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失败要提前退房,能退回剩余的房租吗?

民生   2024-11-14 09:33   安徽  
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大学生程某与李某毕业后决定合伙创业。2023年7月30日,两人与房东汪某签订《租房协议书》,约定租期五年,每年租金78000元。
程某与李某使用该房屋经营饭店,却发现生意不好做,苦苦支撑一段时间后,2023年12月,程某与李某决定停业,并向汪某提出提前退租及返还部分租金。两人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房东汪某退还部分租金,汪某表示不同意退还租金。双方协商未果,闹上法院。

鸠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与李某签订的《租房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予以遵守。程某与李某不具有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行使单方解除权不符合法律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程某与李某作为违约方,虽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双方约定租期为5年,属长期租赁协议,程某与李某因经营不善已经停业并向汪某返还了案涉房屋的钥匙后,已离开房屋所在地,不存在恶意毁约的情形且继续履约对违约方显失公平,对于程某与李某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合同虽解除,但不影响程某与李某违约责任的承担。

程某与李某在庭审中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约定以及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支持程某与李某另承担10000元的违约损失,判决汪某退还程某与李某17566.8元。

 

资料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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