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法凡人小事】李法官的“微光”调解记

政务   2024-10-26 18:03   云南  



西山区人民法院金碧人民法庭庭长 李丽玲



近日,一起看似寻常却充满波折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金碧人民法庭法官李丽玲的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王某租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跑网约车,不料,张某驾驶新能源汽车与王某的车相撞,导致王某的车辆受损严重。经交警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维修期间,王某不仅失去了收入来源,还需继续支付高昂的租金。停运损失如巨石般压在他的心头,无奈之下,王某将张某诉至西山区法院,请求赔偿损失。


李丽玲审阅案卷材料后发现,案件标的较小,争议焦点明确,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以减少当事人诉累。然而,调解之路并不平坦。张某态度消极,李丽玲多次拨打电话沟通均遭拒绝,甚至拒不出面,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无奈之下,该案只好按缺席审理。


李丽玲并没有放弃,她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殷切期盼与信任。于是,利用休息时间,李丽玲再次拨打张某的电话尝试沟通。在电话中,她向张某阐述了法律的严肃性,分析了拒赔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也从人情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张某逐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


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张某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李丽玲趁热打铁,力促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同意赔偿损失。


“达成调解协议不是案件的终点,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才是案件办理的关键。”李丽玲说道。


之后,李丽玲主动跟进协议的履行情况,多次电话联系张某,督促其按约支付款项。张某如期支付了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李丽玲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弥补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回应了群众的急难愁盼。在金碧法庭,李丽玲和她的同事们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



来源 | 西山法院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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