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长黎明兴主持召开会议,宣布中央政治局关于广治省委书记的任免。
据越通社报道,在这次会议上,中央组织部长黎明兴宣布中央政治局2024年11月16日第1690-QD/TW号决定,任命阮龙海为2020年至2025年任广治省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广治省委书记;任命为第四军区党委委员,任期2020年至2025年。
阮龙海(生于1976年)是越南政治家 。现任第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广治省委书记。
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富寿省清山高中学生(班代表、清山高中青年会副书记)。
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河内法律大学学生(学术副主席、学生会副主席、河内法律大学青年律师俱乐部主席)。
2007年11月至2009年2月,任中央青年团检查委员会副主任。2007年12月,在全国青联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青联常委;中央巡视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中央巡视委员会常务副主席。
2009年2月至2010年4月,参加基层实践培训,任副书记,后调任广宁省青联常务副书记。
2010年4月起,调任中央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12日,第九届中央青团常委、中央青团办公室主任。
2014年12月26日,根据第十届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布的协商结果,委派阮龙海任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团中央委员会主席的职位。
2018年1月21日,阮龙海被越共中央书记处任命为2015-2020年任期的谅山省委执行委员会和常委。1月25日,阮龙海同志被谅山省人民议会选举为谅山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2020年12月9日,北干省党执行委员会在北干省召开临时会议,宣布了任命阮龙海同志进入北干省委常委、执行委员会,担任北干省委副书记,任期2020-2025年。
2020年12月11日,被北干省人民委员会选举为2016-2021年任期的北干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2021年1月30日,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的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任期2021年至2026年。
2021年8月6日,中央政治局决定动员安排他参加中央业务部门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并担任中央业务部门党委书记,任期2020年至2025年。
2021年9月7日,越南政府总理 范明正签署第1461/QD-TTg号决定,任命越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央业务部门党委书记阮龙海为国家 COVID-19 预防和控制指导委员会下属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小组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