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诚信,心中自信:轻松应对考试季

财富   2024-12-17 17:35   广东  



全力以赴

诚信应考



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期末考试的脚步越来越近,

大家都在有条不紊地复习,

准备迎接挑战!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

我们想再次提醒大家,

诚信考试,从我做起!

以人品正学品 不抄袭不作弊

下面我们认真学习一下《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希望大家谨记于心,诚信考试!

1

替考

情景:在某门通选课开卷考试中,A同学代替B同学参加考试。两位同学因替考按相关规定均被开除学籍。

警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六条规定,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一)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以上考试严重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

使用通讯工具作弊

情景:A同学和B同学在参加某门考试时,通过手机短信形式接收考试答案,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按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使用通讯工具作弊,事后两位同学均受到开除学籍处理。

警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六条规定,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三)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的,以上考试严重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

组织作弊

情景:在某门考试重考中,考场上的A同学对试题拍照传给宿舍同学,由B和C同学负责场外解答,而两位同学又向隔壁宿舍的D同学和F同学请教,D同学和F同学在不知是考题的情况下被动地参与了答题,这些同学的举动按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组织作弊,严重挑战了考试的公平公正。最后,A、B、C同学被开除学籍,D同学和F同学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警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六条规定,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二)组织作弊的,以上考试严重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

再次作弊

情景:A同学在某门考试中有夹带作弊行为受到学校记过处分,同年10月,再次在另一门重考考试中有夹带作弊行为,按相关规定构成两次作弊,最终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警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八条规定,因考试违纪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在处分期限内再次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

夹带作弊

情景:A同学在某门考试中,将准备好的考试资料放在笔袋中,被老师发现并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夹带作弊,A同学该课程成绩无效、受到记过处分。

警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五条规定:

(一)在桌内、座位旁边或试卷下面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书本、笔记、复习资料等考试规定以外物品的;

(二)在桌面、身体或考试允许使用的物品等处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内容的;

(三)未经允许携带存储有与考试课程相关资料的电子辞典、手机等电子设备的;

(四)利用上厕所等机会在考场外查看与考试课程相关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的;

以上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无效,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该门课程成绩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

抄袭、传接答案

情景:在某门考试中,A同学向B同学“求助”,请求提供试题的答案,B同学经一番犹豫后,还是没能拒绝,将答案写在草稿纸上,传给了A同学。两位同学在考试中串通,传、接答案,按相关规定受到纪律的处罚。

警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五条规定:

(五)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六)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七)传、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纸条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以上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无效,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该门课程成绩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

考试违纪

情景:有些同学有意或无意将违规用品带到座位或者身上,而至今有多位同学因考试中携带手机或自带草稿纸等,但考虑到还未构成实际的作弊行为,按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处分。

警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三条规定:(三)至试卷分发时尚未将复习资料、书包、手机以及其他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的,考试工作人员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无视警告而继续的,该门课程成绩无效,给予“警告”处分。

因此在参加考试时,要养成良好的考试习惯,考前准备好考试用品,开考前要检查清理座位周边,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

除此之外,还需提醒大家,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六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

(四)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

(五)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以上考试严重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案例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线推文

考试倒计时,诚信不打烊!

复习时,

记得关照自己的身心健康,

好状态是好成绩的一半;

考试时,

记得带上你的智慧和诚信,

这是你最好的答题工具。

在这个考试季,

让我们一起用努力书写成绩,

用诚信赢得尊重!

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图文 | 虎一鸣

编辑 | 虎一鸣

初审 | 王怀真

终审 | 牛佳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扎根粤港澳大湾区,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正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经济与金融学科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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