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是为国家培养各类型高级合格人才的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当代大学生应具有规范的行为、高尚的情操、真诚的品格和优雅的礼仪,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文明行为指引:
第一条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崇敬祖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应人人会唱国歌;升国旗时,应面对国旗庄严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对外籍教师、同学和国际友人应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二条 礼让师长。有事进入教师办公室等场所时,应先敲门或打招呼,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在道路狭窄处遇到师长或携带重物的人时,应主动礼让,如对方需要协助,应主动、热情地配合;遇到相识的领导、教师或来宾时,要主动问好并致意;开会或活动时,如有教师、领导到场,应起立并鼓掌欢迎,散场时,应礼让教师、领导先行退席;学生对教职工可称教师或职务,对工人称呼师傅。
第三条 仪容整洁,举止端庄。不浓妆艳抹,不纹身。学生着装应整洁,不披衣敞怀;在公共场所不穿拖鞋(无后带的均定性为拖鞋),不穿奇装异服。男女生交往文明,在公共场所不拉拉扯扯,不嬉戏追逐,不勾肩搭背,不接吻拥抱,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条 语言文明。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同学之间互称姓名,不称呼绰号,也不称兄道弟,不说脏话,不开庸俗下流的玩笑,不损害他人人格和尊严;表达不同看法或意见时,应语言委婉,以理服人。
第五条 行为文明。不在教学区吃饭和零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买饭、购物、借还图书等要按顺序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第六条 文明就餐。饭堂就餐时,应按顺序排队、不插队,保持餐厅安静、清洁。剩饭、菜、汤水、废饭盒或其它抛弃物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内,不得随意遗弃,就餐时禁止脚踏座椅或蹲在座椅上。洗手后要关水龙头,节约用水。
第七条 参加集会、庆典活动时,应提前到场,不迟到、不早退,在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喧哗吵闹,不乱扔杂物。
第八条 出入校门和宿舍大门时,应遵守门卫制度,自觉接受检查并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应自觉配合学校的各项检查。
第九条 增强爱校意识,努力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贡献。遵守校训,弘扬校风,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遵守集体决议和公约,坚决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集体利益的事。
第十条 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做有碍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一条 爱护公共财物(如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及各种公共设施等),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严禁攀爬树木、采摘花朵、果实,不在桌椅板凳上、墙壁上、门窗等地方乱涂、乱蹬、乱踩、乱刻、乱写、乱画。要爱护公共财物,敢于与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
第十二条 厉行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发现水、电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检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发生。艰苦朴素,生活节俭不攀比,不随便向教师、同学借钱,确需借用,应自觉立借据,并按时如数归还。
第十三条 遵守校园管理秩序,维护学校安定。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嫖娼;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在校园内和同学中推销物品,不参加传销组织;不信邪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浏览非法网站,不在网络上发表、传播不利于学校和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十四条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应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不在宿舍区喧哗打闹,不进行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的体育或文娱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员;不留宿异性。
第十五条 实事求是,忠诚老实。对人对事应开诚布公,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事实,不提供伪证。
第十六条 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窥探他人隐私,未经允许不挪用他人的物品,不制造或传播有损于他人利益和人格的流言蜚语。
第十七条 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同学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十八条 外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共道德,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按次序上下,扶老携幼,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位。
第十九条 学生要以学为主,在学习上应有开拓、进取、创新的精神,敬业上进,刻苦钻研,努力实践,严谨治学,立志成才。
第二十条 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不断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课前做好预习,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并按时缴交作业,不敷衍,不抄袭。
第二十二条 严肃课堂纪律。每节课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课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机状态,保持教室安静。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第二十三条 抓紧自习时间认真复习功课,不用自习时间外出游玩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第二十四条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违纪作弊。
第二十五条 积极参加学校及各部门组织的学术活动、专业知识竞赛,开拓视野,扩大知识面。
第二十六条 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劳动习惯,自觉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加校园建设和校园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七条 在劳动中自觉遵守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听从指挥,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不计较个人得失。
第二十八条 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床单、被褥;不到无牌摊档就餐;应每日整理内务。
第二十九条 重视宿舍文明卫生建设,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美观,不随意张贴、悬挂各种字画,不乱搭挂衣物。
第三十条 保持学习、生活环境以及校园的整洁和卫生,应将垃圾分类投放,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随手乱扔污物,不从窗口向外抛掷物品,不在楼道内泼水。
编辑:刘珊荣
初审:林妙殊、陈晓晴
复审:赵君玉
终审:全君君、吴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