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沈志超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以该解释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切入点,结合实际案例,对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的具体责任规则、烈性犬致人损害责任以及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等几个高频矛盾纠纷责任的划分作了细致的解读,并现场就调解员在实际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我们社区工作中经常遇到高空抛物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这下终于晓得该找哪个负责了。”一位参会的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认为,今天的培训对今后调解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
培训结束,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贴近民生热点,案例真实生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对矛盾纠纷责任的划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覃家岗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工作,持续提升法治队伍法律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人才基础,更好地满足辖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编辑 | 羊箫
责编 | 谢坤宏
总编 | 王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