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军事指挥部(军事部),原名省队,是越南人民军相当于师级的机构,具有向省党提供建议的职能省(市)委员会或者市的党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本地方的军事和国防工作机关。国家对省/市的国防管理,组织建设坚强的省武装力量,做好打仗、打仗、完成交给的其他任务。在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直接管理、指挥和运行地方人民武装力量。
省军事指挥部管理其管辖下的所有地方军队和民兵。平时,每个省的军统部队人数从600人到2000人不等,视地区具体性质而定,常见水平在1000人左右。战时,每个省可以拥有2-4个兵力足够的团,多个营的士兵,甚至可以配备最多1个步兵师、高射炮团、工兵团……军事普通战时人数在5000-15000人之间。
目前,越南有61个省市军事司令部和2个市司令部(胡志明市和河内)。和平时期当地士兵总数估计约为10万人。
组织地方防御潜力建设和保障,建设地方武装力量(包括地方军人、自卫民兵、预备役部队),构建与防区人民安全态势相适应的全民防御态势,管理和动员国民经济,以满足各种情况下地方和国防任务的要求。
职责
实施训练、战备、作战、征兵、入伍、竞赛运动,。
国防工程,保卫社会主义政权,建设地方武装力量的计划。
组织指挥地方军队、民兵、自卫队、预备役部队配合边防部队、海警、人民警察等力量,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自我安全秩序。
做好发动群众、组织动员力量开展地方民防工作的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培养各级领导干部的国防知识和中小学生的国防教育。
组织宣传党的国防工作观点、政策、方针、国家政策和法律、指示、决议、地方性法规,解答有关军事、地方国防领域的制度和政策问题。
贯彻国防安全建设同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发展的协调统一;将国防安全与经济联系起来;以全面坚强政治基础为核心构筑坚固防区;管理和保护国防工程和地方军区。
建立并确保现场后勤和技术,提出确保地方防御工作预算的建议。依照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加强国防、建设人民军队、民兵、自卫队、预备役动员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军队后方政策,动员当地人力物力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
开展检查、检查、前期、总结工作,为地方军事国防工作总结经验。
组成人员
省军事党委员会(DUQS)根据越南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省军事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省军事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任省军事党委任期为2020年至2025年。
省军事党委由13至15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一般由五人组成。省军委委员包括:
- 省人民委员会书记由根据越南共产党章程任命的省委书记担任。
- 省军事院校监察委员会副书记、主任通常由军事部政委担任:
- 军区常务人员通常包括:省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副政委。
- 省军区司令部成员通常包括:副司令员;省军区政治部主任、政治副主任、副参谋长、后勤处处长、工程处处长;预备役团团长或者政治委员,若干区军事指挥委员会司令员或者政治委员;国防经济代表团团长、政委、省军区国防经济企业厂长
编制
1-2个步兵团 常备200-300人/团(重点省份)或150/团(内陆省份、小省份)。一旦发生战争,这些团立即配备2000名士兵执行作战行动。团长、政委佩戴中校军衔
下属连和营。大多数是技术兵。平时,省军区编制为:1哥装甲连(一般有1-2名车组值班)、1哥侦察连(约50人左右)、1个警控排、1个信息排。有的省份还增设了工兵连和高炮连,战时,基本上省内各军种都有1个连到1个营不等的兵力,兵力充足。
省立军事学校。军事人员约30人,担负训练士官、班官、民兵排(2020年起解散)等任务。
有些省份的国防经济代表团或国防经济企业相当于团、旅级。单位领导佩戴中校、上校军衔
省辖区、乡镇、市的军事指挥部。区军区战时兵力可达500-1000人。平时工作人员有40-60人包括:指挥、参谋、政治、动员、后勤 - 技术
动员预备营
下属排和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