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了,物业费应由谁交纳?

民生   2024-11-19 15:19   安徽  
近日,镜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房屋出租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因某小区业主赵某未交纳2019年至2022年的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催缴无果后将其诉至镜湖区法院。
赵某辩称,其房屋在欠费期间已经出租,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
镜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作为房屋所有者,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向赵某催缴物业费并无不当,赵某不能以租赁合同约定为由拒交物业费。赵某可在交费后依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主张权利。
综上,镜湖区法院判决赵某支付2019年至2022年的物业费。

法官提醒:


业主将房屋出租,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该约定仅内部有效,不能约束物业公司,不能排除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物业公司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如果承租人拒交或者拖欠时,业主仍需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业主在交纳物业费后有权依据约定向承租人追偿。

 

资料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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