户晓的群防群治队伍,被称为“布朗哨兵”。有事就找“布朗哨兵”已成为当地群众的共识。

2019年4月,针对警力不足、治安管控难度大等问题,邦丙乡创新组建“布朗哨兵”队伍,由村两委民主推荐,经过乡纪委、派出所的资格审核后,由乡党委研究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备案。备案通过后,统一配备服装和防暴器材后正式上岗。定期对“布朗哨兵”队伍进行实战培训,让队员掌握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排查等方面的技能,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各小组注意,仙人山景区游客增多,注意安全防范。”从对讲机里传来一线的问题线索。

“收到!”随后,小队长罗开兵立即将队员安排在岔箐村仙人山景区各重要路段,全力保障游客安全。

和罗开兵一样,“布朗哨兵”队伍里有许多人是老党员、老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退伍军人。邦丙乡管辖9个行政村,当地政府分别在9个村委会设立“布朗哨兵”工作站,并由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担任站长,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站长,各站还配备专职联络员。

为推行联户模式,邦丙乡把143名“哨兵”划入全乡108个网格,按照“就亲、就近、就效、方便联系、易于沟通”的原则,每名“哨兵”与本村5至10户群众自愿双向结对,针对家庭纠纷户、特殊困难户等重点人群由乡党委、政府专门指派结对,全面开展民意收集、政策宣传等工作。

自组建以来,“布朗哨兵”围绕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布朗哨兵”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同时,以网格化管理为单位,对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摸排,妥善处置家庭矛盾纠纷。在应急处突方面,“布朗哨兵”也展现出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全年值守,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和森林草原火险处置等紧急任务。


依托“布朗哨兵”,邦丙乡逐渐形成上下贯通、点线面结合的群防群治防控网络,治安防控体系更加严密、信息反映更加灵敏、群众自防意识更加牢固、社会治安更加良好。



李雪娟:苍山下的普法“精耕人”




李雪娟是大理市大理镇五华社区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调解委员会主任,也是一名法律明白人,当地群众都称她为“李金花”。从矛盾纠纷调解到普法宣传教育,从社情民意收集到法律服务引导,李雪娟和其他千千万万活跃在云岭大地上的法律明白人一样,利用自己“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奔走在矛盾纠纷现场,将“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群众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在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李雪娟坚守社区一线,结合重要普法节点和民族节日,与同事一起通过入户走访、开设讲座、组织文艺演出等形式,主动向居民宣传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法律法规知识,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李雪娟所在的五华社区管辖着五街四巷以及多个重要旅游景点,在各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矛盾纠纷也呈现复杂多样态势。作为多年在社区工作的“老大姐”,李雪娟对社区基层矛盾把得准“脉”、找得到“根”、摸得着“门”,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法理融于人情,如今,“有矛盾就找李金花”这句话在五华社区口口相传。无论何时何地发生的矛盾纠纷,李雪娟总是亲力亲为调解,不达目的不罢休,一桩桩麻烦事、一件件矛盾纠纷在李雪娟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圆满解决。

李雪娟定期走访社区居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对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时做好登记,把疑惑问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把事情办周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李雪娟也时常穿梭在大街小巷做实普法工作,适时根据节点和工作实际更新、替换普法展示栏上的法律知识。“比如宪法宣传周,我们就会在公告栏张贴新的法治宣传海报。”李雪娟说。

多年来,李雪娟结合工作实践,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用“明白”补“空白”,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持续增强,高价彩礼等陋习得以改善。

“我做社区调解工作,主要就是想让老百姓遇到困难矛盾时,有个说理的地方。”这是李雪娟工作的初心,她用行动筑牢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特别感动奖



陈松:冲锋在前的刑侦尖兵




“刑侦工作的尖兵,人民群众的卫士。”这是领导和同事对陈松的评价。

自2004年参加工作以来,陈松始终奋战在刑侦工作一线,目前任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碧派出所副所长,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获个人嘉奖5次。

“下车,警察!”面对情绪不稳定的涉案人员,陈松显得异常冷静,从事刑侦工作多年的他,已经不止一次面对这样的场面。谁知,该人员突然驾车冲向陈松及周围的民警。危急时刻,陈松挺身而出,用血肉之躯抵挡该人员驾驶撞向自己的车辆,倒在了处置现场……这一幕发生在2023年4月17日11时许。在此次事件处置中,陈松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代价控制现场,制服嫌疑人,确保了人民及社会面安全。

“说实话,当时并没有考虑太多,只想尽快制止涉案人员的疯狂行为,涉案地恰好在闹市区,万一他开车冲到街面,后果不堪设想。”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陈松坚定地说,“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是会冲上去。”

从警20载,陈松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分析研判案情时,他缜密细致;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他冲锋在前。在战友眼中,他有股不怕难、不服输的韧劲,特别是在办案时,他总是拼尽全力,一追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他忠于职守,不管在什么岗位上,不管从事什么工作,他都冲锋在前,以实现人民所愿为己任,时刻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果敢,成为刑侦一线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大家都说:“他是打击犯罪的尖刀,是治安管理的先锋,更是平安金碧的守护者。”

2022年任金碧派出所副所长以来,陈松全身心投入案件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领导带头作用,不论是2022年度的“抢开局、抓落实、双过半”重点业务工作,还是在2023年“降警情、控发案、多破案、勇争先”的竞赛中,陈松带领全体民警坚守岗位,认真研究考核工作任务及指标,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坚持有案件一查到底,有线索一追到底,有任务一干到底。

陈松常说:“从警之路,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正是秉持这样的执着坚守,他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用脚步丈量平安,以行动践行初心。



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吴云峰:业精于专的检察匠人




从检13年来,她始终秉持工匠精神,在每项工作中求极致,于每起案件办理中铸匠心;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00余件,涉及2000余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8%以上。她就是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云峰。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获评“昆明市最美政法干警”“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她办理并参与撰写的朱某某盗窃案入选最高检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陈某贩卖毒品案入选最高检“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吴云峰常说:“自己办的都是小案,关注的皆是细节。”为精准打击毒品犯罪,她摒弃“就案办案”思维,多番追问自己:“毒品从哪里来的?犯罪嫌疑人的习惯是什么?是否每个环节都无遗漏?”她能从近400页微信转账记录中察觉疑点,完善证据链;全力突破“零口供”毒品犯罪嫌疑人,紧盯线索,全面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将提请逮捕时认定的1起犯罪事实增加到提起公诉时的37起,追诉漏犯,让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

吴云峰在全省首创“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构建“公证检院联动”新路径,目前已有30余件案件运用此机制妥善处理。牵头在全省挂牌成立首个“和润”刑事和解工作室,探索搭建检察环节多元纠纷化解平台,15件案件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牵头与五华区人民法院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成立“醉驾案件一站式办理中心”,探索以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为核心、醉驾案件办理及溯源治理为切入点、其他轻微刑事案件为重点的轻罪治理模式。

“要怀揣火热‘匠心’,练就过硬‘匠艺’,当好出彩‘匠人’。”这就是吴云峰的检察初心。



郑淇匀:警队里的“铿锵玫瑰”




郑淇匀现任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金六中队指导员,从警14年来,一直奋战在交管工作一线。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多次受到分局和上级公安机关表彰,2023年被保山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获“十佳交通民警”称号。

2023年2月22日,从江苏南京到云南自驾游的陈师傅驾驶的越野车坠入澜沧江中,车内4人受伤被困。接警后,郑淇匀带领队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果断采取水陆两栖救援措施——搭乘游艇、涉江转运伤员,在30分钟内完成救援,为4名伤者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几天后,尚未痊愈的陈师傅就将一面印有“抢险救危 真情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中队。

2023年5月2日,隆阳区瓦窑镇发生5.2级地震,郑淇匀带领队员前往震后道路隐患最严重的金厂岭至瓦窑路段8公里处,冒着余震和碎石随时滑落的风险,清理疏导,指挥放行,为救援车辆打开生命通道。

有着10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验的郑淇匀大胆创新求变,在思路上突出一个“活”字、形式上凸显一个“特”字、内容上体现一个“新”字。从2012年第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第12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从“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到“美丽乡村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她的足迹遍及山乡村寨,遍及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她创新宣传方式,在开展执法直播时,利用媒体的传播交互特点,营造了强大的整治声势。

面对老年群体,郑淇匀用拉家常的方式,耐心讲解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丰富他们的交通安全知识。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时,她推出“体验式”“沉浸式”交通安全宣传方式,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一次次危急时刻冲锋在前的身影、一本本载满荣誉的证书,完美诠释了郑淇匀在14年从警生涯中的成长与蝶变。接过一面面鲜红锦旗的她,更加坚定自己的从警之路、为民之心:只要人民需要,女警披甲又何妨。



彭韬:司法为民的“领头雁”




一项项创新机制成功制定,一件件积案在他手中妥善化解,一场场灵活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快审中心)庭长彭韬总会在工作中想出很多创新点子。比如,创新举措让案件审理平均周期缩短三分之一,让发回、改判率逐年大幅下降,让中小企业投资者有了“绿色通道”……2024年是彭韬到法院工作的第24年,今年47岁的他已成为同事眼中的“专家型法官”、同行眼中的“创新型法官”,当事人眼中的“服务型法官”。深耕民事审判工作24载,彭韬始终心系群众,坚持守正创新,用担当和奉献生动诠释与法治的最美相遇。

彭韬自2000年1月进入法院工作,一直奋战在司法审判第一线。作为庭室负责人,他以身作则、勇于担当,立案二庭在他的带领下屡获嘉奖,荣获“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集体”,以及“争先进当排头”审判执行质效竞赛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等称号。

负责昆明中院立案二庭(快审中心)工作以来,彭韬始终坚持个人带头办案,用“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引领全庭大幅提升审判质效,立案二庭在昆明中院“争先进、当排头”审判执行质效竞赛中一直名列前茅。2023年,立案二庭结案5640件,结案率99.96%,平均审理周期16.75天。

彭韬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高效化解纠纷。同时,分类施策,设立专门的调解速裁团队,将调解指导监督、司法确认和未调解成功案件的快审等方面灵活运用到快审中心调审工作中。于2023年3月开通“保护中小投资者”绿色通道,高效化解涉中小投资企业纠纷,2023年3月至12月,审理涉中小企业纠纷719件,平均审理周期16天。充分运用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绿色通道,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和规范企业依法用工难题。2023年1月至12月,成功通过该通道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512件,高效回应农民工讨薪难问题。

在彭韬看来,为民服务就像自己热爱的马拉松运动,没有终点。一点一滴突破,一步一个脚印提升,用心用情为民服务,坚持用润物细无声的赤诚书写司法为民之心。



戴晓虹:甘做检察战线的“螺丝钉” 




从检10余年,她就像一颗螺丝钉,扎在检察事业前线。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敬一行,她把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为平凡工作的忘我坚守;她用一以贯之的朴素作风,践行国徽下的铮铮誓言,她就是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戴晓虹。

“办案就要办铁案,精心方能出精品。”多年工作中,戴晓虹始终遵循这一理念,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时时处处把“依法、准确”作为必须坚守的法律准绳,对每起案件,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都拟定个性化的办案思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力求把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从检以来,戴晓虹共主办、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她办理了云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该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2023年,戴晓虹探索成立腾冲市人民检察院“腾·爱”未检工作室,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未成年人检察“12345”工作法。依托“腾·爱”未检品牌,通过推进和落实“12345”未检工作法,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戴晓虹办理了云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保山地区首例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探索实施“检察+社工”“检察+专门学校”异地协作帮教模式,获得较好成效;选送的未检短视频《我见过你,你是人民的检察官》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办案故事”。

戴晓虹还是一名“巾帼讲师”、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受众4万余人。她热心公益事业,持续深入群众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她是检察宣讲员,代表检察院对外参加“红土地之歌”、“腾冲人讲腾冲禁毒事”、保山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等宣讲、演讲活动。

“做一颗基层一线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以工匠精神办好每一个案子、做好每一件小事、担好每一份责任。”戴晓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精心付出的背后,是收获的一份份荣誉和回赠。

“守护公平正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成为戴晓虹永不枯竭的工作动力。



杨艳柳:护航旅游业的“全天候法官”




杨艳柳所在的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是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主要负责处理游客在丽江古城旅游景区内的所有纠纷及辖区内其他纠纷案件。自2017年法庭成立以来,作为法庭庭长,杨艳柳共办理涉旅纠纷及景区内租赁、买卖等纠纷共1436起。对于涉旅案件,她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执行”的办案模式,于是“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周末法庭”成为杨艳柳和法庭干警的办案常态。

“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加班加点为我们调解。”这是一封来自广东深圳的游客手写的感谢信。原来,这名游客带2岁的小孩到丽江旅游,其间,小孩在客栈独自下楼时摔伤,游客与客栈负责人因此发生纠纷。游客找到旅游专门法庭时已临近下班,杨艳柳考虑到游客来丽江旅游停留时间短,如按正常诉讼程序,势必影响当事人的工作与生活。于是,她立即通知客栈负责人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该起纠纷在2个小时内调解完毕,游客得以按计划返程。

为提高司法效率,提供更加高效、便民、优质的司法服务,杨艳柳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经常到景区、农家巡回开庭审理,变“被动式坐堂审案”为“主动式巡回办案”,在景区、百姓家中及矛盾纠纷地设立临时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场调解、尽快结案。同时,积极与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动推广“枫桥经验”,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妥善化解大批矛盾纠纷。

杨艳柳以耐心、细心的工作作风,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量纠纷,以公平、公正的工作宗旨,维护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019年,杨艳柳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古城区人民法院“办案能手”;她所负责的旅游专门法庭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2018—2021年度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曹学兵:躬耕哈尼山乡的追“枫”者




作为墨江县一名边疆基层政法干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曹学兵坚定心中信仰,躬身扎根基层数十年,化身调解矛盾纠纷的“解铃人”,争做新时代的追“枫”者,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政法工作新篇章。

从踏上工作岗位至今,曹学兵从未放弃过对“怎样做好基层工作”这一问题的探索;他数年如一日,坚持把“做一名有温度的基层工作者”作为自己不断前进的追求,把服务群众和解决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当作职业生涯的“必修课”。面对沉重繁杂的安保维稳、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曹学兵从不叫苦、不叫累、不畏难,努力克服困难,直面挑战。他深悟上级文件精神,立足基层实际,提出工作思路及建议,切实做好参与决策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曹学兵将命案防控治理工作作为平安墨江建设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树牢“命案能防、可防、必防、必破”理念,聚焦刑事打击和命案防控两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基层基础,建立完善关爱保护、命案攻坚、“一案一剖析”、个案研判等命案防控九项机制,切实答好社会治安防控“加法题”。

曹学兵坚持党建引领体制机制创新,将墨江创新提炼、已被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运用的“383维稳机制”,提档升级为接边地区独具特色的“党建联创、产业联做、社会联治、矛盾联调、信息联通、维稳联控、民约联守、活动联谊”等“8联措施”,形成“383联防联调联控工作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可溯源的普洱生动实践。该工作法成功入选2023年5月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枫桥经验”纪念大会西南五省研讨班典型经验。



侯亚月:心有暖阳的未检“护苗人”




作为景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亚月,既是唇枪舌剑的公诉人,也是侠骨柔情的未检人,她一步一个脚印,以忠诚、干净、担当诠释新时代检察人的神圣使命。因表现突出,侯亚月曾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省级“十佳公诉人”等称号;获“普洱青年五四奖章”“普洱市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景谷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办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给家庭增一份希望,为社会添一份和谐。”侯亚月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守心”工作,守的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

2021年,为了使党建工作与“青芒”未检业务深度融合、同心聚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侯亚月积极构建法检公司、工青妇、教育民政、学校社会等多单位、多层面、宽领域的线索互通、资源共享、普法齐进、宣讲同声的协作机制,广泛号召身边具有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专业知识,分别来自多个行业领域的50余名爱心人士,组建“青芒”爱心服务团队,积极探索“红色党建+青芒未检”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预防犯罪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综合保护新格局。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勇于“亮剑”,侯亚月忠实履行一名普法者的光荣职责,结合所办案件特点,通过编写法治小故事,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方式,把法治的种子撒遍芒乡每一个角落。先后制作《守护花季,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知多少》等主题法治课件。组织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微电影《青芒》,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主题曲《青芒》,作品获云南省“普法强基·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一等奖。

从检十载,侯亚月始终坚守维护法律尊严的初心,精心呵护孩子的成长,为守“心”护“苗”未检工作不断求索创新,让保护制度“建”起来、协调机制“转”起来、社会力量“聚”起来,真正实现未成年人闭环式保护“密”起来,让爱的触角无限延伸。



罗光俊:妙手解纷的“活法典”




“移动的法律书”、行走的“法治课堂”、公平正义的化身……在素有“工匠名乡”美誉的牟定县,有一位家喻户晓的罗法官,他用29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被同事尊称为“专家学者型法官”,他以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专业、敬业的作风,赢得了当地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广泛好评,被誉为传播法治的使者、公平正义的化身。他就是牟定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罗光俊。

“择一事、忠一生,不为繁华易匠心。”这是罗光俊学习笔记首页的话。为提高审判水平,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拿起法律书籍认真研读,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吃透立法精神,潜心总结审判经验和调解方法。

“周一开审委会,周二一天开庭,周三一天开庭,周四上午开庭、下午勘查案件现场,周五撰写调研报告、下午开庭……”工作与家庭,罗光俊总是把天平倾向前者,同事都说他是上了发条的“超人”。

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罗光俊既要审理案件,还兼任县法院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他把普法宣传融入基层治理,把发生在城区、农村的交通事故、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以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录制成音频,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在全县广大农村、社区滚动播放,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一辈子做一名普通的法官,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这是罗光俊的肺腑之言。工作以来,罗光俊审理的3000余件案件及所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申诉,他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



祝林峰:刑侦战线上的反诈能手




“我被骗41万元,怎么办?”一天深夜,李某某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连夜赶到玉溪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反映情况。鉴于时间紧迫,玉溪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反诈中心负责人祝林峰立即会同夜班人员开展紧急止付工作,由于工作及时,直接止付被骗资金28万余元。随后组织玉溪市区两级反诈民警会同研判,冻结涉案金额370余万元,最终全额追回李某某被骗资金41万余元。

“工作需要我干什么,我就研究什么。”这是祝林峰对工作最朴实的看法,他一路探索,从自学分析软件到解决复杂投诉问题,渐渐成长为一名反诈能手,也成为群众心中值得信赖的守护者。从事刑事技术工作以来,祝林峰与同事常年奔走在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推进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同时,他潜心研究反诈工作。“只要能让玉溪的老百姓少一个人被骗,能多追回一笔被骗资金,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祝林峰说。

生活中,祝林峰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但他说起反电诈工作来,却是滔滔不绝。

“一点不明网络链接,银行卡里的几十万元就不见了;一接不明电话,迷迷糊糊就把几百万元转给对方了。究竟是什么让这些人心甘情愿地受犯罪团伙的摆布?”祝林峰担任反诈中心负责人后,常常夜不能寐。为此,他和同事一起狠抓反电诈工作,并总结出卓有成效的“打、快、管、防、宣”反诈五字法。

为做好反诈宣传,祝林峰潜心钻研卷宗,从一件件案件中积累经验,随身携带笔记本,记录一些新型诈骗案例的特点。平常下班或是节假日外出时,他自学金融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分析总结常见的诈骗类型。他将大量真实的案例制作成PPT课件,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开展反诈宣传。

“要从源头做好反电诈宣传教育,不能仅寄希望于提高破案率,更重要的是提升群众的反诈骗意识。”祝林峰说,要加大防骗反诈知识普及和推广,才能有效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冯小云:与“艾”同行的监狱警察




“不管是谁干,这个活总要有人干。既然组织让我来干,就是组织信任我,我决不推托。”2018年,昆明监狱组建病犯监区,根据组织安排,冯小云担任艾滋病犯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分管罪犯改造工作。高传染、高戒备、高风险的监区工作,对冯小云来说是巨大的挑战。

“艾滋病不是洪水猛兽,只要按规范操作,完全可以避免职业暴露的风险。”冯小云说,针对艾滋病罪犯免疫力低下等问题,他邀请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医师进入监区开展问诊活动,并根据罪犯体质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医治疗,树立罪犯改造信心,营造稳定的监区秩序。

监区收押的罪犯中,存在文化素质低、思想觉悟低、抗拒改造等情况,冯小云带头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心交流和个别谈话。面对“刺头”,冯小云抓住他们“善伪装、犯罪恶习深、行为习惯恶劣”等突出的共性特点,立足“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多关心生活,多疏导心理”的工作思路,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化解一个个管理难题。

与普通罪犯相比,大多数艾滋病犯还承受来自疾病的困扰、家人的冷漠和社会的歧视,造成这个群体的脆弱与敏感。在对罪犯的教育工作中,有利于罪犯改造的建议,冯小云都及时分析和采纳;有利于罪犯改造的要求,他都立即予以解决。冯小云关注罪犯生活中的问题,如医疗药品、伙食质量,在他这里,教育改造不是冷冰冰的说教,而是让每名罪犯在一餐一饮中感受关爱和希望;他也关注罪犯身上的“闪光点”,通过每天进行谈话教育并做好记录,对教育转化成果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从中寻找罪犯教育转化规律。

在对罪犯的管理工作中,冯小云不断研究改造患病罪犯的方法和教育改造患病罪犯的思路。带头制定一系列适合监区情况的管理制度,涵盖罪犯生活、学习、考核等方面,以适应艾滋病犯管理的问题。

从警20余年,冯小云将“把大墙内的人改造好,让大墙外的人生活好”的价值追求落实到监狱工作每一个环节。因工作表现突出,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个人三等功2次,202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先进个人”。



来源 | 云南法制报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王丹妮

一审 | 詹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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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话传统 荣退敬芳华——昆明中院组织“重阳节”离退休干部座谈会暨“荣退仪式”

擦亮“国门法庭”守护正义底色——昆明中院举行磨憨人民法庭成立两周年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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