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Rick Hasen
October 19,2024
01
雨果·洛厄尔称:“埃隆·马斯克在市政厅的舞台上表示,‘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将在大选前每天向在其请愿书上签名的宾夕法尼亚州登记选民发放100万美元。今天晚上,马斯克在市政厅向某人颁发了第一笔100万美元的奖金,他把这个人带到台上,以乐透的方式交给他一张巨额支票。马斯克基本上是在鼓励宾夕法尼亚州可能的特朗普选民登记投票: 请愿是为了支持1A和2A,所以基本上都是共和党选民。但他们也必须登记投票,所以如果他们还没有登记,现在就可以登记了"。
虽然马斯克所做的其他一些事情的合法性尚不明确,但这一次显然是非法的。参见《美国法典》第 52 编第 10307(c)条:“明知或故意提供虚假姓名、地址或在投票区居住时间的信息,以确定其登记或投票资格,或与他人合谋鼓励其进行虚假投票登记或非法投票,或为投票登记或投票支付或提议支付或接受付款的,应处以不超过 10,000 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 5 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另见司法部《选举犯罪手册》第 44 页:“贿赂可以是任何有金钱价值的东西,包括现金、酒、彩票机会和福利,如食品券。加西亚,719 F.2d 案,第 102 页。然而,提供免费乘车前往投票站或在雇员投票期间为其提供带薪休假并不在禁止之列。美国诉 Lewin 案,467 F.2d 1132,1136(第七巡回法院,1972 年)。
给予这些东西是为了方便人们投票,而不是为了诱使他们投票。这一区别非常重要。要违反第10307(c)条的提议或付款必须是为了诱使或奖励投票人从事投票所需的一项或多项行为……此外,出于诱导或奖励投票活动以外的目的而支付的款项,如竞选工作报酬,并不违反该法规。参见美国诉 Canales 案744 F.2d 413, 423(第五巡回法院,1984 年)(维持原判,因为陪审团有理由推断付款是用于投票而非竞选工作)。同样,第 10307(c)条也不适用于向签名收集者支付其可能获得的选民登记费用。然而,根据第 10307(c)条的规定,如果与被登记人共享此类付款,则可对其提起诉讼”。
有没有人认为这不是一个明显的违规案例。
据最新消息,马斯克在集会上说,必须是请愿签名者才有资格获得 100 万美元的奖金。(“所以,我们真的想让尽可能多的人在请愿书上签名。所以 我有一个惊喜要给你们,那就是我们将随机奖励 100 万美元给那些从现在起到选举前每天都在请愿书上签名的人。”)
并且,要想获得 100 美元的赏金,还必须是请愿签名者。谁可以签署请愿书呢?只有摇摆州的登记选民,这也是非法的。请看下面的悬赏截图:
02
有趣的是,我们发现UCLA LAW还专门开设了一门课——这门课程的长标题是《埃隆·马斯克的公司法和证券法》。
埃隆·马斯克他的身份多种多样。作为 PayPal 的联合创始人、特斯拉的首席执行官兼首席产品架构师、SpaceX 的首席执行官兼首席工程师、SolarCity 的首席投资人、Twitter的十大最受关注用户之一,以及(截至 2022 年 5 月)Twitter的竞购者,马斯克引发了大量的公司法和证券诉讼。在许多情况下,马斯克突破极限的风格导致了新法律的诞生。
本课程的组织原则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委托代理问题(又称代理成本)。作为一个管理着他人巨额资金的人,马斯克时刻面临着追求自身利益和目标的诱惑,而不是关注那些将储蓄委托给他的人的福利。本课程将探讨法律如何约束(或未能约束)马斯克偏离股东利益的行为。除法律资料外,还将关注商学院的案例研究。
1.参考文献:
https://electionlawblog.org/?p=146397
https://law.ucla.edu/academics/curriculum/law-elon-musk
2.图片来源:
https://inews.gtimg.com/news_bt/Oq9JsQbr6a0UTDsC7no-eQdZw6xlvFCOLW4KOdr42KfokAA/641
https://electionlawblog.org/wp-content/uploads/Screenshot-2024-10-19-at-7.39.39%E2%80%AFPM.jpg
https://electionlawblog.org/wp-content/uploads/Screenshot-2024-10-19-at-7.45.24%E2%80%AFPM25.jpg
文字:EliasHan
排版:Helen陆雅萱
LEXLOONG简介
创始人团队来自包括剑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乔治城大学、波士顿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多所国内外知名大学及其法学院,涵盖了LLB、LLM、JD和JSD/PhD等本硕博和访问学者。
LEXLOONG (華人法律青年) 致力于为法学生和法律专业人士提供基础性的法学教育,推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法学学术研究,并为中国未来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发展的治理培养人才。
LEXLOONG (華人法律青年) 将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法律社区,持续传递有价值的信息!
LEXLOONG 涉外交流社区
作为全网首个专注法律可持续社区建设的平台,LEXLOONG(華人法律青年)目前已经初步搭建起了全球華人律师和法学学者可持续交流的社交网络。
我们以海外法学校友群和涉外法律交流群为核心,分别开设了美国、英欧、澳洲、加拿大、港新等各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交流群。LEXLOONG(華人法律青年)全网目前拥有超过10000的活跃粉丝量,并通过公众号、小红书、Linkedin和官方网站向关注我们的粉丝输送高质量信息。
我们不仅拥有来自全球各地法学院毕业的法学生,还包括在全球各个主要国家和地区执业的华人律师和任教的华人教授。
LEXLOONG(華人法律青年)主要围绕基础法学教育、Women in Law和可持续三个方面展开各种活动和原创工作。我们欢迎海外法学院毕业的校友以及对涉外可持续发展相关法律感兴趣的朋友加入我们。
LEXLOONG知识星球:【丰富的信息】星球内设有八大专栏:还有互动答疑!全领域的涉外律师分享入门级的执业经验、与资深律师互动提问、全奖法学博士岗位招聘信息、RA研究助理、留学申请和就读经验、全球法律热点。
【拓展涉外法律人脉】获取公益内推和招聘信息,链接来自全球法学生、律师,获得一手求职信息和资源。【锻炼法律英语和其他涉外法律技能】LEXLOONG会举办上线下活动,为用户提供自我锻炼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