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12日召开的昌吉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州28处火区已完成治理5处、正在治理9处,剩余14处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力争今年年底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明年将持续实施治理。
针对昌吉州煤田火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阿布来海提·乌拉音介绍,昌吉州境内共有煤田火区28处,总面积478万平方米,每年燃烧损失的煤炭资源约228万吨,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50万吨。煤田火灾不但对煤炭资源构成威胁,还会造成环境污染。为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承担煤田火区治理主体责任,将火区治理工作作为应急救灾(应急排险)性质的公益性事业来推动。并按照州级统筹、分级负责,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精准施策、科学管控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的良性机制,强化资金投入、技术保障,依法依规加快推动火区治理工作。
阿布来海提·乌拉音表示,如果发现了新的煤田火区,需要与火区所在地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联系,由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据《煤田火灾灭火规范》组织开展火区普查,查明火区范围、发火原因,厘清责任,制定措施,逐级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待自治区应急厅审核认定后按照《昌吉州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治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现有生产建设煤矿井下(采坑)出现的煤炭自燃发火,按照煤矿安全隐患治理程序处置。
记者杨鹤 报道
来源: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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