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怒政发〔2024〕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来源:怒江融媒
本期编辑 | 张奇宏
责编 | 李熹莅
审核 | 李 恒
复审 | 赵坤华
终审 | 何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