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力量英雄(越南语:Anh hùng lực lượng vũ trang nhân dân/英雄力量武裝人民)是越南的最高军事荣誉。
授予或追授给“具有杰出表现的个人”在战斗、战斗服务、维护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方面取得的杰出成就;具有高尚的道德和革命品质;能够“在战斗、作战服务、维护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等方面取得极其突出的成绩;忠诚于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内部团结;党组织和组织干净、坚强。” 有一位外国英雄获此称号,那就是科斯塔斯·萨兰蒂斯先生,他有希腊血统,后来成为越南公民。
截至2006年,共有1289人被授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其中抗法战争英雄148人,抗美战争英雄859人,其他战争英雄279人。其中,女性英雄160名,少数民族英雄163名。
为鼓励和鼓励爱国竞赛运动,自1951年起,越南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越盟会倡导组织召开英雄竞赛军人代表大会,以鼓励和表彰战斗和生产劳动中的杰出榜样。1952年5月19日,第一次全国英雄竞兵代表大会在越北基地召开。在这次大会上,越南党总书记长征先生发表了《爱国竞赛新英雄主义》的讲话,范文同先生代表政府和前线汇报了情况大会前的爱国竞赛,首次提出战斗英雄和劳动英雄称号的概念,大会还介绍和报告了一些突出事例。
这次大会后, 1952年8月10日,胡志明主席签署了第107/SL号法令,授予7名竞赛士兵爱国竞赛英雄称号,并签署第108/SL号法令,授予24名竞赛士兵一级抗战奖章,包括授予4名军队英雄:阮国治(308师)、阮氏檀、罗文求、瞿正兰,3名劳动英雄:吴嘉坎、陈大义(大科学家,苏联科学院院士)、黄亨。
奠边府大捷后,又颁发了两次军事英雄奖( 1955年8月31日和1956年5月7日)。完全控制北方后,到1970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又组织了3次全国英雄战士竞赛节,共有289名个人和85个团体被授予英雄称号(军事英雄和劳动英雄)。
1965年5月2日至6日,南方举行了第一次效仿武装力量解放南方的英雄战士代表大会,近150人参加。在这次活动中,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和武装部队司令部决定表彰23名解放军英雄,其中包括两名女性,即谢氏娇与阮氏坞。以及一些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如 Ho Duc Vai、 Pinang Tac、和 Puih Thu。两年后,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7年9月17日召开,又有47人获此称号。
1970年1月15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常任委员会颁布了国家荣誉称号法案,军队英雄从此改称人民武装力量英雄,与劳动英雄一起由政府总理提名,国会常任委员会决定,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颁布。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也把解放军英雄改称南方人民武装力量英雄。1973年召开了第三届战斗英雄模范大会,授予了一批南方人民武装力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